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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燕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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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雲淡風輕136979126
“人的命天註定”,這種觀點在中老年人中有一定市場。主要是體現在對某些“不好”事件結果的態度上,如某人正值壯年,無不良生活習慣,卻得了絕症,人們在痛惜之餘產生“人命天定”就不足為怪了。但這個家長的行為觀點卻很難讓人認同。不依賴“天”,但也不能一味“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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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正氣凜然幸福明天
人的命天註定是不錯。天註定不是迷信而是大公無私上天定下規定,天的規定其實人人皆知。為什麼說人做事不要偽心。偽心就是違規。心中都有一杆稱。都知道這事應該怎麼做。可有人明知是錯的還去做,絕對會受到懲罰。這對父子如果知道這是錯的還去做。一定不會有好下場。命有己造。上天只做對你應有的獎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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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王子愛上狐狸
面對這種毫無常識,喜歡用“人的命,天註定”這種話來麻醉自己,無視孩子生命安全的家長,我只能心疼那個孩子。不是危言聳聽,誰也沒辦法保證游泳不出現意外狀況。更何況,還是再禁止游泳的野外河岸邊。一旦孩子溺水,誰承擔得起這個後果?雖然,人的命運三分都是天註定,但是不代表就可以漠視啊!作為一個成年人,能說出這種話來,大多數都是老年人了吧,年輕的父母親們絕對不可能這麼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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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為你而改變1829107947
大家都知道寫著禁止游泳的水塘,大都是深水區,下面有暗礁,有大的沙坑,在水裡游泳不同於平地,水裡有勁使不出,假如腿抽筋了,那就只有等死的份了!
不顧他人勸阻攜帶家人本著僥倖心理,萬一出了事故,那就叫自食其果,於人無關,不但要揹負失去家人的痛苦,還要承擔法律責任,監護不利要處兩年的刑罰!
所以說天氣熱了,大家想游泳最好去專業的游泳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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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美媽與萌娃
我覺得說這話的家長,特別消極,特別不負責任。
首先,禁泳區既然明令禁止游泳,肯定這個水域不適合游泳,如果游泳,可能會產生不好的後果。家長既為孩子的監護人,就要時刻保障孩子的安全,任何有危險和隱患的地方,都不能讓孩子鋌而走險,因為生命只有一次,絕對不能冒險。
其次,家長如果常常帶著這種挑釁和僥倖的心理行為處事,對孩子未來的成長也會帶來負面影響。當孩子看到父母在挑戰外界規則而沒有遭到處罰時,會對規則的嚴肅性產生懷疑,而一旦孩子心中沒有規則界限,對他成長非常不利。孩子會不屑於遵守本應遵守的規則,輕則不遵守課堂紀律、交通規則,重則鋌而走險,陷於危險而不自知。如果產生危害,後果不堪設想。
最後,如果在孩子成長並建立了正確的是非觀之後,孩子會對家長這種無知而愚蠢的行為感到羞愧,由此也會產生對父母人品、價值觀和信任感的懷疑,所以父母這麼做,最終可能會失去孩子的尊敬,得不償失。
只有父母真正成為孩子心目中的榜樣,父母才能擁有教育孩子的話語權。自省的父母才值得讓孩子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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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想媽的育兒生活薈
夏天就是玩水的季節,游泳絕對是炎熱的夏季最好的消暑運動。所以很多家長也會帶孩子去游泳,就算孩子很小,不會游泳,有些家長還是會帶去,不是說不能帶,但是一定要注意安全,就像問題裡的家長,個人覺得就是一個完全不負責任的家長!
俗話說:“人生很長,關鍵的就是那麼幾步。”而這幾步就是指的選擇,每個人都可以自己做出選擇,對任何事,除了父母。我們沒有權利選擇怎樣的父母,但是父母卻要為我們的生命負責,甚至成長,甚至人生!所以聲稱:“人的命天註定。”的家長,就是對自己孩子生命不負責的家長,這樣的家長從這就可以看出來,對孩子的成長和人生也是不會負責的,因為一個人連命都沒有了,哪裡還有成長和人生可言?
就像我們說的,孩子太小,懂什麼呀?所以既然他們什麼都不懂,那麼對於我們這個自認為啥都懂的大人來說,不應該好好的指導孩子,對孩子的成長和人生負責嗎?何況還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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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心理諮詢師趙迪
這個問題讓我很震驚。孩子沒有獨立的能力,那麼家長就應該來保護他,竟然會帶他去禁泳區游泳,是一種非常不負責任的行為。還用這樣的話來為自己找藉口。
孩子安全無小事,一定不能存在僥倖心理。禁泳區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可能不出事,但出了事就是大事,後悔都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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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曼媽成長記錄
這樣說的家長顯然對自己盲目的自信,他自然是認為自己一定不會有危險的了,這樣的想法被孩子接收了,難免有樣學樣,將來會坑了孩子。
家長這樣想是多麼的心智不成熟,就說對孩子的負面影響,首先挑戰的是規章制度,讓孩子認為規則是可以突破的,為以後埋下了隱患。
其次,本來是安全意識缺乏,卻把意外事故當成是“命”,自認為的膽大,其實是對自己極其不負責任。
即使僥倖沒有意外發生,孩子還小,免疫力低,露天的水水質是否達標,有沒有汙染都是未知。公共的泳池那麼多,何必非要選擇在禁泳的區域游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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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諾媽家有男寶
只能說,這家長在拿孩子的命當兒戲!什麼時候真遇上事了,才知後悔。可以這世上就是沒有錢買後悔藥!
生活中,在孩子身上發生的危險,有不小的一部分來自家長的自以為,自以為有能力帶孩子去深水區,自以為一邊帶孩子在身邊一邊刷手機沒問題,可是危險專挑這樣的空隙,等事情發生了,等待他們的將是一輩子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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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王子書童
首先,我覺的說這句話和有這種想法的人都應該受到大眾的譴責和批評。螻蟻尚且偷生,更何況人乎。一個視生命如草芥的人,他的人生和素養恐怕都是極其消極和不負責任的。更何況是在公共場所,在以大人為標榜的孩子面前。居然不尊守共公次序,善自帶小孩到禁泳區游泳。貌似給自己找了一個違反公共秩序的合理藉口,讓人覺的可笑,可悲,可憤。
曾經我在一篇文章裡看到一個故事,講我們中國留學生一家人在美國帶著孩子過馬路,因為夜深人靜,在等紅綠燈的路口只有他們一家三口和一個美國婦人,因為人很少,車輛也沒有的情況下,留學生為了想早點回家,正準備撞紅燈時,被旁邊的美國婦人一把抓著,並非常生氣的質問道:“你怎麼可以在孩子面前撞紅燈?你是在用自己的實際行動教導孩子可以不尊守交通秩序的嗎?”留學生轉身看見自己的孩子正用天真的眼睛看著自己,他頓覺慚愧。
寓意深刻,希望類似帶著孩子強詞奪理的家長,為了孩子一生平安,敬請管理好自己的言行,做不好優秀的家長,爭取做一名合格的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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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紫色鳶尾花99
懂得尊重規則的社會,才算文明的社會。
我覺得這件事不能簡單地以"人命關天"去衡量,應該上升到教育和素質層面。
既然立了禁泳標識,就說明這裡存在了規則,遵守規則,是每一個公民對社會應盡的義務。這種家長打著"人命天定"的旗號,公然踐踏社會規則,應該給予應有的懲罰。
家長對自己的孩子負有言傳身教的教育責任,這種家長,言傳上是告訴孩子不珍視生命,對生命沒有責任感;身教上是無視社會規則,引導孩子破壞社會秩序,這樣的家長孩子不被他害死,也會被他教育成破壞社會規則,毫無責任感的人。
我們的社會,給予這種低素質不文明行為的懲罰太輕,動輒一兩百元的罰款,犯錯誤的成本很容易讓人忽視。如果像新加坡那樣,隨地吐口痰就會被判鞭刑,或是像歐美一些國家那樣,夠不上刑事責任的,被罰做多長時間的義工,讓犯錯誤有一些有形的懲處,同時也讓其付出代價的同時受到教育,這樣恐怕比只罰點錢有意義得多。
夏季是游泳高峰期,同時也是溺水事件高發期。在一些河岸邊有明顯的“水深危險,請勿戲水”的禁泳標識。而一些市民仍然無視提醒,下河游泳,其中有一名帶孩子游泳的家長對安全問題表示:“人的命,天註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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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做是非常危險的,可以鍛鍊孩子,但應適可而止!
下面普及下溺水者的幾個現象。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1、溺水者不會呼救。他們必須先能呼吸,才能說話。一個人溺水時,嘴巴會沒入水中再浮出水面,中間沒有時間呼氣、吸氣,加上呼救。
2、溺水者也無法揮手求救。溺水者會本能地將雙臂伸到兩側,向下壓,好讓嘴巴浮出水面,小孩則可能會將手臂前伸。總之,他們無法划水朝救援者移動,或把手伸向救援裝置
3、溺水者在水中是直立的,沒有踢腿的動作,他們只能掙扎20—30秒,之後就會沉下去。
4、眼神呆滯,無法專注或閉上眼睛。
5、頭髮可能蓋在額頭或眼睛上。
6、頭在水中,嘴巴在水面;可能頭後仰,嘴巴張開。小孩的頭則可能前傾。
7、溺水最重要的跡象就是看起來不像溺水,他們看起來可能只是抬頭在看天空、岸際、泳池邊或碼頭。這個時候你要問:“你還好嗎?”如果他們能回答,大概就沒事。如果眼神渙散,可能只有不到半分鐘的時間救他們一命。
8、小孩在戲水時會發出很多聲音,當發現孩子安靜無聲時,就該去看看怎麼回事。
提醒家長
有時孩童溺水因為體力不如大人,並不會像電視劇或電影演出般的瘋狂拍打水面或掙扎,而是看似「趴」或「站」在水中發愣,其實已經溺水,很有可能是孩子已經嗆水到半失去意識,這時應儘快將孩子抱上岸請求協助。如果沒有儘快察覺孩子的不對勁,一切恐怕就為時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