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梁大不大明白
-
2 # 為什麼漲
鮑很有可能逃脫法律的制裁。
事情發生時間太久,證據很難儲存,鮑熟知法律,不管是養父身份的認定還是14歲幼女的界定,都被他精準的踩線避開。
最後很有可能是大家恨他恨得要死,但除了在道德上譴責他一下,在法律上並沒有辦法嚴懲他。
熟悉法律的人一旦作惡,要比不懂法律的人更加可惡。
-
3 # 善思科技文化
僅看目前的證據:
從道德層面看,鮑毓明單身老男人,沒出軌,沒嫖娼。雖然女孩比自己小的太多,但也正式的帶見了父母,看起來也說的過去,
從法律層面,14歲之前沒有發生關係,說是qiangjian,從聊天記錄看似乎也看不到脅迫。
反倒可以確認的,女孩媽媽既貪心攀上有錢人,又以女兒為代價道德缺失。
從女孩角度看,在一個三觀不正的母親的培養下成長,可以說已經廢了。
這個事如果按現在的證據發展下去,女孩的不清白陸續會被揭露影響她的一生,而鮑毓明從現在被各種解僱來看,實際上在司法解釋出來之前已經被媒體審判了。
-
4 # 傑克動車
個人看法,以現有的證據,如果辦案機關和審判機關不受輿論裹挾或者其他壓力的話,非但男方無罪,且這對母女有誣告和敲詐之刑疑。
只要諸君思維正常,應當想到,這女孩的母親若非瘋子或弱智,必然涉及賣女求錢;(並且,女孩的父親呢?疑點重重,應要從常理和邏輯進行獨立推論)此外必須強調的是,這個14歲已經1米7高的女子,可能非常早熟和機詐。目前在這社會這不是稀奇事了!這個姓鮑的,這趟碰上硬手了,自認倒黴吧。蘿莉有風險,大叔慎行!
-
5 # Bulldog888
這個案件並不複雜,首先女孩母親把女孩送給鮑莫,為了好生活和學業這種說辭顯然是站不住腳的,如果涉嫌金錢交易,那麼女孩母親和鮑莫就已經涉嫌參與拐賣婦女兒童了。另外鮑莫如果在違反女孩意願的情況下有性行為,就肯定涉嫌強姦。所以鮑莫的犯罪行為是非常明顯和嚴重的。只是鮑莫的身份非常敏感再加上外籍,才給案件的偵查帶來很大阻力。
-
6 # 覺心悅境
就鮑疏明現有的證據,在侵犯未成年少女問題上,不一定重判他。因為女孩是她媽媽自願給鮑疏明“送養”的。
是兩個大人的骯髒交易,讓女孩來身心受創。
鮑疏明作為一名律師,他不會犯如此低階的錯誤。
但鮑疏明以後的仕途會大打折扣。那個公司還敢用這樣“人面獸心”的人擔任“高管”?
鮑疏明案投射出社會上灰色的,法律邊緣的問題值得關注。
如果沒有人舉報,所謂的“民不舉,官不究”的醜惡事情,難道就沒有人管嗎?
媽媽可以隨意“處理”自己的孩子嗎?
女孩滿14歲就可以“你情我願”自願和成年男人交往嗎?她必定是未成年的孩子呀!如果一個40歲男人,和一個14歲少女角逐,誰會贏?答案很明顯!
希望法律根據社會變化,更加嚴格和公證。讓鮑毓明這樣的人不能堂而皇之的“鑽空子”。還未成年女孩一片乾淨自由的天空。
-
7 # 孟子凱
以現有的證據,只能道德上譴責,公司在以生活作風問題辭退。法律上幾乎沒有可能審判了,除非國家更改法律說兩個人相戀不能相差太大。真以為煙臺警察不作為嗎?我們煙臺治安總得來說挺好的,對方成年發生的關係,也有聊天記錄證明他倆戀愛過,難道就因為對方是高管就非要弄成強姦?
回覆列表
不知道到底有什麼證據,從澎拜新聞上看的證據,不好判。
1.女孩說第一次不滿14歲,這個證據不好舉證,畢竟四年前了,她舉什麼證據能證明當時鮑強姦她了?
2.澎拜新聞說取了些衛生紙等等,但只能說明發生了關係,但不能證明是強姦。事實上,她一個18.19的成年女子,與鮑多年生活在一起,這個證據很難。
3.鮑是單身,如果一口咬定是包養和被包養的關係,警察還真沒什麼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