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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關紳士

    性善由來孔子曰性相近,承認有人性,但未說人性是什麼。孟子說,人性善。《孟子·告子上》中,孟子提出 “水信無分於東西,無分於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躍之,可使過顙;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豈水之性哉?其勢則然也。人之可使為不善,其性亦猶是也。” ,“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則得之,舍則失之。’或相倍蓰而無算者,不能盡其才者也。《詩》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孔子曰:‘為此詩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則;民之秉彝也,好是懿德。” 等觀點,翻譯:孟子說:“水的確無所謂向東流向西流,但是,也無所謂向上流向下流嗎?人性向善,就像水往低處流一樣。人性沒有不善良的,水沒有不向低處流的。當然,如果水受拍打而飛濺起來,能使它高過額頭;加壓迫使它倒行,能使它流上山崗。這難道是水的本性嗎?形勢迫使它如此的。人的可以迫使他做壞事,本性的改變也像這樣。”解析:值得我們特別注意的,是孟子的雄辯風範。隨口接過論敵的論據而加以發揮,以水為喻就以水為喻。就好比我們格鬥時說,你用刀咱們就用刀,你用槍咱們就用槍。欲擒故縱,持之有故,言之成理。“水信無分於東西。無分於上下平?”一語殺入穴道,只需要輕輕一轉,其論證便堅不可移,使讀者讀來,不得不束手就擒。於是,我們便都是性善論者了。只不過,當我們放下書本而面對現實生活中的種種邪惡時,的確又會發出疑問:人性真如孟老夫子所描述的那般善良,那般純潔得一塵不染嗎?這種時候,我們即便不會成為荀子“性惡論”的信徒,多半也會同意告子的觀點了罷:“人性之無分於善不時, 猶水之無分於東西也。”《三字經》又提出 人之初,性本善的觀點和荀子的人性本惡論,告子的無所謂善惡論一直爭論至今。何為人性儒家是一個完整的哲學系統,以人性論為其核心,上承天命觀,下啟倫理學與各種應用哲學。《中庸》開宗明義肯定這一系統為:“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此中理解之關鍵在於:“何謂人性?”關於“何謂人性”一問題,古今各家各派言人人殊,難求共識。儒家的看法呢?論者常以“性善”或“人性本善”答之:這若不是用詞不當,就是欠缺考慮,不然竟是不負責任了。任何哲學理論皆須兼顧三條件:基於經驗觀察,合乎理性反省,指示理想途徑。而“人性本善”豈能漠視人類與個人的罪行惡跡,豈能合理說明人在面對善惡時之掙扎,又豈能昭示人群行善避惡之必要與人生幸福之所依?因此,儒家(指古典儒家,主要包括《論語》、《孟子》、《荀子》、《易傳》、《中庸》五書)對於人性的看法是“人性向善論”。以下依次說明:何謂人性向善?其正確性,亦即符合儒家原典的程度,如何?以及就其適用性而言,能否對實際人生產生啟發作用,甚至對現代化發生一定的助力?人性向善談到人性,立即面臨一個明顯的詭辯,就是:一方面人有共同的本性,另一方面這個本性又難以掌握,因為它顯示為一種趨向。以下略作說明。我們對於人類以外的天下萬物,都可以問:“它是什麼?”因為萬物不論是具有物質,具有生命,或具有意識,如礦物、植物或動物,都有明確的“本質”,可以讓人清楚理解。唯獨對於人,不能詢問:“人是什麼”因為人的意識達到反省階段,展現自我意識,可以以自我為中心,從事自由的選擇。人的選擇構成了人的內涵,因此若由先天界定“人是什麼”並無多大意義。如果詢問:“人是什麼?”就等於在隱然中假定人與萬物無異,是某種具有固定不移的本質的東西。這樣問,完全忽略了人的特性正在於人的自由,可以選擇“成為”這樣或那樣的人。換言之,我們只能對人詢問:“人能夠成為什麼?”其次,人性在於“能夠成為”的動態變化中,亦即在於自由選擇的能力中,但是這種自由選擇不是沒有方向,沒有目標的。人的自由不是盲目任意、為所欲為的,而是以“良知”之“安不安”與“忍不忍”作為引線的。那麼,什麼是“良知”?良知不能離開人的行動來孤立地加以理解。你不行動則已,你一行動則良知隨之表現或強或弱、或明或暗的反應。人的行動中,有部分與良知無關,如出自生物本能的需要之滿足,餓了要吃,困了要睡;我們無法從這一類行動看出人之所以為人的特性。但是,除此之外的行動,則大多生於自由抉擇,結果則或是符合良知或是背離良知。我們經常在判斷別人,也在判斷自己;我們常為某些人的行為覺得遺憾,也常為自己的行為覺得後悔。我們當然也有歡欣快樂的時候,但是真正的滿足往往並非得之於外,而是得之於內的。因此,“人能夠成為什麼?”對這個問題的省思已經告訴我們:人性是一種趨向,是開放的、動態的,是等待被實現的潛能。趨向什麼呢?趨向於“善”。前面說過,人性的趨向受到良知指示,現在又說人性是趨向於善;那麼,良知與善有何關係?它們若是同一,則無異於說人性本善,並且難脫迴圈互證之嫌。它們若有別異,又當如何理解?首先,良知不宜以善惡規定,因為良知只是人所特有的高階本能,無所謂善惡,但是卻在一直髮生“安不安”與“忍不忍”,由此而對各種實存處境提出因應之要求。這種要求則與善有關,是為“善端”。但是什麼是“善”?簡單說來,“善”是兩個主體之間適當關係之滿全。若無“兩個主體”(引申至多數主體),則無善可言,譬如漂流到荒島上的魯賓遜就無善可行亦無惡可避;若“適當關係”不明,搞不清楚兩者之間是父子還是兄弟還是朋友,又豈能談應該如何;若未能“滿全”,則是一種缺乏與遺憾,由此滋生“惡”。如果對於“善端”旦旦而伐之,則惡行積累,習為自然,非謂人性有惡。良知可以被遮蔽、扭曲、模糊,但絕不會消失;只須給它機會,仍舊會發出呼聲。但是終究有些人冥頑不靈,無動於衷,這時謂其“非人”可也,把他們排斥於人類之外,而保障了“人”的界說之普遍有效。如此定義之“善”,已超出人性本善論的窠臼。換言之,善之動力與要求是來自內在良知的,但是善之內容與判斷準則必須兼顧外在處境,如參考每一傳統的既成規範,如禮樂制度。孔子強調學習,立於禮樂,正因為禮樂是成就善行的條件。無禮樂,則人與人之間的適當關係無從定位,行善的內在動力亦無由實現。禮樂是外在的規範,亦是相對的,會隨著時代而興革損益,因此必須時時以內在的動力去貞定之。但是若無禮樂,則民無所措其手足,更談不上實現人性了。因此,人性向善論不僅掌握人與萬物的差異,而且肯定教育學習與社會規範之意義,同時儲存內在良知的特殊價值,以之界定人格的尊嚴與人生的幸福。

  • 2 # 闖蕩v

    不見得,有一種孩子從小就很壞,看到小動物就會用石頭木棒去打小動物,而且對待別的小朋友也兇狠。堯帝明聖,卻生不肖之兒;瞽叟愚頑,反生大孝之子。不一定壞的父母就生壞孩子,好的父母不一定生下的就是好孩子。總之,不是人性本善,一粒米養千萬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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