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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超級飛俠說育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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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舒齡媽媽
當然得養了!是親生父母給予你生命,讓你來到這個世界上。雖然出於家庭條件或是其他原因,才被送養,但他們心裡一定有迫不得已的苦衷的!
我個人覺得,雖然成年後解除了養父母的關係,但還是的孝順養父母,是養父母辛辛苦苦養你長大,“不當父母不知父母心” 。這是我為人母親所體會到的。
生孩子不容易,養孩子更不容易。所以,不管是養父母還是親生父母都有必要、有義務孝順,並給予一定的經濟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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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律師之道
根據中國《收養法》第23條,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也就是說,你與養父母成立收養關係起,與生父母的權利義務關係就消除了。
但同時,中國《收養法》第29條規定,收養關係解除後,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即行消除,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
也就是說,如果你在18歲以前解除與養父母的收養關係,與生父母的權利義務自行恢復。但是,你在18歲成年以後解除與養父母的收養關係,到底要不要恢復與生父母的權利義務關係,也就是說,是否還有養親身父母的義務,由你們自己協商確定。
若是涉及現實利益關係,可以直接諮詢律師。
但就人情來講,無論是否解除與養父母的關係,對於親生父母的贍養問題,實屬一個道義與情感的問題,取決個人內心的道德取向與情義歸屬。畢竟,從小被親生父母送養,情感上對親生父母的做法已心存不解,甚至恨意。所以成年後是否能原諒父母,還去盡贍養義務真不是一般的道義。需要個人內心的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