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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一套商業公寓放在網路平臺上,釋出租房資訊。結果該平臺以釋出虛假資訊為理由,強行刪除並剋扣了保證金。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自證,當本人提供了身份資訊和不動產證件資訊之後。該平臺又以該房產為商業公寓為理由,不允許個人釋出資訊。並要求在其規定的渠道進行申述,申述成功後可退回保證金,事實上該網路提供的平臺根本無法進行操作。怎樣才能夠拿回保證金?平臺是不是有違規?個人可不可以在網路平臺上釋出商業公寓的出租資訊?請教頭條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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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派克滬上世家

    承蒙你信任請求問題解惑,那我答覆僅供參考;你所說的事涉及到兩個層面,商業合同糾紛及政府行業管理規定。你說在某平臺釋出的商業房產租房資訊被平臺刪除並且把你事先交的保證金被扣。你釋出資訊和交保證金說明你和平臺是商業合作關係,彼此簽訂合同中事先確立了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收費標準等。那麼就要看雙方合同中關於保證金的條款如何約定的,對方扣除你保證金的理由是否符合合同約定。關於扣除保證金如果雙方協商後意見不一致,可以透過司法程式。另外,你釋出的租房資訊內容必須符合政府的行業管理規定,如果你是釋出按日計租金的日租房,而你又未獲得行業許可(但是釋出前平臺有事先告知釋出人相關規定的責任)你違反了平臺有權利根據事先約定刪除資訊,保證金就要看雙方如何約定了!

  • 2 # 黑與白001

    要是商業房個人不能出租,那賣的時候為什麼要賣給個人?既然賣給個人了為什麼個人又不能出租了?個人不能出租放在中介就合法了?又可以租了?這是哪個人制定出來的規則?鬧了半天。合著房主沒有許可權出租房子。非要委託代理給中介。這算什麼呢?簡直就是一群強盜,一群賊!還能不能稍微講點道理?

  • 3 # 溫哥華1號

    你好,我不清楚你們的協議是怎麼樣的?我的議是這樣的:

    1.公寓不能出租?我在百度查了一下,都是可以出租的,公寓不能出租,是不是你那個城市政府規定的?如果是的話,那你就是違反了;

    2.你的合同是和網路公司籤的,裡面的條約是雙方的規定,並不是國家的規定,但是你簽了就是認可了;

    3.你可以先找他們的客服,看怎麼樣解決;

    4.客服不理你,平臺的申訴平臺也用不了,那你就去找管這個行業的協會,或者說管網路平臺的行政部門投訴;

    可以諮詢律師,打官司的話律師費都會比押金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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