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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蓬蓽夕陽

    父母有養育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從法律角度看贍養父母是子女的義務,兒媳不在其中。作為兒媳和女婿有協助物件贍養老人的義務。

    兒子去世,兒媳與兒子的實際婚姻關係屬名存實亡,作為單身女人會考慮續婚的。

    如果兒子有遺產,兒媳則有代替兒子盡贍養的義務,如果老人依法分到了應得的遺產,則兒媳就沒有贍養義務了。

  • 2 # 暖手寶寶483

    從法律層面上來說,媳婦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除非她繼承了公婆的遺產,但這種情況似乎不太多,一般情況下,兒子去世公婆對媳婦的態度會發生變化,從心裡已經不把媳婦當家人了,更不可能給她繼承遺產的權利,所以就不要勉強媳婦給自己養老了。

  • 3 # 曉槪

    沒有吧,除非兒媳婦自願贍養或者公婆把遺產給兒媳,公婆沒有養大兒媳,自然兒媳也沒有義務給公婆養老。有句話說你養我到大,我養你到老

  • 4 # 小竹橋123

    別說兒子死了就是活著也沒有贍養義務有的也是協助贍養義務,兒子死了肯定什麼都沒了,還有的說如果繼承遺產,請問有誰把錢贈予兒媳婦,給孫子到是有,那兒媳婦沒得到管嗎,當然如果婆媳原來感情處的好,有可能多幫助一些。

  • 5 # 咂啤

    一般來講是沒有的,但很多事情很複雜。我家的一個老鄰居,兩個兒子、四個女兒,老太太早年去世了,剩老頭一個人獨居,小兒子單過但住的離老頭不遠,大兒子家離的遠些。趕上動遷,小兒子就想把他的房子和老頭的動遷房安排在一起,這樣能得到一個大戶型,當然房子寫小兒子的名字。大兒子堅決反對,女兒們分成兩派,打得昏天黑地。最後立了字據,按小兒子方案執行,但小兒子負責養老送終,其他子女免責。

    天有不測風雲,小兒子四十幾歲的時候得重病去世。這時候老頭80多歲,老人已經沒有房子了,小兒子媳婦也就這一處住房。小兒媳婦做事豪氣,表示當初的承諾有效,她繼續負責老頭的生活起居 。這以後的7、8年小兒媳和老頭一直在一起生活,直到老人去世。當然,這期間大兒子和女兒們也經常去看望,老人住院期間,也都是大家輪流照顧。

    鄰居們都說這家兒女的不是,讓老人和前兒媳婦生活,但實際的內情,真不是外人能說得清楚的,畢竟在這個城市的這個地段,這套大房子是一筆不小的財產。而老頭去世後,老人的兒女和前兒媳也沒發生任何經濟糾紛,關係也相處的還算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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