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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個真實的故事,發生在我表弟身上。表弟去年透過媒婆介紹了一個女孩。女方家裡要求禮金16萬,後來半年過去又要求加錢到20萬,本來預期今年結婚,臨到婚期加到25萬,酒店都要求去最好的。表弟父母雖然不開心女方這麼要價,但是看在兒子單身就同意了。女孩子也懷孕了,結果意外發生了。女孩屬於習慣性流產,已經兩次流掉了。現在醫生告知可能不能生育。 表弟父母就想退婚,禮金拿回10萬。本來就是金錢婚姻,現在女方不能生育,男方想退貨。現在女方家長一改之前強勢,希望保持婚姻。 這個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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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鄉村魚兒

    這就要看他自己的選擇了。將開始女方那麼強勢,後來說不能生肓了才卑微一點。如果男方年輕條件好還有選擇的機會。既然有二十五萬不愁找不到會生兒肓女的老婆。女方一開始就不對,又不是物品討價還價。我們這裡有個男的四十多歲找不到媳婦了,有個離了婚的女的不能生育,帶個撿的女兒到他家過日子。因為他年齡大了沒有選擇的機會了,黃花閨女誰跟他,還有一家的男孩有一隻眼睛白內障不看見,找了一個很矮的女孩,結婚幾年了也沒有生育,只得撿了一個女兒,這幾年撿孩子都不好撿了。

  • 2 # 木子李

    自私才是人性的真實,所以,大家習慣在某些時候,為了爭取自己的利益,去做一些讓別人糾結或難為別人的事情。

    雖然說,為自己爭取利益並沒有錯,但是,做事不留餘地卻容易物極必反。

    假如你表弟和該女是自由戀愛,或該女父母在禮金層面不出爾反爾,那麼,遇上這種事,你表弟一家或會同情,就算是涉及離婚,也會相對給予對方一些補償。

    但是,該女父母之前的作法分明是在賣女兒。就算沒‘習慣性流產’這事發生,你表弟在和那女結婚後,也會因為禮金之事,對該女父母心生不滿,一樣會影響夫妻感情的順暢行進。

    現狀下,既然這種事情已經發生,且你表弟的父母也已經做出了翻臉不認人(拿回了十萬禮金)的舉止,恐怕這事就沒有迴旋餘地了。

  • 3 # 孟可的思想空間

    這種媒妁之言的婚姻,可以說,感情基礎是很薄弱的。你表弟這樣的情況,最好雙方還是和平分手了吧。

    說句不好聽的,他們雙方的婚姻就是一種買賣關係。如果結婚了,女方生不了孩子,在你們當地來說,這是行不通的吧?

    所以說,大家還是和平分手吧。免得以後再結婚了後悔。對雙方的痛苦更大、傷害也最大。趁現在大家都注意到不能要小孩子這件事上,馬上坐下來談分手吧。

  • 4 # 知我君

    如果有感情,可以試一試試管嬰兒。

    分別將卵子和精子取出後,置於培養液內使其受精,再將胚胎移植回母體子宮內發育成胎兒,可以找代孕母親。

    為了能讓試管嬰兒移植過程中能更好的提升成功率女性需要進行前期的身體檢查,以具備相關身體條件因素才能進行。女性需要做的檢查有:B超(子宮、附件),陰道分泌物檢查、血液檢查(染色體分析、抗精子抗體、抗心磷脂抗體、尿常規、血常規、血型、凝血檢查、生化、乙肝、丙肝、梅毒特異性抗體、艾滋病病毒抗體)。

    問題是,這個女人究竟值不值得這樣做?這樣做之後,能不能讓對方老老實實居家過日子?從描述上看,這是金錢婚姻,男方估計性格也比較軟,如果將來還是要離婚,不如現在就離婚。

  • 5 # 自由134840491

    男人是什麼東西?如果是男方不育呢?難道女人就可以提出離婚?這個年代如果真的要結婚就應該好好考慮在結婚,好的不好的都應該去想去打算,既然結婚了而且還有感情那麼就不應該因為孩子而離婚,可以選擇領養也可以選擇兩個丁克就過著沒有孩子的生活。憑什麼女人不能生孩子就該卑微就該被拋棄,而男人不育女人就可以替男人著想去領養孩子或者為兩個人的以後打算。

  • 6 # 傳統武術人

    我覺得題主思想非常狹隘,看待問題不高明,這絕對不是金錢婚姻,只是女方家要求頗多僅此而已,如果你表弟這邊條件好,或者說對女方沒有要求,沒有感情,你說他們家裡能拿錢麼?那肯定就找別的女孩子了,女孩子多了,如果真是太過分了,人家肯定就不同意了!另外結婚不等於生孩子!如果家庭原因,因為孩子原因,我說實話,可以理解,主要是傳統思想束縛,要孩子成了重要的環節,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這都是老思想了,你看看丁克家庭增長速度?包括我自身也受這些思想束縛。說多了,反正法律上這不屬於合法離婚理由,但是如果刻意隱瞞不能生育的事實可以試著提出訴訟,一般不會成功。平心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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