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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雲飄遙76924092

    流浪久了,心累了,就會想在一個地方停留下來。

    可是即便這樣,那麼累,那麼累。流浪久了,也會依舊堅持著,為自己找尋一處適合自己的宜居之所,比如男人。所以,有的時候,不忘初心,方得始終。

    婚姻有如紅玫瑰和白玫瑰。

    女人的婚姻更是一場豪賭。或許深陷愛情蜜罐裡的女人不以為然。但是不到最後,你真的不知道自己嫁了怎樣的一個人。雖然,結婚的誓言都那麼美好。

    而我,只相信,愛你一天又一天的那個人。而不是一下子就承諾了一輩子的那個人。

    如果,回過頭。我想,我可能會好好的選一套房,安靜的活著,孤獨終老。年紀久了,或許會討得一枚種子,讓她生根發芽,只擁有我自己的一個孩子,完完全全。

    婚姻磨合起來,要好久。就像你有一雙滿意的鞋子,但是穿在腳上,久了,也會有血泡出來。讓你疼,讓你困惑,讓你想光腳走路。

    可是,如果遇見一個彼此深愛的人,哪怕他最終成為我生命裡的一杯水,那他,也是彌足珍貴的。所以,在意什麼呢?嫁給愛的人,哪怕最後後悔,其實也是間接意義上拒絕了你曾經的不後悔。

    可是,生活裡,那麼多人。愛情和婚姻是分開的。

    有的愛情,要好久好久才會遇見。穿過歲月的光,透著縹緲的影子。等來到你的面前,也無非是一場空中樓閣了。可這,有什麼呢?遇見了,愛過,就好。無論是否在一起,哪怕被離棄,也愛過的,不曾遺憾。就好了。

    婚姻裡,我只取自己的那一瓢飲。適合自己的便是最好的。無關愛情,無關風月。我用理智過著當下的日子。

    日子會苦嗎?當然會,當你困頓的時候,它在你的嘴裡,你想它苦,它就是苦的。你想它甜,它慢慢的就甜起來了。

    很多日子,過得久了,結婚了,好像也是孤獨的,因為和你靈魂契合的人,並不跟你在一起。時間久了,這彷彿只是吹過了一場風,風裡帶著霧氣,打溼了你的胳膊。一切,都是那麼奢侈,奢侈到你認為愛情就是一件奢侈品。擁有了,好像也要變得大逆不道起來。

    你愛過我嗎?我很困惑。

    我愛過嗎?好像,我只是做了一場夢,夢裡,愛情也好像只是我一個人的事情。

    美好的愛情,如果有,都是我睡前祈禱,遇見的,甜美、清純、羞澀,就像露珠。早上Sunny一來,他便消失不見了。

    如此,不負一場婚姻的債。

    你若不離,我便不棄。一輩子糾糾纏纏了吧。

  • 2 # 文武之道定乾坤

    我覺得大部分人都是希望結婚的,不用費,有一部分人去不結婚,很多人不結婚,其實是有心結,並非是其他外在的條件所限制。

    即使沒有父母的壓力,其實無論是否有父母的壓力,有時候我們的選擇也並非是隨心所欲的,我們有自己的原則,自己的方法自己的方式。

    如果條件不允許,即使父母逼迫的再緊迫,我們也無法去滿足他們的意願,因為形勢逼迫人,這是他們在催如果一個人一無所有,也很難去找到一個物件,即使找到了一個物件,那麼如果一個人不負責任這樣的想法的話,那麼很容易就可以結婚,但凡一個人有了責任心之後,就很難只考慮自己而不考慮對方。

    我們選不選擇結婚,其實有很多東西的限制,並非父母所想象的那樣的簡單,找一個人湊合著過日子。

    結婚與不結婚,我希望是遇到可以一起走的人那麼久一起走一段旅程。

    有一些人的結合方式就是這樣的,如果順路,那麼大家一起走,如果不在順路了,那麼大家就分道揚鑣,各走各的,各自前行。

    生活並非像我們想象的那般簡單。在我們深入生活之後,我們發現生活比我們當初所想象的更為複雜,他不是一丁點的複雜,而是非常的複雜,讓我們沒有辦法去找到解決問題的答案。

  • 3 # 和諧131679225

    結婚是人類發展的必然,父母是急於看到下一代,也就是人類傳宗接代。如果都不結婚人類還能夠有序的延續?所以說,結婚應該是每個人成長過程中的本能。

  • 4 # 清請情感

    很多時候,中國特色就是父母逼女兒嫁,急兒子沒有女朋友,到了適婚年齡,一般父母開始張羅起來了。各種相親,各種介紹。

    其實這還是很不錯,知根知底,門當戶對,很多時候50%婚姻都是父母的功勞,就是沒有父母的壓力,結婚也是必然的,食色性也,人的本性而已

  • 5 # 為你而改變1829107947

    現在面對彩禮數目過大,女方提出的條件高,什麼要房,要車 車子不能低於10萬塊,還要有固定的家庭背景和資產,男方往往會退縮。

    有誰願意娶一個花瓶在家裡供著,面對著壓力山大,很多人都會說再說吧,再往後推上幾年,擇一城終老,攜一人白首。這就是現在農村剩男,城市剩女的理由了!

  • 6 # 遊覽世情

    會。但是要有商業婚姻協議書。協議書兩年修改一次,雙方平等的情況下簽字生效.

    第一條:女性在最弱的情況下,男性要急時補救。

    第二條:男性疲勞過度的情況下,女性要給予休息時間。

    第三條:雙方禁止無條件下無理取鬧、人身攻擊。

    第四條:在外工作、在家工作、護理雙方親人等都可以當做金錢兌換。

    第五條:婚姻夫妻雙雙把家還,禁忌做出有損害家庭的事情。

    第六條:每週聚會一次活動,或者活動有獎品與鼓勵。

    第七條:經濟、苦惱、疾病、費用等都需要公開。

    第八條:假若真的嫌棄和不想與對方繼續生活,那隻好和平離婚,經濟雙方賺錢的自願對半.或者是把女方付出的工作打成錢剩餘的留給她。

    第九條:男女雙方都要聽課和爭取改正自己的錯誤。

    以上的故意犯錯一題罰款100元一次,長期全部犯錯沒收對方財產十分之一,協議書屬於自動解除。等於婚姻也無存在,自動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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