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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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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HR墨田農夫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綜上所述,你朋友的情形可以去申報工傷,屬於工傷的認定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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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KTV的VLOG
上下班出現事故算工傷必須滿足以下四個條件:第一:上下班規定時間內(如早上八點上班下午五點下班本正常下班到家時間30分鐘,可到下班九點在路上發生事故這一點就有分歧,就超出了規定時間)第二:上下班必經路線(本經常下班向東走的就這幾條路,非要忘相反方向走這樣就有分歧)第三:非主要責任(不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如果下班途中你飲酒了造成追尾受傷那這樣就會有分歧)第四:與機動車發生事故(必須是機動車引起的交通事故)以上是我的回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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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職場紅哥
[紅哥觀點]雖然是在上班途中發生的事故,但還要看是否在合理的上班路線上,是否為非本人主要責任造成的傷害這兩個關鍵因素。
王某是一家單位食室的員工,去年11月的一個早上,騎腳踏車去上班,因大霧視線不太好,不慎摔倒,導致左小腿骨折。
王某為自己是在上班途中摔傷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便向市醫保局工傷生育科提請工傷認定。
在工傷部門對該案情的調查中,瞭解到王某確係那天早上發生了事故,其事故地點也是在從王某居住處到食堂的必經之路上。
雖然王某是在上班途中摔倒受傷,但此次事故為王某個人責任,並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傷害,且本人也無法提供事故認定證明。
因此工傷部門對王某提交的工傷申請,給出了不予認定工傷的決定。
根據工傷認定情形中“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 的規定,還要取決於以下兩個因素。
“上下班途中”四種認定情形1、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3、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事故傷害1、非本人主要責任的獲取途徑。公安交警等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等。
2、非本人主要責任應該包括: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
某職工想買點家用物品,於是上班時,拐了一下去超市購買。在出超市回到正常的上班路線時,被一小車撞傷。該職工在事故中雖負次要責任,但不是在合理的路線上發生的事故,因此,也無法認定為工傷。
發生了傷害事故,不管是否為工傷,吃苦受罪的是自己。生活、工作切實注意安全,因為平安是福!
回覆列表
《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6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才能認定為工傷。
畫重點了,要同時滿足3個條件,才能認定。
一、必須在上下班途中。要有合理的時間,合理的路線。
二、必須是交通事故。
三、非本人主要責任。
在這期間,一定要儲存好證據,如撥打急救電話的時間,發生事故的錄音錄影,交通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等。
另外,一定要及時做工傷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