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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少年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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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古典神棍
華人性中奴性與自私,引發人性的思考反抗情感,現今的社會問題也出現了新阿Q,新皇權統治時期,人性中奴性與思考也進化了,華夏文化未來在破而立,病深了是因為痛的不是自己或可以忍受痛的代價,更多的是有人去代替自己叫那麼幾嗓子,有了藥自己也會被治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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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彩雲東昇戴寶山
魯迅寫的阿Q正傳是有所指的,阿Q代表被滿清馴化了的漢臣和順民,Q是光半個頭腦:後扎辮的形象的符號化。趙太爺指宋代的華人,假洋鬼子指洋人,王胡指滿清胡人。所以是正傳。阿Q的核心精神是精神勝利法,這個每個人在無奈時都或受或少具備的,不應該因此受到批判和指責,精神勝利法在心理學裡是應該提倡的,是治療抑鬱症的一味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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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追風趕月別留情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阿Q特別想把那個圓畫的圓一點,傻傻的不知道被別人欺騙算計,糾結在那張紙上的圓。還有押赴刑場時不自覺的喊一句:20年後又是一條好漢。彷彿一切只是玩笑,活的真的是糊里糊塗。讓人感到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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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半本破書
說真的,起初看《阿Q正傳》的時候感覺自己臉上熱辣辣的,文中描述的阿Q每一個故事段落似乎就是在說我過去的情景,比如阿Q被趕時髦的“假洋鬼子”揍了,自己暗暗的罵咧咧……。不過阿Q的“精神勝利法”那可是被許多人榮譽傳承,而且還發揚光大了,甚至還形成了一種文化,那些好事之徒還把這種現象被譽為“美得”,不知道此類好事之徒的人生價值觀是在什麼樣環境形成的?這恐怕也是處於無奈。阿Q被高高在上“趙”老爺罵了個狗血淋頭心裡暗想,他只是想……。恭喜你的發表已透過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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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十四的故事1999
魯迅先生大概沒有具體想要說的話,但每個人都能從阿Q的身上看到自己的一部分影子,以此來反思自己。
阿Q身上最突出的特點大概是:“精神勝利法”他永遠能為自己受到的屈辱和痛苦找到理由。
當他在路上遇到 “ 假洋鬼子 ” 時, 他脫口說了句 “ 禿兒 ” , 不料被 “ 假洋鬼子 ” 聽見了, “ 假洋鬼子 ” 舉起了 “ 哭 喪棒 ” ,他便趕緊縮起脖子,等著捱揍,連吃了幾棍子,一點不敢反 抗。
等到被閒人打的時候,他又說:“我總算被兒子打了,現在世界真不像 樣,兒子居然打起老子來了。”
被王胡欺負的時候,他又去想著欺負比自己弱小的小D和尼姑。
因為摸了小尼姑的頭,而產生了對女人的渴望,所以他在趙家做工的時候,對吳媽說出了:“我和你睏覺,我和你睏覺。”
這時候的姿勢也頗耐人尋味,阿Q是跪著的,魯迅在《傷逝》中也寫過涓生向子君表白的時候也是用了西方求婚下跪的方式,阿Q的跪其實是有一種卑微祈求的意味,跪下是屈服於內心的慾望,沒有了理智。
吳媽反應過來後大叫著跑出屋子,隨後趙家的少爺便提著竹竿打了過來。阿Q被打了之後,阿Q便覺得這件事已經過去,就安心的舂米去了。阿Q的記性一向是不太好的,不是因為真的不好,而是因為痛苦太多,忘記只是達到一種自我麻痺的效果。
吳媽的態度很微妙,阿Q什麼都沒做,她就要鬧著投井,又不是真的投井,而是在眾人都在的場合裡大喊大叫就理所當然的被拉了下來。
設個行為其實是博取同情,並和阿Q劃清界限,證明不是自己勾引阿Q。年輕寡婦的心思展露無遺。
回覆列表
《狂人日記》可能是最能代表魯迅《吶喊》風格的。現代文學一開篇就是這樣一篇字裡行間都流淌著血淚的作品。我們有時候看一個作家的作品覺得很好,會不自覺地希望他沿著這個順序、沿著這個樣子寫下去,但不能輕易地理解一個作家還有其他的側面。看看《阿Q正傳》,如果你不知道這是魯迅寫的,驟然遇到這樣一部作品,也許有的人會懷疑:這是魯迅寫的嗎?其實世界上的事情本來就是這樣:表面上看上去不嚴肅的東西可能是最莊嚴的,因為人們很容易被表面的現象所迷惑。如果你看《阿Q正傳》前面的部分,你怎麼看都覺得它太不正經了、太不嚴肅了。現在的語文課就是先告訴我們作家、時代背景,已經把這個調子給定下來了:哦,魯迅寫的一部重要作品,而且還是他的代表作,一定有很深刻的思想意義,所以你就不去注意自己的第一反映了。我小的時候能看到的書不多,到處去找書看,借來看。這些書經常是不完整的,有的時候沒頭沒尾,有的時候第一篇、好幾篇都被撕去了,不知道作家是誰,沒有任何介紹,經常只從一個情節開始入手看。如今回想起來這是一種偏得,因為我能夠零距離的接觸這本書,不知道他的時代背景,作家是誰,沒有任何別人的旁白解說。多少年之後,我上了北大,學了文學史,講到某一個作家寫了某一篇作品,我怎麼聽老師講,越講我越熟悉呢,恍然大悟:啊,原來是孫犁寫的那什麼什麼啊,原來是茅盾寫的那什麼什麼啊,才知道原來我小時候都看過。這時候我才覺得,人,赤裸裸的接近那個文學作品是多麼好。我覺得良好的閱讀文學的狀態就應該類似,就憑你生命的本能去接近這個作品。如果在這種狀態下你讀《阿Q正傳》你能直覺地感到這是一部了不起的作品,那說明你的文學程度是非常高的。什麼叫一個人有文學鑑賞能力?說他在文學方面造詣很高,不是看他是不是拿到中文系的碩士博士文憑、看他寫過什麼論文。這東西就像古董鑑賞家一樣,我們說哪個古董鑑賞家水平高不是看他寫了什麼論文,而是你給他一件東西,他短時間內略一看,一敲就知道這東西是哪朝哪代的、值多少錢,這才叫功夫。可以說就叫做“於百萬軍中取上將首級”,人必須得練出這種功夫來。
作品背景
《阿Q正傳》的產生背景是很有意思的。1918年魯迅寫了《狂人日記》之後說“一發不可收拾”,寫了一系列的小說,同時又寫雜文。偉人嘛,從來就不規定自己應該幹什麼必須幹什麼,而是逮著什麼幹什麼,這是偉人的一種表現狀態。但它的反證不能成立,不能說逮著什麼幹什麼的就是偉人。魯迅就被到處請去寫文章、寫雜文,到處請去上課、做講座,反正每天忙得不亦樂乎。如果跟他生活在一個時代的時候,你不會覺得這是一個偉人,你覺得他特別俗,長得又瘦又小,一個小老頭,每天穿一黑膠鞋,冬天不穿棉褲,這一個人怎麼是偉人哪?特別是今天他的作品印成一本一本很精美的書時,我們覺得好像很莊嚴,其實當時都發表在破破爛爛的報刊上。當時的印刷技術很差,有時候新的期刊一拿過來就散頁了,那報紙就是粗粗糙糙的。《阿Q正傳》本來就發表在報紙上,而且也是連載小說。我們想到連載小說就會想到通俗小說、會想到市場文學、不嚴肅文學。我們回到文學的原生態中去。你不要在餐桌上看“這是玉米這是大米飯”,你回到田野裡,到田野裡你能不能分出各種植物來?這才是本事。大學者都不是在餐桌上來分辨東西的,你看看袁隆平,這麼大的名氣,天天在地裡面走,穿個靴子。他要保持對研究物件的零距離接觸。
就在1921年年底的時候,——1921年應該是“五四”運動新文化運動達到高峰的一年,北京有一個著名的報紙的副刊,叫《晨報副刊》,《晨報副刊》上有一個專欄叫《開心話》。這和今天的報紙很相似了,我們今天的報紙有那麼多的副刊專欄,你想,一看到“開心話”就知道這是一個很俗的專欄嘛,寫一些有意思的事,讓讀者一笑。我前幾年曾經誤解,覺得這編輯怎麼這麼低俗呢?後來這種情況多了,我就不反感了,原來人民群眾需要這個,他們都想要開心話。後來我又想到魯迅不就寫過這些東西嗎?原來在《開心話》這個欄目裡依然可以寫不開心的東西,那何必計較這個名目呢?就在1921年底北京這個《開心話》專欄每天都寫這些開心的小玩笑的時候,有一天出現了一篇有意思的文章,就叫《阿Q正傳》,而且這個作者署名叫“巴人”。魯迅並不是所有的作品都署名魯迅的,魯迅的筆名有一百多個,考訂魯迅的筆名也是魯迅研究中的一門具體的學問,到底哪個是魯迅寫的哪個不是魯迅寫的,這都很有意思。《阿Q正傳》的署名叫“巴人”,很多普通的讀者就不知道這是 周豫才先生寫的,甚至他的一些朋友也不知道這是他寫的。就看這個名字一般人就說“啊,這是一個四川人寫的吧”。所以在《阿Q正傳》發表的過程中,有很多的川渝的人士感到惴惴不安,以為是某個人在揭發自己的隱私,都在那想:這是誰幹的呢?我乾的這點事他怎麼都知道了呢?很有意思。你看魯迅一開始寫《阿Q正傳》就非常合乎《開心話》的題旨,很合乎這個欄目的要求,開始就在文章的名目、立傳的通例、傳主的名字等問題上反覆地糾纏考證。
調侃標題
第一章開始魯迅這麼講:我要給阿Q做正傳,已經不止一兩年了。這第一句話他就是幽默的,“正傳”是一個非常莊嚴的東西,《阿Q正傳》本身是有一種互相矛盾的效果。“阿Q”——它是一個莫名其妙的土名字,而且這個“土”本身還是有矛盾的,“阿”是中國的土名字的叫法,Q又是一個外文的字母,而“正傳”本身是一個非常莊嚴的詞彙。正傳是要給高階人物寫的,一般都是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那個級別的才能寫正傳。如果給一個海淀區的地痞無賴寫正傳,那麼搞笑的效果就出來了。所以小說從一開始就顯得很不正經,可是敷敷衍衍寫了一大篇,一面要做,一面又要往回想,終於迴歸到傳阿Q身上,彷彿思想裡有鬼似的。這個表面上的調侃,其實中間有一個東西:你怎麼辨別出這個不正經的東西它是了不起的呢?就是你應該感到它中間有一個堅韌不拔的東西。他在表面的不正經當中,實際上一有機會他就要散佈他正經的東西。這就是小卒與百萬軍中的大將的區別,彷彿思想裡有鬼似的。這個思想裡的鬼是什麼?魯迅多年所積澱的、他要寫出一種民族的靈魂來的東西。反思民族性、反省民族性、刻畫民族性,是魯迅“五四”時期堅持要做的一件事,要畫出國民的靈魂。其實他認為的這個國民的靈魂已經用雜文直接寫出來了,但是光寫出來還不夠,他還要畫出來。因為寫的東西太深刻,影響理解影響傳播,如果畫出來可能就行走得更遠。孔子不講“言而無文,行之不遠”嗎?所以很多人可能不知道華人的缺點是什麼,國民性的劣根性在哪裡,但是很多普通的人都知道阿Q,都覺得這傢伙可笑,好像我不能成為這樣的人。這個目的已經達到了。 下面他就在文章的名目上反覆地糾纏,說“文章的名目”啊,“名不正言不順”,然後又舉了外國的例子。又為什麼不寫成“內傳”不寫成“本傳”“大傳”“小傳”,反正最後就是說為什麼要寫成“正傳”,一定要把這個道理講得特別紮實,就好像必須得寫這個“正傳”了。這裡當然有和當時風靡一時的“考證學”調侃的意思。魯迅自己本人是一個考證大師,但是什麼東西一旦蔚然成風,它就俗了。這兩年流行一本書叫《惡俗》。什麼是雅什麼是俗,這不是固定的,這是變動的。一個事剛一時髦的時候是雅,很多人一蜂擁上來的時候它立刻就變俗了。第一個穿喇叭褲的人、第一個帶蛤蟆鏡的人、第一個染黃頭髮的人,可能都是雅的但是當半數以上的人都這樣做的時候它就變成俗了。你再為這種行為去辯解,說它如何高尚的時候,這就惡俗了。考證也是這樣,有很多人不認真,就有很多認真的人來考證,說《水滸傳》是誰寫的、《紅樓夢》是誰寫的,這是很嚴肅的。因為大家都來考證來了,考證來考證去,足球也是華人發明的,什麼什麼都是華人發明的,這時候這個東西就惡俗了,所以魯迅他就調侃,你看他連給阿Q為什麼要作“正傳”都寫得這麼堂堂正正。
姓氏模糊
魯迅一邊寫著這個調侃的話,一邊就開始了對傳主的介紹和描述。在第二講立傳的通例的時候就開始講阿Q的姓氏。有一回,他似乎是姓趙,但第二日便模糊了。然後講趙太爺跟他的關係:阿Q正喝了兩碗黃酒,便手舞足蹈的說,這於他也很光彩,因為他和趙太爺原來是本家,細細的排起來他還比秀才長三輩呢。他比秀才長三輩意思就是說趙太爺是孫子。其時幾個旁聽人倒也有些肅然起敬了。哪知道第二天,地保便叫阿Q到趙太爺家裡去。太爺一見,滿臉濺朱,硃色的朱,意思是說滿臉緋紅,滿臉殺氣。喝道:“阿Q,你這渾小子!你說我是你的本家麼?”阿Q不開口。趙太爺愈看愈生氣了,搶進幾步說:“搶進”寫得很形象,一個富豪人家對村裡阿Q這樣的一個人居然用“搶進”這樣的動作。“你敢胡說!我怎麼會有你這樣的本家?你姓趙麼?” 我們看看趙太爺的邏輯,阿Q如果不姓趙,你應該拿出一個證據來,比如說“你爸爸不是姓劉嗎?你應該姓劉啊,你怎麼到我們姓趙的家來了?”或者找出什麼證據來證明他不姓趙。但是我們看見趙太爺說的是“我怎麼會有你這樣的本家?”關鍵在於“你這樣的”。也就是說一個人該姓什麼不是由你的血統決定的,而是由你的身份決定的。你這樣不對,你這個樣子就不配姓趙。“趙”不得了啊,百家姓的第一個,老趙家當過皇上啊,能隨便姓嗎?這姓趙是不能隨便姓的。所以阿Q以前的歷史我們不知道,反正他現在這個樣子看來是不配姓趙了。起碼在趙太爺生活的這個地方、這個村莊裡,他已經不配姓趙了。所以他好像在調侃,其實非常嚴肅的故事、非常嚴肅的主題已經展開了。我們今天雖然不會說一個人配不配姓什麼,但配不配這個問題在其他領域依然存在。“你也配是北大學生嗎?”這樣的話也有,就是說他是不是北大學生主要是看他配不配,不是用別的東西來作證據。我還記得前年吧,好像前年我開魯迅課,好像在座的有一些朋友也在聽,好像課前有兩個同學因為佔座位吵起來了。最後因為已經上課了,其中一個就憤然離去了,離去的時候說了一句“你也配聽魯迅”。當時大家聽了都笑了。所以這個姓趙,關鍵有個配不配的問題。其實在這裡已經透露出,趙太爺跟阿Q,他倆的思維是有一致性的,儘管地位不同。阿Q說自己姓趙也沒拿出什麼證據來。他為什麼一定要姓趙,也還是為了“配”自己的某種身份,覺得姓趙了好像就好了似的。然後阿Q因為這件事情謝了地保二百文酒錢,“謝”字都用得非常好。怎麼還謝他呢,其實是被迫的、被勒索的。比如說今天你出門,遇到某種交通事故,你開車或者騎腳踏車,被警察訓了一番,為了免於更大的懲罰,你可能要“謝”了警察一百塊錢,就是這個“謝”字。 這就是先用一大篇文字寫阿Q的姓,他沒有姓。然後再考證他的名字。他的名字原來大概是阿Quei(方言音),但是魯迅不知道該寫成哪個Quei,是富貴的貴還是桂花的桂,魯迅搞不清楚,所以把它的韻母都省去了,就單留下一個聲母,後邊的人就把他的名字叫做阿Q,這篇作品就叫做《阿Q正傳》。好像每隔一段時間就有一些人跳出來寫一些文章說我們都讀錯了,因該讀阿Quei,說哪有叫阿Q的,生活中絕對沒有一個人叫阿Q,說是浙江一帶有很多人叫阿Quei,按照魯迅原來的寫法他也應該叫阿Quei。這些考辨文章也都有道理,其實你叫他阿Q還是阿Quei都無所謂,都不影響這篇作品的思想。所以大多說人叫他阿Q的時候我們也就叫他阿Q,萬一哪一天大多說人都改了都叫他阿Quei我們再叫他阿Quei也可以。我上大學,我們宿舍裡就爭論過,有的人說:“啊?原來你們一直都讀阿Q啊,我們那裡一直都讀阿球”。有的說:“不對,我們那裡都叫阿零。”還有一個省的同學說:“我們那裡最有意思,我們那裡都叫阿皮蛋。”總之是說他是一個值得調侃的一個不正經的人物。魯迅用了上千字,竭盡其考證之能事
阿Q籍貫
到了第四點,又說到阿Q的籍貫。姓趙按理說他應該是隴西天水人,趙匡胤的後代,但他又不見得姓趙,籍貫不能決定。他住在哪呢?未莊。這是一個虛構的名字,未莊,就相當於咱們的未名湖。實際上是說它沒有名字。未名湖大概原來也沒有名字。我聽到一個說法,說當年斯諾先生去世之後,按照他的遺囑,美國政府跟中國政府交涉,說他要埋在北京大學的燕園。然後美華人就說:“聽說你們北大里面那個湖好像還沒有名字,就叫斯諾湖吧。”當時辦理交涉的周恩來總理反應很快,說:“不,我們這個湖已經有名字了,就叫未名湖嘛。”所以這個湖從此就得名了,叫未名湖。其實未名湖也好,未莊也好,它都留下一個想象的空間,不肯用一個名字把它確定了,不叫趙家莊李家莊。未莊,它就可能是中國的任何一個村莊,它在暗示它的普遍性。所以後來有一些學者努力去考證魯迅寫的到底是哪一個具體的人、哪個地方的具體的事,從出發點上可能就錯了。甚至去考證魯迅到底跟誰有仇,哪個村子裡有一個人得罪了魯迅,魯迅就把它編成了這麼一個故事,這種研究文學的方法從根本上是荒謬的。因為大多數人並不懂得文學跟生活的關係。哪能那麼研究文學呢?那就直接讀歷史算了吧。所以魯迅指出:考據是不可迷信的。文學作品關鍵不是去寫一個真事,而是活畫出靈魂,提煉出來的抽象出來的靈魂,這才是關鍵。
小說裡寫的阿Q的故事是從第二章開始展開的。這時,讀著讀著你就發現這個故事開始嚴肅起來了。當時編輯叫孫甫園,是一個有名的現代作家,也是魯迅的一個朋友。從第二章開始他就把故事移到《新文藝》欄目裡面去了,覺得放在《開心話》裡好像委屈了它。
阿Q的“行狀” 第二章延續第一章的風格,大詞小用,比如說他的什麼“行狀” 啊。一般來說沒有什麼人關心俗人的行狀,俗人那有什麼行狀好寫呢?其實每個人都是平等的,每個人都有一個世界,都有一個曲折的故事。阿Q一切都是不固定的,沒有家,住在土穀祠裡邊。廟裡面是可以隨便住的,是村裡的慈善機構,它靠這樣的地方來生活,也沒有固定的職業,只給人家做短工,割麥便割麥,舂米便舂米,撐船便撐船。 阿Q雖是一個普通的人,是一個無業遊民,處在社會的下層,可是他也有自尊的一面,他看不起別人,用空想來支撐自己。他想:我的兒子會闊得多啦!他一會個說我們家先前很闊,再一會個就是說我兒子很闊。當一個人、一個群體、一個民族處在發展的低潮的時候,處在劣勢狀態的時候,這樣想是難免的。當民族最困難的時候會這樣想:我們曾有光輝燦爛的古代文化,還將會有光輝燦爛的未來。這樣想絕對有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激勵我們戰勝困難,但是關鍵是要激勵你去奮鬥。如果沒有後半句,不能激勵你去幹活、去奮鬥的話,那就變成阿Q。阿Q就老是想:我老子比你闊、我兒子比你闊,但他不想我現在幹什麼,甚至連兒子都沒有。 還有阿Q他的城鄉觀很有意思。他進了幾回城,卻很鄙薄城裡人。為什麼呢?三尺三寸寬的木板做成的凳子,未莊人叫“長凳”,城裡人卻叫“條凳”。,他想:這是錯的,可笑!沒學問;油煎大頭魚,未莊都加上半寸長的蔥葉,城裡卻加上切細的蔥絲,他想:這也是錯的。他站在未莊的立場上看不起城裡人。那他認同未莊嗎?也不是。他反過來又看不起未莊人,認為未莊人沒有見過城裡的煎魚,沒聽過長凳叫條凳,覺得自己又見多識廣了。阿Q一點都不土,他其實就是未莊的“海歸派”。因為進過城、見過世面,所以回來一面看不起未莊,一面還看不起城裡的,而且還能找出證據來——“他們搞錯了”。
阿Q的避諱 阿Q自己有一個生理上的缺點,就是長了癩瘡疤。他避諱這個“癩”字,後來跟“癩”有關的都避諱,“光”、“亮”,到後來連“燈”、“燭”全都避諱。這又是中國文化的一個特點。 中國文化要避諱名目,非常重視名目。魯迅、胡適、周作人都指出,華人是名教的奴隸。華人特別看重這個名目,把名字看得很神秘、很神聖。這是中西文化的一大不同,外華人經常是孫子的名字跟爺爺的名字是一樣的,爺爺叫約翰,孫子還叫約翰。你問他:“你為什麼叫約翰啊?”他說:“我愛我的爺爺,我紀念他。”有的時候,還給自己的小狗也起名叫約翰,他說:“我愛我的爺爺,我愛這條狗,我要把他們聯絡起來,就叫一個名字。”這在中國是大逆不道的,在中國怎麼能這樣呢?一定要分開,一定要避諱。不但皇帝的名字,皇家的東西要避諱,就是自己家裡的東西,也清楚著呢。所以中國文化的避諱有它一定的道理,但是發展到阿Q這樣的極端又變成沒道理了,他變成不顧事實的避諱。 他越避諱,人家就越拿這個當回事。閒人們繼續撩撥他,發展尖銳了,只好打起來。阿Q在形式上打敗了,被人揪住黃辮子,在壁上碰了四五個響頭。被人打了之後他怎麼想的?“我總算被兒子打了,現在的世界真不像樣……”
阿Q的 精神勝利法 他越避諱,人家就越拿這個當回事。閒人們繼續撩撥他,發展尖銳了,只好打起來。阿Q在形式上打敗了,被人揪住黃辮子,在壁上碰了四五個響頭。被人打了之後他怎麼想的?“我總算被兒子打了,現在的世界真不像樣……” 人生失敗是難免的,特別是在當今這個社會中。按照當今社會的遊戲規則,我們當中大多數人都是失敗者。你不是在小學考第一嗎?給你弄個重點中學你排第二十;你好不容易在中學排了第一名了,跟你弄到北大來,讓你排第五十。但是阿Q這種想法,他不是去想自己真正的長處。比如一個人在某些方面失敗了,你想一想自己的長處,這是正常的心理補償機制。而阿Q想的是“被兒子打了”,那個人真是他的兒子嗎?並不是。於是這樣他就抹煞了勝負,後來人們就知道他的這一種精神勝利法了,揪住他之後就搶先對他說:“阿Q,這不是兒子打老子,是人打畜生。自己說:人打畜生!” 阿Q兩隻手都捏住了自己的辮根,歪著頭,說道:他又不肯照著人家的原話說打畜牲,他說:“打蟲豸,好不好?我是蟲豸——還不放麼?”他比畜牲又降了一格。 所以阿Q是兩極,一極是自尊、自大,一極是自輕、自賤,而不管是自大也好自賤也好,都是沒來由的、沒根據的。有時候細想阿Q其實挺辛酸的,人實在沒辦法,怎麼辦呢?就是想各種辦法把那種遭罪的時間混過去。混過去之後,阿Q也心滿意足的得勝地的走了,卻不是悲慘地的走了。為什麼得勝呢?他覺得他是第一個能夠自輕自賤的人,你看別人都做不到我這境界,你看我這境界多高啊。人家說我是畜牲,我還不止,我說我是蟲豸。所以阿Q就是不可戰勝的。他自己處在一種飄飄然的狀態中,問題是這種狀態並不能真的使人幸福。 然後阿Q去賭博,賭博是他的精神生活。寫他賭勝這一回,就寫出窮人是保不住自己那點福氣的。看一看西方社會、看一看香港,每個月都有中大獎的人吧,有的窮人一下子發財了。但是有人調查發現這些大多數中了彩票的人,一年兩年之後又恢復了原來的貧困。窮人是保不住自己的福氣的,他沒有能力,他不知道怎麼用錢。那個錢不是自己揮霍掉了,就是不會理財弄掉了,或者被別人騙去了,或者買一些他自己認為有價值其實很沒價值的東西,或者被別人忽悠著買點這個證券那個證券,幾個月就完了,多數這些人最後還是回到原來的狀態去了。 所以阿Q好不容易贏了一堆很白很亮的洋錢,轉眼就沒有了。他這回才有些感到失敗的苦痛了,可這回沒有人打你,不能說“兒子打老子”了。阿Q有辦法,他擎起右手,用力的在自己臉上連打了兩個嘴巴,熱剌剌的有些痛。;打完之後,便心平氣和起來,似乎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別一個自己,不久便心滿意足地得躺下了。 其實阿Q維持自己生存的辦法是精神分裂。人生最痛苦的時候,會把自己分裂成兩個,假裝自己是打的那一個人,被打的是另一個。其實這已經是人苦得不能再苦的時候了,但是魯迅似乎用調侃的辦法寫出來。他製造出一個超壓抑的本我來,這個本我是極其痛苦的,極為壓抑的東西。把它放大到一個民族被壓迫得很厲害的時候,也有一個辦法,就是民族自我分裂,民族的一部分人去欺壓另一部分人。這部分人覺得自己活得很好,覺得是世界一等公民了。但是這個幸福的代價是以很多很多人的倍加痛苦做基礎的,整體上並不幸福,整個民族作為一個完整的生命仍然是痛苦的。
阿Q生平第一件屈辱 第三章是前面的續集。由於趙太爺打了阿Q,他謝過地保錢之後,用精神勝利法使自己高興起來,而且從此之後,大家對他彷彿尊敬起來,為什麼呢?因為他畢竟跟趙太爺發生了關係。所以阿Q此後倒得意了許多年。 講有一年的春天,他醉醺醺的在街上走,在牆根的日光下,看見一個人叫王胡在那裡赤著膊捉蝨子,他忽然覺得身上也癢起來了。當年宋朝的時候,徽宗和欽宗不是被金人抓走了虜去了嗎,把他們關在黑龍江那邊。然後他們給自己的大臣寫信,說自己生活很痛苦,說“朕最近身上長了一種無名小物,狀似琵琶”,不知道長的蝨子是什麼東西,說像小琵琶一樣。阿Q坐下來跟王胡一塊兒在那裡捉蝨子。 但阿Q爭強好勝的心太大了,一個看不起的王胡捉的蝨子很多,自己反倒這樣少,這不是大失體統嗎?他很想尋一兩個大的,然而竟沒有,好容易才捉到一箇中的,恨恨的塞在厚嘴唇裡,狠命一咬,劈的一聲,又不及王胡的響。他癩瘡疤塊塊通紅了,就罵王胡 “這毛蟲!”挑釁。“癩皮狗,你罵誰?”他們兩個人罵對方都是抓住對方的生理特點,王胡有鬍子阿Q就罵他毛蟲;阿Q有癩被罵成癩皮狗。然後兩個人打起來了,但是阿Q打不過王胡,被王胡打了一頓。在阿Q的記憶上,這大約要算是生平第一件的屈辱,因為現在竟然他看不起的人把他打敗了,他覺得時代變了,皇帝已經停了考,不要秀才和舉人了,因此趙家減了威風,因此他們也便小覷了他麼?中國這個國家裡,任何中央的一點政治變動會影響到最邊遠的地區。因為皇帝不重視秀才和舉人了,而老趙家是有秀才和舉人的,所以趙家的人不受重視了,連趙家人打過罵過的阿Q也不受重視了,王胡居然敢打他了。這也是未莊的政治風波。
阿Q生平第二件屈辱 這個時候他又看見錢太爺的兒子,假洋鬼子。假洋鬼子這個名目是當時的通稱,當時很多人都把海歸派叫假洋鬼子。魯迅自己也是個海歸派,但是從日本回來的被從英美回來的人嘲笑,認為他們是假海歸。被叫做假洋鬼子的人中,有一些人是有真才實學的,海歸派裡是有很多人有真才實學的。凡是有真才實學的地方就有假冒的騙子。魯迅在《阿Q正傳》裡寫的假洋鬼子屬於後者。說他回到家裡來之後,腿也直了,辮子也不見了,為什麼腿直了呢?其實主要是因為他穿褲子了。以前華人是穿長袍馬褂,把兩條腿擋住,所以你不知道他的腿是直是彎。後來穿了西裝,直接兩條腿就赤裸裸的走著,也就覺得他的腿直了。 阿Q雖然地位很低,他卻有自己的文化觀念,他看不起這樣的假洋鬼子,其中一個理由是他的假辮子。你不要以為他沒有上過學他就沒有文化觀念,他有文化觀念。勞動者的文化觀念,往往都直接來自於統治者。列寧雖然說,任何一個社會里有兩種文化,一種是統治者的文化,一種是被統治者的文化。但這兩者不是截然對立水火不相容的,也不是平等的、勢均力敵的,而是統治者的文化就是佔統治地位的文化,因為它有話語權、有教育權、有傳播權,它處在絕對優勢地位。所以大多數被統治者自覺不自覺地,其實是按照統治者的思維在思維的,正像現在大多數國家是按照美國的思維在思維一樣,包括你反對美國,其實都是按照美國的思維在反對它。因為它的文化佔優勢。所以阿Q的思想其實是富人的思想。 然後他就罵假洋鬼子:“禿兒,驢……”不料這禿兒卻拿著一支黃漆的棍子——就是阿Q所謂哭喪棒。這是中西文化碰撞之後,華人趕時髦的一種新的裝飾。覺得學習英國紳士學習歐美紳士,很多男人出門拿著個棍子拄著,不管年紀大還是年紀小,17八歲也拄著個棍子走。有一陣據說大學裡也流行,很多大學生拄個棍來上課。早期叫文明棍。但老百姓一看,這不就是哭喪棒嗎?阿Q罵了這個假洋鬼子,假洋鬼子就用這個哭喪棒打在他的頭上,拍的一聲。 “我說他!”阿Q指著近旁的一個孩子,分辯說。還想狡辯,說我不是說的你,我說別人。 在阿Q的記憶上,這大約要算是生平第二件的屈辱。幸而拍拍的響了之後,於他倒似乎完結了一件事,反而覺得輕鬆些,而且“忘卻”這一件祖傳的寶貝也發生了效力,所以阿Q一個是自大一個是自賤,還有一個寶貝叫“忘卻”。人受了屈辱之後,如果能夠忘卻,這也可能是一件好事吧,總覺得心裡平衡了嘛。但有的時候人偏偏苦於不能忘卻。一個人受的苦難,一個民族受過的屈辱,並不是說過了很長時間就可以忘卻的,那個東西刻的痕跡太深了,不想一個實實在在的辦法把它平復掉,想依靠忘卻,恐怕是做不到的。有時候你以為忘卻了,其實是藏在另一個硬盤裡邊,有時候不小心它就跑到介面上來了,那時候引起的災害可能會更大。
阿Q欺負小尼姑 但是阿Q就真的能忘卻嗎?他只是表面上以為忘卻了。如果真的忘卻了,你應該平 和地生活,不再去鬧別的事情,但是但是阿Q捱了打之後,他碰見了靜修庵裡的小尼姑。阿Q是社會最底層的人,但是還有比他活得更弱的人,就是女人。魯迅在雜文裡說過,其實還有比女人更低的,就是孩子。人為什麼可以安於自己的奴隸地位?就是永遠能找到比自己低的人,你再去欺負他。所以奴隸永遠世世代代懷著幻想,這奴隸社會就沒有辦法改變。只要你永遠想著不是去對付強者而是想著去對付弱者,那你那個屈辱的身份就沒法改變。阿Q不忘卻他要復仇,卻找到了一個比自己更弱的人。“我不知道我今天為什麼這樣晦氣,原來就因為見了你!”他想。 他迎上去,大聲的吐一口唾沫:“咳,呸!” 小尼姑全不睬,低了頭只是走。阿Q走近伊身旁,突然伸出手去摩著伊新剃的頭皮,呆笑著,說:“禿兒!快回去,和尚等著你……” “你怎麼動手動腳……”尼姑滿臉通紅的說,一面趕快走。惹不起他,要走。 旁邊的人看熱鬧大笑了。阿Q看見自己得了賞識,便愈加興高采烈起來:“和尚動得,我動不得?”他扭住伊的面頰。 酒店裡的人大笑了。阿Q更得意,而且為了滿足那些賞鑑家起見,再用力的一擰,才放手。看到這裡的時候,我們對阿Q就不是可憐和同情了,而是覺得可恨,覺得阿Q欠揍,恨不得揍他一頓。為什麼呢?就是因為你本來是受壓迫的,你本來是吃過別人屈辱的人,但是你沒有能力去反抗去復仇,你卻欺負一個更善良更軟弱的人,這叫什麼呢?這叫“在狼面前你是羊,在羊面前你是狼”。這樣的人格叫變態人格是,典型的變態人格。你看準了人家善良你才欺負人家,你算準了你自己不會吃虧你才動手。這就是魯迅《狂人日記》裡寫的那幾句話:獅子的兇殘、兔子的怯懦、狐狸的狡猾,其實是一種卑怯的人格。你有時候看他這樣的舉動你就不同情他,你說“阿Q活該,人家打你也活該,誰叫你這麼卑怯,原來你是個這麼壞的傢伙”。就因為跟小尼姑這麼一戰,他早忘卻了王胡,也忘卻了假洋鬼子,似乎對於今天的一切“晦氣”都報了仇;而且奇怪,又彷彿全身比拍拍的響了之後輕輕鬆得,飄飄然的似乎要飛去了。其實這是很悲慘的事情,魯迅用輕鬆的筆調來寫。 “這斷子絕孫的阿Q!”遠遠地聽得見小尼姑的帶哭的聲音。魯迅寫東西永遠是簡單中透著複雜。這個小尼姑她是最低下的,她無可再欺負別人了,被阿Q欺負了,她只有罵阿他Q一聲來作為報復。但是你看她罵阿Q罵的是什麼呢?罵的是“斷子絕孫的阿Q!”這尼姑她是信佛教的,但她罵人的話是用儒家倫理來罵人的。因為你如果是真正的佛教徒的話,斷子絕孫不斷子絕孫對人並不重要,只有儒家思想才講傳宗接代的重要性。也就是說這個尼姑的思想也是一團漿糊,這尼姑的思想也是是混亂的,並不是她自己真正信仰什麼東西,她一著急她罵阿Q的時候就罵斷子絕孫,說明這尼姑認為傳宗接代仍然是很重要的事情。寫一個阿Q其實帶動所有的人,他們都是有缺陷的,都是有性格缺陷思想缺陷的,所有的人都是不覺悟的。 所以阿Q的優勝史是所有人的優勝史,整個未莊的人,整個中國的人,都活在虛幻的優勝中。而這正是鴉片戰爭之後整個中國的寫照。從1840年鴉片戰爭經過半個多世紀之後,一直到晚清,二十世紀初年,很多華人還活在這種虛幻的優勝中。明明是被人家打了,覺得自己是被兒子打了,無所謂;明明割地賠款,覺得人家就是貪小便宜,我們中國就是地大物博,給他點東西嘛,一個香港,一個破小漁村嘛,給他,還要哪?澳門,給他,都給他。就好像我們今天公佈北京市人均收入多少,這能說明什麼呢?這能說明我們大多數人的生活狀態嗎?就是現在,其實掩蓋了內部的一個分裂的狀態,我們就會長時間地的保持這種虛幻的優勝感,老覺得我們中國怎麼怎麼好了。應該承認我們可能是越來越好了,是在進步,但是這個感覺,我們自己還是越少越好。真正的好的時候還要居安思危呢,何況並沒有那麼好,無論是我們中國、還是我們自己,都少一點良好的感覺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