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廚師也愛國
-
2 # 陌生筠
個人認為,無論是誰,犯法都要承擔責任,跟是不是未成年人沒關係。再說了,如果真的是有未成年人犯法,更要及時教育。
-
3 # 爍爍粑粑
首先:對於趙麗穎發現其被告是未年成後,僅要求公開道歉,不追究經濟處罰的做法還是很的,這胸懷果然是好媽媽的榜樣。
其次:從未成年人,這個角度也折射出,我們對於未成年人的法律教育還有待提高,在要求言論自由的同事,我們也要堅守法律的底線,造謠生事,故意抹黑不是你言論自由的藉口。
最後:在正直青春的大好年齡,不是應該更好的學習快樂的成長麼?為什要去參與粉絲的battle呢,要給青少年樹立良好的價值觀。
-
4 # 小蚊子的世界
事件發生在2020年2月28日,演員趙麗穎2例名譽權糾紛案件一審勝訴,被告高*龍、楊*洪因公開發布針對趙麗穎的侮辱、誹謗性言論被判構成對趙麗穎名譽權的侵犯,須向趙麗穎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維權成本。 此外,因被告梁*在被起訴時為未成年人,在接到法院應訴通知後,梁*主動聯絡代理律師向趙麗穎表達歉意並表示認識到其錯誤的嚴重性,願意向趙麗穎公開致歉。基於其主動致歉的誠意、未成年人的身份以及家境困難等因素,趙麗穎決定以非判決的方式終結此次維權訴訟,在其公開致歉及承擔基礎維權成本的基礎上,免除梁*經濟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等法律責任!
現在這個時代,未成年接觸手機越來越早,但是這個時候他們自己的判斷力和認知方面還不是很成熟,很容易被一些觀念影響,被一些東西左右。
趙麗穎其實也是想要一份違法者的公開道歉,也算表明了自己的態度。趙麗穎也考慮到被告未成年人的家庭經濟情況,免除了很多賠償。
追星沒有錯,但我們應該去學習他們美好的東西,讓自己變的更加美好,而不是喪失做人做事的底線。
-
5 # 愛傑媽
在18年到19年期間,楊冪的兩名粉絲持續釋出多篇嚴重侮辱、誹謗趙麗穎的微博。其內容含有大量的汙言穢語,公然在網路上對趙麗穎進行人身攻擊。為了保護自己的身心不受傷害,名譽不受到損害,趙麗穎選擇了起訴。據悉,這兩名被告人中有一名為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追星的負面新聞有很多,比如因痴迷於偶像而輟學的;以生命比父母花錢支援自己追星的父母;因父母無法供應孩子追星費用而跳樓自殺的;偷家裡大額錢財,購買偶像代言產品的等等。
後果如此嚴重,家長們是否應該阻止孩子追星呢?隨著孩子們的逐漸成長,他們的內心都會構建一個自己所向往的人物形象,但他們看見某位明星飾演的一名角色或是唱的一首歌,或是一些特徵令他們深為觸動的時候,就會把這位明星與心理所追求的形象結合在一起,從而變成他們的偶像,神聖而完美。這個心理過程屬於孩子成長階段的一部分,強行干預容易導致不良後果。比如說,強行阻止後增強了孩子的叛逆心理,與父母距離疏遠,偷偷去追星,性格偏執些的孩子有可能做出意想不到的事情。這無疑是一招險棋,那麼家長該怎麼看待孩子追星這件事呢?首先家長們要知道追星不是沒有好處的,比如孩子們受到偶像的影響,樹立正確的人生目標,從此成長進步迅速,甚至開啟美好未來的大門,這樣的事件發展是不是不錯呢。其次還是學習偶像的優秀人品,有可能緩解叛逆孩子與家長的敏感關係。所以,在孩子這個既叛逆又敏感的人生階段,建議家長們在對他們無刺激的狀況下,一點一點的引導,使孩子們在潛移默化中形成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他們可以追星,但不能盲目,更不應該痴迷,對自己的偶像要有理性的認知,他們真正應該喜愛和學習的是明星帶給人們的正能量和人性的溫暖,這樣的追星方式讓孩子們既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也消除了家長的顧慮。
案件中趙麗穎勝訴了,在知曉該未成年人家境貧寒後減免了賠款。趙麗穎這種以德報怨的方式即令該未成年人懂得追星要有度,以後不至於犯下更大的錯誤,又展現了為人善良的一面,值得人們學習。
-
6 # 懵懵懂懂的憧憬
未成年人犯錯也應該收到應有的懲罰,不然未成年總不會成長,每個人應該為自己犯錯承擔責任,這樣長大成人才會是一個有責任有擔當的人
回覆列表
把未成年人當被告,只不過是在陳述一個違法亂紀的事實,只要有事實違法就是違法。再特殊的身份也改變不了這個違法的定性。如果事實成立,未成年人在違法亂記的過程中,給他人,社會,帶來不良影響或嚴重惡果的必須接受法律的制裁。可以臨時管教,也可以管教後延期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