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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吳69976336

    醫療費和生活補助款,都要有公司或者老闆負責的,如果老闆不負責,可以向勞動局中裁廳起訴,按勞動法的規定執行。

  • 2 # 竇律說法

    一般情況下沒有人願意故意去弄傷自己。老闆這麼說的目的一方面可能是提醒你注意,另一方面想推卸責任,減輕他的賠償責任。

    從法律角度,工傷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即不考慮勞動者過錯。老闆怎麼說你完全沒有必要理會,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再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拿到勞動能力鑑定解決按照法定標準要求賠償。老闆怎麼說那是他的事,法律有法律的標準,不要擔心!

  • 3 # 有故事的大狼

    先跟老闆協商,協商不成走勞動仲裁

    到了勞動仲裁階段,不是太大的事基本上都能解決

    如果還不行,還可以起訴,勞動糾紛是不收取訴訟費的,如果家庭比較困難,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你這個案子事實清楚,只要把相關治療費用的票據準備好,如果涉及傷殘,把傷殘鑑定做好,勝訴十拿九穩。

  • 4 # 我是貝辰媽咪小羅喲

    1、只要是在上班時間因工受傷或在上下班途中的都評為工傷的;

    2、老闆說是你自己不小心搞到的,但也不是他說了算,工傷是根據勞動部門調查取證的;如果嚴重的話最好去評傷殘等級

    3、如果公司不幫你申請工傷補貼自己是可以去申請的,一年之內都有效;

    4、產生的醫療費如果公司不幫付那就自己先付吧,等工傷補貼申請了也會給回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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