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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執中b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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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正19688630
謝邀。沒搞懂“什麼叫沒驗收就交房”呢?按照正常程式,房子修好後要進行竣工驗收,即住建、規劃、消防、監理、承建單位、開發商等相關部門要對所開發專案進行竣工驗收並公示,然後辦理竣工驗收手續並取得竣工驗收相關證件後,方可通知購房業主收房,收房的同時業主對自己購買的房子進行驗收,有問題的由開發商進行消缺,沒問題的即可收房,同時結算自收房之日起以後(一般一年)的物業費。
如果房子沒有經過竣工驗收就要求業主收房,是違法的!也是不符合程式的!物業費就更是另當別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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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Hoyloun
一般是開發商通知入夥後開始收業主物業管理費。新房是按合同達到交樓標準後,在約定日期前通知業主過來收房,物業費一般就從這時開始收,因為房子產權是業主的,雖然沒有收樓,但物業公司的服務也已經開始了,不可能業主以後幾年甚至十幾年不來收房,空在那裡不交管理費。
題主的問題表述不清楚,難以準確回答。
是小區未經官方的工程竣工驗收,還是業主在交房時未驗收?這是兩個不同的情況,不能籠統的提問。
若是前者,答案很明確,不但不能讓業主們交物業費,而且有權拒絕收房。這明顯是違法交房,開發商用沒有達到交付要求的、半成品來忽弄購房人。
若是後者,購房人應該按開發商通知的期限去收房,在收房過程中查驗房子和小區是否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和國家的規定。業主若不按時去驗收,也要從交房通知的期限開始交物業費。
只有按時去收房,發現有較大質量問題或影響居住的問題時,可以拒絕收房要求返修。在返修達到要求後收房。 返修整改期間的物業費應由開發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