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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多陪爸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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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留研
一、縱觀整個美洲(北南)只有原住民印地安人,其人數不多,另散分佈,只有部落,沒有國家這個概念,沒有國家,何來皇帝之有?二、從十六世記開始,隨著歐洲的文藝復興與工業革命歐洲列強紛紛掘起,荷蘭、西班牙、英國等先後成為世界上早期的造船大國,成為世界早期的冒險家而不斷開拓擴土。特別是英國這個日不落帝國,其觸角伸向世界各大洲。亞洲、非洲、澳洲、北美洲,英國無處不在,澳洲、北美、南美更是英國最有價值的荒蕪地區,幾個世紀以來,英國無疑是世界最強大的帝國,英語由此成為世界流行的官方語言。 三、1776年美國獨立建國,標誌著美國已經進入了歷史新時代,首任總統的開明,率先垂範,一部憲法,三百餘年不變。三權鼎立,避免了國家政權的獨裁,確保了國家的長治久安。加之美國獨特的區域優勢,安全環境,便捷的交通條件。二戰之後,美國終於取代了英國在世界的地位,成為了世界最強大的國家。四、其實,不僅僅是美國曆史上沒有皇帝,在整個美洲、澳洲等未開發荒蕪地區,人煙稀少,沒有國家,何來皇帝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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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伊洛河邊看春秋
這是一個綜合的因素,有許多原因,個人認為有以下幾點歷史和現實因素:
一 美國地區從來就沒有皇帝
北美大陸,從來就沒有過皇帝(或者國王),美國也從來就沒有國皇帝。新大陸發現前,美國地域生活的主要印第安人,地廣人稀的北美大陸,印第安人也很少,有說法在美國地區,哥倫布發現新大陸時候,美國地區也就一百萬印第安人。印第安人當時還處於原始社會,氏族部落,私有制觀念還沒有,國家的概念還沒有形成,就無所謂需要皇帝了。就是說這個地區從來就沒有過皇帝,不存在皇帝的基因;
而同一時期的中美洲地區創造了瑪雅文明和印加帝國,但是美國沒有,美國當時很落後;
二 殖民地時候沒有皇帝
新大陸發現後,歐洲逐漸向美國地區移民,法國在美國中部地區,西班牙在美國西南部地區;十七世紀初,英國才開始向美國移民,主要在美國東海岸移民,也有少數德意志人、荷蘭人和愛爾蘭人。這時候美國地區人口才開始多了起來。
最初向美國移民的群體,主要是失去土地的農民,生活艱辛的手工業者和工人,被流放的罪犯,逃避法律制裁的有罪的人,還有一些生活簡單的清教徒,也有一些有頭有臉的上層人士(冒險家居多),他們還透過奴隸貿易帶來一部分黑人奴隸。他們到這一地域首先是為了生活,而不是為了去當皇帝,建立國家統治別人,地廣人稀管理也是問題啊;
經歷了一百五十多年發展,逐漸形成了東海岸的十三塊殖民地,英王把這一地區視為自己的領地,分別派去了總督;但是當地的人們組成了可以與總督抗衡的殖民地議會。而當時英國本土已經進行資產階級革命,建立了君主立憲制政體,英王已經不能在英國國內胡作非為,他就希望在殖民地獲取更大更多的利益。這就招致美國殖民地人的反感了。而這一地區十三塊殖民地也形成了一個以英語為共同語言的新的民族--美利堅人。
三 美國獨立戰爭時期
殖民地人民聯合起來共同反對英國國王,爆發美國獨立戰爭。各個殖民地是聯合抵抗英國,著名的獨立宣言中陳述英王很多罪狀,大家都討厭了國王和皇帝這個名詞。
四 歐洲啟蒙運動思想在美國的傳播
歐洲的啟蒙運動,最初就是反對君主專制,反對國王的,有不同的學者和不同的思想,到殖民地的人也帶來了先進的思想。尤其是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影響深遠。建國時候的美華人,很討厭國王;
五 美國建國領導人因素
美國建國時候領導人都討厭國王,美國國父華盛頓更是一再拒絕當國王。因為國王是世襲的,新的國家組織形式,總統制卻是任期制,四年一選舉;華盛頓也作了很好的表率,兩屆八年總統之後堅決拒絕再次當總統,而是再次榮歸故里;
六 美國國家組成形式
美國國家組成形式,原本擬為比較鬆散的邦聯制,後來美國的憲法制定者們根據形勢果斷改為聯邦制,他們認定聯邦的權利來自各個殖民地(州),各個殖民地的權利又來自人民,是人民和各州賦予了聯邦政府權利,而不是一個人,就不需要國王或者非常強勢的領導人;
七 美國憲法和總統選舉形式
美國的憲法也是剛性憲法,憲法的修改既需要國會多數透過,又需要全國各個州的多數透過;
美國總統選舉是全民普選但不是全民直選,是要透過選舉人間接選舉的,選舉人可以說是選民的民意代表。總統選舉不僅要獲得全部選民的多數認可,還要平衡選民所在地域的因素。即體現了大小州一律平等,又照顧各個州內的人口數量體現了人人平等。美國作為一個地域廣大的國家,各個地區具體情況又有不同,選舉人制度也是隊不同地域具體情況的權衡。否則就有地區出現以大欺小以強凌弱,就有地區鬧獨立;
總統的任期制,與國王的世襲制不同;一個壞國王,他會一生作惡,繼承他位置的也是他的親人,很難讓繼任者改變政策,而總統制就不同了。如果總統作惡,人民也有盼頭,最多四年,而不是皇帝統治下暗無天日的遙遙無期。
八 超級大國的優越感
美國獨立以後,一派新氣象,人民生活幸福,很快成為經濟強國,國際影響力不斷增長;透過兩次世界大戰,美國更是成為超級大國,領導世界,美國對世界的吸引力和國內凝聚力還是很強的,有不少人要到美國去,實現美國夢。
反觀法國,法國大革命之後,共和制和君主制反反覆覆八十多年,人民生活水深火熱之中,一會想著共和好,一會又四年人民愛戴的皇帝;
德國也是,一戰後國家實現共和制,但是由於凡爾賽體制的壓迫,大家又把希特勒推上歷史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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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何生華
美國的歷史不過二百多年,沒有皇帝就顯得有些淡然了。在沒有歷史歷史的地方,給美國講歷史可謂是對牛彈琴,你講他們也不相信。美國就是經歷過南北戰爭,還有幾個土著人,就是印第安人的歷史,這不講做玩意,美華人是從歐洲和亞洲人組合成的一個移民國家,美華人在沒有歷史硬是說他們來自歷史悠久的國度,所以,美華人是把祖宗的歷史一起移民到美國,這樣說起來很好玩的,美國本土的歷史確實是不長的,為了歷史長一些,他們是挖空心思想辦法,這樣的歷史能夠算是美國的嗎?那麼,人們不禁要問,世界的歷史都是一樣的,不存在哪個多與少,那文明古國不就作廢了。因此,一個移民大國,各方能量的聚積,成就了美國的霸權主義心態,各方面都要當老大。再就是美國的科技發達,這也是由於這個移民大國引起的,毫無疑問,他們的科技是世界第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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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製造
美國在建國時期,歐洲君主制已經是處於淘汰狀態了,美國宗主國英國從光榮革命時期就已經廢除了君主制,實行君主立憲制。那時民主制度處於萌芽時期,反對君主制在歐洲底層觀點較為統一。
宗主國都廢除了君主制,在英國制度基礎上建立的美國再立一個皇帝,十三州的人能認同麼。
當皇帝並不是說給自己冠一個頭銜就行了的,而是要將各個地方的權力集中在自己手裡。面對權力幾乎如散沙一般的美洲,想要集權,難度可想而知。
所以,以集權的方式建國基本沒可能。
建國後,如果華盛頓稱帝,美國各個加盟州肯定不幹,好不容易獲得的權力你說收就收,這和英國統治有啥區別。我為美國出過力,我為獨立流過血,憑啥成果都歸你一人的。
雖然美國喜歡用自由民主唬人,但是美國沒有皇帝確實可以用,美國是在自由民主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來解釋,自由民主容不下集權。
ps:這裡不吐槽那個所謂的自由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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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東西和
美國自從最早第一批移民五月花號開始這個土地的立國之本就是基督: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再到獨立後的1787年制憲會議上,就四頁紙,惜字如金的憲法裡的第九條專門規定,這個國家不得授予任何人爵位稱號。在第一位華盛頓就職時,主持人問他如何稱呼,華盛頓的回答是:總統先生。就這樣傳承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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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青年史學家
美國有總統,雖然總統的權力很大,比某些國家統而不治的國王或者皇帝的權力還大,但是美國總統是有任期的,而且美國現行體制裡面對於總統的制衡和限制也是非常多的。所以,美國雖然沒有皇帝,但是有跟皇帝權力類似的有任期限制的總統。
美國為什麼沒有皇帝,這就與美國的歷史有很大關係了。事實上,在美國獨立戰爭取得勝利後,有人建議過美國開國元勳華盛頓稱帝,但是華盛頓予以了拒絕,從而開創了美國民主的先例。在華盛頓就任美國總統之前,整個北美的地區的反專制氛圍已經非常濃厚,因此華盛頓是肯定不會冒天下之大不韙去稱帝的。
在北美殖民地初期,殖民地的總督和殖民地上層官員都是由英國女王任命,而地方長官則由北美殖民地的居民進行自行選舉。而早期從歐洲到美洲大陸的多是新教徒,新教徒與天主教的一個很大的區別就在於新教實行教會自治,信徒們在各個教區自行選舉該教區的負責人。而北美殖民地的地方選舉從17世紀中期就已經開始了,也就是說在美國建國前一百多年,北美的民主氛圍已經非常濃厚,所以美國從立國之初就不具備專制的土壤。
到了1776年美國《獨立宣言》發表的時候,美國各州的民眾對於選舉產生國家領導人已經有非常廣泛的認知和共識。而且英美之間的矛盾導致美國民眾對於英國的一切都特別憎惡,這其中當然就包括英國的國王制度了。
所以綜上,美國在立國之初不可能出現國王,沒有哪個開國領袖敢冒這個大不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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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龍雲思鄉
聞從英國歐州走出一批新教徒,乘坐五月花號船去北美途中,達成協議約定:在北美建立憲法聯邦,不搞帝王專制!這是基本原因,再因美國獨立後首任總統華盛頓及其之後後任總統元勳嚴格遵守契約精神,起草獨立憲章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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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劉工227459850
五月花號上的清教徒他們在未登上美州大陸還在大西洋飄流時就立約要在新大陸建立一個民主共和國。以上帝的信仰為立國的根基,確立三權分立相互制約的體制。北美獨立戰爭造就了華盛頓為領導人的地位,給了他稱帝的機會。但華盛頓是個虔誠約基督徒,視榮華福貴為糞土,向權力說不。總統任期一到,卸甲歸田,回家養牛去了。開了一個好頭,華盛頓功不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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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而知而行的歷史
美國是一個先有憲法,再有國家組織,最後才形成民族的國家。美國的產生充滿了政治、經濟利益上的妥協,如同建造房子,是規劃出來的,而不是按照人類社會正常發展演進的程式來進行的。
來自法國的思想啟蒙,給了美國的建國者們靈感,他們等於是在空白的圖紙上作畫。 這樣一群來自歐洲的清教徒,對歐洲的王權政治的卑劣表示出強烈的不滿而存在有聖潔的道德感,也正因為了解舊大陸的各種政治制度的弊端,他們在設計政治制度時,刻意地避免了這些問題。最終,三權分立、保障人權等基本法則得以透過,成為美國的憲法精神。
現在說美國當時的選項:
1,自立為王。
2,自立為帝。
當時的歐洲,新舊制度並存,如果美國延續英國的君主立憲,也不是不可能。但是權利來源的合法性,必須在於全體民眾的認可和支援,不然等於是自立為王,根基不穩,極容易被清算。美國獨立時,十三個州的利益訴求並不一致,自立為王,可能獨立戰爭剛消停,就會再來一次內戰。
歐洲的皇帝不是誰都能做的,皇帝的法統來自羅馬帝國。後來羅馬帝國分裂為東西羅馬,就有了兩個皇帝法統傳承。 西邊的皇帝,自西羅馬帝國滅亡後,經歷了300多年的封建主混戰,到800年查理曼大帝加冕為羅馬人的皇帝,才再一次傳承。後來查理曼的帝國分裂,幾經輾轉,皇帝被東法蘭克的德意志繼承了。所以,在歐洲,只有神聖羅馬帝國能稱皇帝,其他國家只能稱國王。
東邊的皇帝,自東羅馬帝國滅亡後,法統在嚴格意義上說已經斷了。不過東羅馬帝國的公主嫁給了俄羅斯莫斯科大公,也因此俄羅斯也聲稱繼承了東羅的法統,稱沙皇。美國要稱皇帝,繼承哪個?
邀請別人來當王呢?歐洲重視正統,很多王朝一脈相傳,不管怎麼扯,都能扯上點關係。美華人好不容易送走一位英國國王,流過血,知道了王的暴力,他們怎麼可能在平白無故地給自己找一個祖宗貢著?而且西方國家的國王在君主立憲後,大多是充當國家元首的象徵職能,是一個職位。美國曆史短,又沒有哪個來自歐洲的王室家族特別有功勞。法國的波旁王朝倒是有功,但那會法國還是君主專制制度,美華人送走了英國國王,不可能再請一個君主專制的法國國王。
這樣一來,大家就形成了共識:共和制。
美國的政治制度,雖說是首創,實際上也是各種錯綜複雜的政治經濟利益的妥協產生的,在後來又經過不斷完善,成了如今的這個模樣。
所以,缺少了美國建國時的那種國情,盲目照搬美國的制度,必不可少的要產生很大的不適應性,甚至會造成暴亂、獨裁、腐敗等惡劣政治現象。照搬美國製度的,也沒有幾個國家發展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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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小王解史
華盛頓領導獨立戰爭獲得勝利以後,他手下的將領寫信希望華盛頓成為美國皇帝,然而,這一建議被華盛頓拒絕了,他堅持認為美國應該只有總統沒有皇帝,在堅持連任了一屆美國總統以後,華盛頓回到了他的農場。1799年,華盛頓去世,同一年,中國乾隆皇帝在退位為太上皇以後也駕崩了。一位在中國獨掌大權60餘年,一位開創了美國總統制,並將美國總統不得連任超過兩屆成為原則。歷史的巧合,正是東西方此消彼長的一個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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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漁耕樵讀
美國有一個皇帝,諾頓一世。
約書亞·亞伯拉罕·諾頓(Joshua Abraham Norton,約1819年-1880年1月8日)又稱諾頓一世,美國舊金山市民1895年9月17日自封為”美利堅合眾國皇帝和墨西哥攝政王”,他還向當然的英王維多利亞寫信,而且當地人對他稱為皇帝陛下。
1880年1月8日,諾頓一世在前往科學院演講途中駕崩。1934年6月30日,舊金山市政將他的遺體遷到一個陵墓,然後立了一個大石碑上面書”諾頓一世,美國皇帝和墨西哥保護者"。
諾頓一世在舊金山被當成元首對待,併到各處演講,而且領導了多次廢奴運動。
以上轉自百科,僅供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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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BY214113649
第一,你要知道美國它一開始就是各種資本家的天堂啊,各種激進派的天地怎麼可能會有皇帝呢?
第二,美國獨立戰爭屬於美洲大陸的一次資本主義革命,注意是以革命的形式,而不是像英國那樣隨便找了個遠親當傀儡的君主立憲制,更加不是明治天皇那樣的“自上而下”改革。
第三,這種問題一般來說最好看看世界近代史,大概就是從文藝復興到蘇俄革命這一段歷史,你會發現所謂的帝國主義,只不過是搶的先手,把舊秩序碾壓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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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Happy溜溜溜
個人感覺美國早期是由數個英國殖民地聯合起來起義組成的國家。每個殖民地都有自己的一套規矩,後來是變成各個獨立的州。每個州並不高度服從於中央,只是一個相對寬鬆的聯盟。這就是“合眾國”名稱的由來。所以如果美國某地出了個皇帝,其它的州未必服從。也許這就是美國早期建國者要找另外一種政體的理由,帝制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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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實話實說快樂時光
大多數人們喜歡打江山的皇帝,因為打江山時說的好,做的也好,不喜歡坐江山的皇帝,只有奴才喜歡忠實於坐江山的皇帝,因為坐江山只有愛吹捧拍馬屁的奴才吃香,忠臣良將說實話,為人民辦實事會吃虧或被殺,所以推翻了一朝又一朝,再有人取得權利還是當皇帝。美國自華盛頓不願當皇帝,制定了美國的憲法,總統任期兩屆的制度,受到美華人民的擁護,其他人再也無法當皇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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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天天愛妮
土著被英華人滅光。六百萬印第安人被人道主義和諧。參見澳洲。五月花協議建立起倡導民主共和的國家,所以沒有封建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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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鏡鑑青年
這個問題問的很好,以當今世界形勢來看,一個國家沒有皇帝是常態,有皇帝才是另類。但如果把時間拉回到18世紀,那時一個國家要是沒有皇帝才是怪事,偏偏美國就成了這樣一個“怪胎”。
18世紀,民主制度還停留在理論階段,世界上並沒有產生一個完全民主化的國家。英國的議會制也保留了國王和貴族階層,是資產階級和舊貴族相互妥協的產物。
記得在電影《愛國者》中,身為北美殖民地議會成員的主角梅爾吉布森有一段臺詞,大意是說:“我寧願接受幾千裡外一個暴君(英國國王)的統治,也不願意換來幾公里之內300個暴君(議員)的統治。”這句話側面反映出一個問題,那時候殖民地的移民對民主制度持懷疑態度,至少思想上還沒統一。
而美國建國後偏偏這麼幹了,建立起了一個沒有皇帝的國家,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是一場偉大的實驗。成功了嫩模會所,失敗了回家搬磚。後來事實證明,美華人意外的成功了。
這裡,我個人觀點是美國的成功完全是一場意外。並不是說華盛頓當了皇帝美國就沉淪了,當了總統美國就發達了,其實大家都在摸著石頭過河。如果要談美華人為什麼選擇民主制度而捨棄皇帝,我想有以下幾點:
首先大家都是窮光蛋。
來到北美第一批移民是在英國被迫害的清教徒,在英王專制統治下,他們得不到信仰自由,於是就跑到荷蘭了。荷蘭在英國壓力下,又把他們趕去新大陸——至少那裡沒有國王能阻止他們的信仰。
這些去美洲的清教徒一沒錢二沒權,都是地地道道的平民,一群窮光蛋在一起創業,誰都沒有絕對的資本讓其他人服自己,只能採取民主制:凡是大家投票決定好了。於是誕生了美國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五月花號公約》。
《五月花號公約》只有短短几百個字,上面確定了一條原則:抵達美洲之後的重大事務,要有簽約的41名男性共同決定,少數服從多數。
這批抵達北美的清教徒發誓要建立起一個與歐洲舊世界完全不同的新世界,舊有的封建皇帝制度自然要摒棄。
其次啟蒙運動的影響。
伏爾泰和孟德斯鳩是傾向於有皇帝的,但這個皇帝不是專制帝王,而是一個在法律和制度約束下的皇帝。無限的權力只會產生惡果,必須限制權力。這就與英國議會制度不謀而合。
而盧梭傾向於沒有皇帝,大家依靠“契約精神”來統治國家,這個契約也就是後來的憲法。當波蘭人找到盧梭希望他設計出一套民主憲法時,他卻退縮了,跟波蘭人說:以你們現在的情況,還是立一個皇帝好。為什麼呢?盧梭覺得波蘭人當時沒有達到民主的水平,民主在他看來是要全體人民有很高素質情況下才能實行的制度,民眾首先要覺醒,才能執行。
這些思潮在歐洲早已誕生,後來影響到美國建國思想。
最後沒有絕對的老大。
於是為了生存,大家不得不建立起一個相對統一的聯邦制國家,這樣一個各懷鬼胎的國家誰能當皇帝?沒有人。只能考慮到力量平衡,選擇一個隨時可以輪流做莊的總統出來,今天你當總統,明天我當總統。如果是皇帝的話,遲早這個國家要四分五裂,無法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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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63258391
歷史比較短的移民國家都沒皇帝,因為他們獨立的時候社會已經進去資本主義階段,比如澳洲,紐西蘭,加拿大等等。其他比較古老的國家都有,中國,日本,德國,英國,義大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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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鴻鵠高飛一舉萬里
這其中既有必然因素,也有偶然因素:
所謂必然因素是指美國自建國伊始就不具備君主專制生存的土壤: 在獨立建國之前北美十三州是英國的殖民地,而英國是人類歷史上最早確立憲政政體的國家,儘管英國依然保留了君主,但君主的權力受到憲法和議會的制約,這和當時全世界範圍內盛行的君主專制政體是迥異的。北美殖民地不僅繼承了英國的限制王權的傳統,而且比英國走的更遠,這主要是由兩方面原因導致的:其一北美殖民地的居民是來自世界各地的移民,任何一個族系都不具備絕對的優勢,因此他們只能以協商妥協的模式解決問題;其二受制於大西洋的天然阻隔,加之英國又必須同時與法國、西班牙等國爭奪歐洲霸權的現實,英國一直對北美採取一種放任自流的自治模式——只要殖民地服從英國的排程、定期繳納稅賦,那麼英國對干預殖民地內部事務是缺乏興趣的。儘管北美殖民地由英王委任的總督統治,但實際治理具體地方事務的行政官員卻是由殖民地人民自主選舉產生。北美殖民地的人民儘管也是英王子民,但英王卻不能直接對他們發號施令,甚至他們對王權有一種天然的抗拒感。在這樣的民意基礎下如果有人公然在北美稱帝無疑是在冒天下之大不韙,必將激起洶湧的民意反對浪潮。
所謂偶然因素是指儘管美國建國之始就極端排斥王權,不過這並不意味著美國就排斥王位——畢竟前宗主國英國作為人類歷史上第一個限制王權的憲政國家也是保留了王位的,而在當時的世界範圍內民主共和政體也是找不到先例的(如果非要把古希臘、古羅馬共和制以及中國古代的禪讓制算在內就屬於抬槓了)。正是基於這一原因,所以在立國之初美國也一度出現過擁立華盛頓為王的呼聲。我們可以設想基於當時美國的國情而言:即使華盛頓稱王稱帝也必將是一個立憲君主,因為在華盛頓正式就任大陸軍總司令之前北美獨立運動就已風起雲湧,華盛頓儘管領導獨立戰爭走向了勝利,但說到底這場戰爭是北美各路政治勢力共同推動的,華盛頓充其量扮演了一個類似於武林盟主之類的召集人,是不可能直接對各州各地的人民直接發號施令的。當然當一個憲政君主相比當總統也有優勢:沒有任期限制並且可以傳位子孫,然而華盛頓明確拒絕成為一位帝王並在兩屆任期滿後主動隱退。作為第一代睜眼看世界的華人的代表《瀛寰志略》的作者徐繼畲曾評價美國開國史道:華盛頓者不設王號,不傳子孫,而創國民推舉之法,行政、立法、司法三權而分設,公器付之公論,創民主共和之先例,開亙古未有之變局,幾於天下為公。
回覆列表
這兩天四年一度的美國總統大選之戰正打得難捨難分,不到最後一刻誰也不能保證自己能笑到最後。
這場選戰世界矚目,超過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的首腦選舉,儘管跟大多數人都沒半毛錢關係,美國總統的權力也沒大家想象中的那麼大。
但是誰又能想到,在三百多年前,位於美洲大陸的美國還是一片蠻荒之地,真正的美國土著印第安人至今很多還未完全開化,適應現代化的生活。
重新回到三四百年前,那時候稱霸世界的是日不落帝國——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也就是通常說的英國,因為工業革命發生在那裡,發展得早、發展快,特別是幹掉西班牙之後,大不列顛靠著擁有堅船利炮的軍隊加鴉片四處圈地,幾乎沒有國家有反抗之力,她的殖民地遍佈全世界,不管太陽照在哪個半球,都有英國的地盤兒,這也是日不落帝國的由來,也是為什麼英語這麼普及的原因。
為了懲罰那些不聽話的傳教士和重刑犯,日不落帝國就把他們送到各個待開發的殖民地去,而美洲大陸也是這些重刑犯和傳教士的落腳點,像澳洲最早也是這樣,靠英國傳教士和重刑犯建設起來的。
十六世紀初,那些被流放的傢伙乘坐五月花號到了美洲大陸,就沒美國土著印第安人什麼事兒了,只有被奴役的命;當時世界強國像西班牙、荷蘭這種也有美洲大陸的殖民地,但後來大多被英華人搶去。
北美人民在被奴役的環境下不斷學習成長,而且也沒忘自己是個亡國奴,必須把這些侵略者趕出去,才能成為自己國家的主人,走在自己的國土上才能昂首挺胸、理直氣壯。
華盛頓和他的創業團隊
直到1775年,北美獨立戰爭爆發,第二年華盛頓任總司令,通過了著名的《獨立宣言》,美利堅合眾國宣告成立,直到1788年,才把侵略者徹底趕走,華盛頓成了第一任總統。華盛頓和他的團隊正在起草擬定商業計劃書《獨立宣言》
作為國父,他要是稍微有點邪念,想弄個連任或者世襲啥的,應該是分分鐘的事兒,但人家就是牛逼,1797年兩屆任滿後,華盛頓拒絕再參加競選,隱退回鄉,開創了美國曆史上摒棄終身總統制及和平轉移權力的範例。
後來也就有了愈加成熟的美國民主制度,透過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互相牽制,誰也別想終身制或世襲制、一言堂,美國民主制度成了世界很多國家借鑑的物件,也是讓美華人引以為傲的地方。
當然,這也不能完全歸功於華盛頓的高風亮節,主要還是因為人家那個班子太牛逼,出了一批政治思想家,像傑弗遜、富蘭克林、漢密爾頓等,從一開始透過高層設計保證民主制度,他們也從英國、葡萄牙當時這些世界強國的先進制度中汲取了很多東西。
扯到這裡,好累,有點編不下去了,哈哈哈哈
其實,一句話來講,就是美國在殖民者的“啟蒙”“幫助”下,沒經過封建社會,由原始直接跨到了資本主義。
所以,美國只有在兩種假設之下,才有可能出現皇帝,一是美國土著印第安人慢慢發展演變成封建制度;二是華盛頓逆歷史潮流而動,自己當皇帝,那後面幾百年就沒美國快速發展什麼事兒了,繼續被君主立憲的那些資本主義國家炮轟、侵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