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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城鎮戶籍打工者

    個人觀點:衣食住行,是人類生存四大基礎必備條件。按緊要程度,首先是食,吃飽才是王道;其次為衣,保暖遮羞;再次為住,避風擋雨的安全環境;最後才是行。房子與汽車的使用價值,在住與行之間,就先劃分了輕重。在文明社會時代,有房住(無論租與買)是必需品,而車是可選擇的消費品(畢竟正常人都有能行走的腳)。夫妻成家或不同性別的兄弟姐妹長大,都需獨立的房間。而外出活動,短可走路健身,長可選擇公交。從物質的使用時間看:鋼筋水泥建造的房子使用壽命能遠遠超過汽車。最後,最關鍵的一點,從物質附帶的屬性上看:房子附帶了所在地域周邊的一切生活便利程度,戶籍、入學教育環境、就醫、就業、消遣娛樂、生活配套設施及心理安全感。而車帶來的附加值就小的多。

    因而,房是錢少都需購(添)置的必需品。無論城鄉,再窮的家庭都要有間寒窖。而車還屬有錢追求享受的炫耀品。供求方式的不同,造就房的需求程度高過車,相對房的保值功能就強過了車。

  • 2 # yj寶貝回家

    很簡單,車的主要功能是代步工具,,一個人可以沒車去做公交去走路都可以到達所要去的目的地,並不是必須品,而是消耗品,越使用殘值越低。而住是每個人的剛性需求,任何人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肯定得先滿足住的需求,否則你只能在大街流浪,那將是一個的最悲慘的人生,所以人們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儘可能滿足住的需求,錢越多越想住更大更享受的住所,當然在供大於需的情況房產也會貶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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