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杜蘭特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
這人太逗了。
你想想看,年薪幾千萬➕美元的籃球巨星,不說要和詹姆斯一樣政壇商壇都出入自如,至少也要和洛瑞一樣老婆孩子都有了吧?
平常喝喝美酒,大金鍊戴戴,開個豪車,買個豪宅,遊艇私人飛機,上一上。
約幾個商業夥伴,Golf打一打。
結果這人呢?
啥都不愛,就愛敲鍵盤!
你想想看,巨星啊!咱們普通人閒來無事,覺得敲鍵盤爽那是沒得選!
他可是啥都可以選
所以他是真熱愛敲鍵盤。尊稱阿杜一聲鍵盤界第一人不過分吧?
例子我就不列舉他洗澡水的名句了,單單他開小號和黑子激情對噴,甚至直接用大號懟人就足夠大家笑幾個月的了。
有些人可能覺得他沒有氣度,小肚雞腸。
但我覺得這恰恰是他可愛的一面
他並沒有做什麼出格的事情,僅僅是在網上為自己辯護。
並且將和黑子的鬥爭進行到底
不厭其煩地想要感化他們
以至於你在想:“他不累嗎?”
另一方面,其他球員穿得潮流時尚,像韋德詹姆斯,進場的時候都得好生裝扮
但他?
揹著我們學生黨的經典書包,出入各種場合
你都會懷疑,這人腦袋裡裝的是啥?
不由得讓人想起另一個類似的球員:鄧肯!
這麼一個沒有不良嗜好,不大喜歡裝扮,喜歡網上對線的超級巨星,再一次用單身來表明:
嗨!普通人,或者說,打工人,我也是你們中的一員
所以,有錢歸有錢。杜蘭特並沒有用有錢,名氣來當作競爭優勢。
他不會用球場上取得的成功去改變情場上的一切。
他似乎和眾多朋友一樣
僅僅把nba當作野球場,揹著書包去,揹著書包走
要問他為什麼還沒結婚?
可以問問各位野球場單身的兄弟
理由應該在一個區間裡。
阿杜真乃同道中人,看球生涯能有這麼一位貼近群眾的超級巨星,真當是趣事一件!
喜歡杜蘭特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
這人太逗了。
你想想看,年薪幾千萬➕美元的籃球巨星,不說要和詹姆斯一樣政壇商壇都出入自如,至少也要和洛瑞一樣老婆孩子都有了吧?
平常喝喝美酒,大金鍊戴戴,開個豪車,買個豪宅,遊艇私人飛機,上一上。
約幾個商業夥伴,Golf打一打。
結果這人呢?
啥都不愛,就愛敲鍵盤!
你想想看,巨星啊!咱們普通人閒來無事,覺得敲鍵盤爽那是沒得選!
他可是啥都可以選
所以他是真熱愛敲鍵盤。尊稱阿杜一聲鍵盤界第一人不過分吧?
例子我就不列舉他洗澡水的名句了,單單他開小號和黑子激情對噴,甚至直接用大號懟人就足夠大家笑幾個月的了。
有些人可能覺得他沒有氣度,小肚雞腸。
但我覺得這恰恰是他可愛的一面
他並沒有做什麼出格的事情,僅僅是在網上為自己辯護。
並且將和黑子的鬥爭進行到底
不厭其煩地想要感化他們
以至於你在想:“他不累嗎?”
另一方面,其他球員穿得潮流時尚,像韋德詹姆斯,進場的時候都得好生裝扮
但他?
揹著我們學生黨的經典書包,出入各種場合
你都會懷疑,這人腦袋裡裝的是啥?
不由得讓人想起另一個類似的球員:鄧肯!
這麼一個沒有不良嗜好,不大喜歡裝扮,喜歡網上對線的超級巨星,再一次用單身來表明:
嗨!普通人,或者說,打工人,我也是你們中的一員
所以,有錢歸有錢。杜蘭特並沒有用有錢,名氣來當作競爭優勢。
他不會用球場上取得的成功去改變情場上的一切。
他似乎和眾多朋友一樣
僅僅把nba當作野球場,揹著書包去,揹著書包走
要問他為什麼還沒結婚?
可以問問各位野球場單身的兄弟
理由應該在一個區間裡。
阿杜真乃同道中人,看球生涯能有這麼一位貼近群眾的超級巨星,真當是趣事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