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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生厚道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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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農志
農民僱工手上過程雖然與主人無關,但要弄清楚三個問題,才能認定醫療費的劃分問題。第一,農民工給誰工作
是上面有包工頭, 或者是直接面對老闆?但不管是面對誰,只要存在僱傭關係,那麼在工作、上工的時間內受傷,那麼就會被認定為工傷, 如果有保險的話,保險公司就會賠付;如果沒有保險,那麼用工者,也就是包工頭或老闆就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
第二, 是如何導致的受傷雖然受傷的原因可能與主人沒有直接關係,如果是防護措施不到位,且主人沒有盡到監督的義務,或者說是因為一些非主觀上的原因,造成 其受傷,一般這種情況的責任劃分是55開,也就是說主人承擔一半責任,因傷而造成的損失,雙方各自承擔50%。
第三,在什麼情況下受傷在工作的過程中受傷,按照正常邏輯來看,的確是算作工傷,主人也應該承擔責任。但有一些情況也是例外的,比如工人違反操作規定,比如上班時喝酒,沒有按照相關的規定做好防範措施,那麼出了事故,可能農民工自己本身要負主要責任,一般就是8、2開,也就是主人要承擔20%的責任。
不過這都是理論上的責任劃分,這還要看實際情況才能劃分出誰的責任大,誰的責任小。
說清楚,隨是主人?要是你請的民工受傷,以你無關,那是說不過去的,從你請他那一天起,他就在為你說的主人服務了,要是你把工程包給包工頭,他是包工頭請的,你也有責任護擔醫療費,因為不管什麼工程,都要為工人買人生意外保險,這是你不負責任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