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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她前兩年結婚。在一起一次就懷孕了。因為30才結婚。心中自然很高興。在辦理生育證的時候。無意間發現她辦了一張信用卡,我拿著她的身份證去查了下。欠了兩萬多。這段時間天天有陌生電話打來,說是手機軟體貸的款。我給還了2000。可一連幾天五六個貸款公司都打來電話?我擔心還了她又貸款。我和她關係一直不好,給了八萬彩禮才結的婚。結婚回門後就天天住孃家。還經常夜裡不回家。喜歡賭,喜歡玩。我想起訴離婚。好擔心她借高利貸會連累我的家人。大家說我該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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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琉璃蝸居111

    你要是關心他,問問她,賭和玩是不能喜歡的,問她為什麼要賭,為什麼要玩,不願意有份可以專注的工作嗎,你要傾聽她的想法。只要能對這個家庭有用,你能接受就好!賭和玩是不能成為愛好!有些因為沒有錢就沒有安全感,沒有工作,就覺得生活沒意思!問題要慢慢解決,也要用心聽,急是沒有用的,只會讓場面更加激烈的事情發生!

  • 2 # 十五的月亮78189988

    如果夫妻之間實在沒感情就趕快離了唄,還猶豫什麼呢,作為一個妻子不能和丈夫同甘共苦,整天知道吃喝玩樂賭,好像沒有這個家一樣,說句不好聽的話你老婆懷的就不一定是你的這樣的女人誰娶了她就是個累贅,還私自借高利貸賭博,她備的高利貸你是很難還清的,你幫她還了他又借那你怎麼辦,你老婆根本就沒拿你當一回事,這樣的女人會害你一輩子,不用猶豫啦,早離早解脫你也不用擔驚受怕。

  • 3 # 宛若星辰拒聊

    如果還有愛,有孩子,就好好溝通,並且勸解她不要賭博,貪玩兒,好好回家過日子,更不要輕易離婚。人生在世,特別有家庭孩子的人,別隻管賭博貪玩,有責任去做更多有利於家庭穩定,增長夫妻感情,以及家庭經濟收入的事情了。

  • 4 # 冬日暖陽124086398

    謝謝邀請。你提出的問題與你的敘述漏洞百出,矛盾重重。前兩年結得婚,在一起一次就懷孕了,結婚回門後就一直住在孃家。前兩年結婚,在一起一次就懷孕,無疑現在你們應該是有孩子的,那麼正常情況下結婚後女方回門應該是結婚後的第三天。從第三天開始到現在老婆就一直住在孃家,那老婆生孩子的時候你在哪裡?這麼長時間孩子誰在撫養?孩子的撫養費由誰出?老婆的生活費由誰出?生孩子的醫藥及住院費由誰出?兩年時間裡是不是你一直對老婆和孩子都不管不問?果真如此,你絕對是一個不負責任的男人,果真如此,老婆和孩子在兩年的時間裡,她不貸款又怎麼過呢?原本就是不該結婚的一樁婚姻,唯一能反映你負責任的就是承認了和老婆只有一次,而且這一次就能讓老婆懷孕。下一步你們無論是離婚還是怎樣,恐怕這帳目還得好好算算。

  • 5 # 安靜147358152

    謝邀!結婚之前沒有足夠的瞭解對方,就稀裡糊塗地敢跟女方結婚,才導致現有的麻煩事,就算三十歲也不能太委屈自己,結婚是兩個人在一起好好過日子,從你描述中看你老婆總呆在孃家並且還有時晚上不回家,還借高利貨喜歡賭博,請問你要一個名義上的老婆又有何意義呢?建議你跟老婆和丈母孃好好溝通一番,看她們是什麼態度,過日子就得回你家,戒賭保證不借高利貸,如不想過日子,叫她們家給個說法,要麼退八萬彩禮,要麼走司法程式起訴離婚,總不能就這樣一直耗下去吧,祝你好運哦。

  • 6 # 北極雪jolan938368492

    你要小心謹慎,自己的錢包,按婚姻法上老公是應該有責任幫忙還的,但是要分清楚,如果是用在家庭上那麼就是理所當然要還,如果像你這樣的情況還是很少見,不過她畢竟是你老婆,如果你是對她有感情那麼你可以幫忙還,不過你也可以勸勸她不要賭博,不要再亂貸款了,等下搞到害人害己!

  • 7 # 知己知彼133153786

    這個問題我是這樣看的,如果夫妻關係存在期間,應該是夫妻二人共同償還。

    如果任何一方出走或者借貸用於賭博,吸毒,揮霍,一方拿出證據,法院可以判處過錯方自己償還。

    如果是二人共同生活期間,或者經營不善所欠下的債務,必須夫妻二人一起償還。

  • 8 # 莫使我心惹塵埃1

    那需要看老婆借的高利貸用在哪方面了,用於家庭日常開支,夫妻做生意等夫妻共同開銷!那就需要老公付連帶清償責任!如果純屬個人開支,揮霍無度亂花錢,老公不知情,透過舉證這錢不是用於共同家庭開支等!老公是不需要負責還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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