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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京平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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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益山東人
“誤拆”,要是借別人之手行強拆之實,並從中抹掉徵收方與“誤拆”的關係,逃避法律責任。因此,被徵收人在徵地拆遷實施期間,尤其是在和政府談判陷入僵局的時候,一定要多留個心眼,外出話最好要家中留人,有條件的最好安裝攝像頭。如果“誤拆”已經發生,一定要立即報警並儲存報警記錄,還要記得拍攝影片取證。事後要儘快聯絡專業律師,以儘早提起法律程式,幫自己拿到合理賠償。
如果是真實的誤拆,那就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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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知一29747906
誤拆嚴重於強拆,強拆最起碼是明拆,而誤拆除了是強拆以外,還想給自己一個冠冕堂皇的外表,裝作道貌岸然的樣子更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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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1完成目標
誤拆只是說辭,沒把法律當回事,把自己凌駕於法律之上。私闖民宅,故意破壞私人財產罪,告他,不接受私了跟任何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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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手機使用者76366945186
誤拆?明火執仗不顧阻攔甚至是拆出人命的作所為比強盜有過之而無不及,政府官員帶隊,出動公檢法,誤拆有這麼大的陣勢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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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1479031644736
我把你殺了,然後說誤殺,就不用判死刑了?誤拆就是漠視法律,必須嚴懲兒幷包賠十倍損失,這樣就沒有敢再說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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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生意人628
違法拆遷一事是真的,不違法拆掉影響城市規劃這也是真的,違拆與不違拆原本是一件小事,比喻市場房價5千平方,拆遷辦給老百姓1萬一平方,你瞧瞧他老百姓拆不拆,再有拆遷辦,給他們按門面房的價格瞧拆不拆,還是錢少了,只要錢到位老百姓不會講,違法拆遷就這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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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證道天尊
不存在誤拆,一切所謂的誤拆都是強拆的惡意背書。如果法律承認誤拆那應該首先恢復原狀。一切以恢復原狀的“誤拆”才不是強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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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地勢坤6174
誤拆?有人信嗎?你以為是用你的鑰匙開了別人家的門呢?你以為是虛竹摔跤誤把珍瓏棋局破了呢?估計連當地政府和動手的人自己都不信!無非就是不要臉的一種託詞罷了!其行為比強拆更可恨!因為當事人會感到無比的絕望!無比的憤怒!或許就會產生報復社會等等嚴重的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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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永遠開心333666
何來誤拆?根本不可能有誤拆的!再說了去拆遷哪次就一個人?哪次沒有十條人條拆遷人員?誤拆?應該把誤拆上法律!誤拆一平方二十倍賠償!強拆也是!以後看誰還誤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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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思樂客
要拆的早就規劃出來了的,會有誤拆的嗎,哪他沒去把剛剛建好的高樓拆掉,這些誰會相信,這些是開發商和拆遷隊的一種計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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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zLY1252899528
什麼誤拆!不要賠償!保留好被拆前的房屋和物品的攝像和照片,要恢復房屋和物品原貌!並要求支付(除吃的以外)房屋在恢復期間向所有一切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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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今天囗舌
誤拆、偷拆、拆違,都是強拆的變種,都是以強拆為目地而行使的,是惡性耍流氓式略奪!法律:找藉口殺錯人,也得槍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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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陳永華647
誤拆不算強拆,誤殺人只算誤殺,和誤拆一樣,沒有一個人承擔法律責任,對吧,有誤排官員擔責的嗎,只有不性倒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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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遷過程之中,有時候會出現這種“誤拆”的現象,也就是沒有任何前期的通知程式,拆遷方忽然就將房屋拆除,事後告知被拆遷方“拆錯了”。這種“誤拆”行為,對於被拆遷方的傷害無疑是巨大的,自己合法的居所被一下夷為平地,生活受到的影響可想而知。
但實際上,這種所謂的“誤拆”很多時候正是拆遷方為了強拆找的藉口。在法律上,只要強拆行為是由行政機關主導,並且事實上造成了房屋被拆除的後果,那麼這一行為就將被評價為一個獨立的強拆行為,並不能以“誤拆”為由搪塞過去。
根據《行政強制法》的相關規定,強拆本質是一種行政強制措施。在違建的情形中,依照法律規定在強拆之前,行政機關應當依法書面對房屋的違建性質作出認定,通知房屋產權人需在一定期限內自行拆除房屋,並告知產權人有依法申請聽證、申辯或採取複議訴訟等手段維權的權利。如果房屋產權人仍不拆除房屋,行政機關應書面催告產權人進行拆除,並同時有著告知產權人可依法維權的義務。催告期限到期後,產權人還是不自行拆除的,行政機關才可以依法進行強拆。
而在拆遷中,不曾簽訂補償協議但也不願意接受拆遷的,行政機關應依法作出《強制徵收決定》,並以此《決定》向法院申請強制拆除。法院依法作出裁定之後,拆遷方才可在法院組織之下依法進行強拆。
由此,我們可以看到,所謂的“誤拆”沒有履行任何強拆前應當履行的程式,本身有著嚴重的程式違法缺陷。對於這種行為,法律只會給出否定性的評價。在遇到這樣的“誤拆”時,應當及時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進行維權。(京平 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