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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歷史守望者

    古代刑罰並不是一直都喜歡打屁股的,打屁股屬於杖刑中比較晚出現的一種。打屁股在古代稱為臀杖,據說是從宋太祖時期才作為正式的刑罰。

    在臀杖出現以前,有一種杖打犯人背部的刑罰比較常用,名為脊杖。脊杖是以竹板或藤條等杖打犯人的背部,這種刑罰經常導致犯人嚴重傷殘甚至死亡。

    到了宋太祖趙匡胤時,鑑於脊杖的殘酷性,趙匡胤改用臀杖代替脊杖。臀杖一來不會對犯人造成太致命的傷害,二來也可以對犯人起到懲戒的作用,比起脊杖更適合作為常用的懲戒性刑罰。

    出於對文人尊嚴的考慮,起初在對官員士人施用臀杖時一般不全退去褲子,而一般百姓則需要脫光褲子行刑。

    此外,在對女性動用臀杖時也是不全退去褲子的,但如果這名女性犯人犯的是淫方面的罪過,則需要全部退去褲子再行刑,反正她已經不要臉了。

  • 2 # 一風2008

    人的屁股肉厚,經得住擊打。試問人的身體其它部位,能夠有像屁股一樣這麼經打的部位嗎?

    小孩子調皮搗蛋後,家長打孩子,首選部位就是屁股。無論是手打,還是使用棍棒,打屁股都是一個非常好的選擇,不容易造成孩子受傷。

    古代衙門的衙役打屁股,可沒有家長打孩子這麼心慈手軟。他們往往都是高舉高打,有多大勁使多大勁,恨不得把吃奶的勁兒都使出來。

    所以,衙門老爺吩咐下來打屁股,衙役就可著勁猛打。一般人能夠吃住五到十下脊杖,皮開肉綻、半死不活是跑不了的;十下到二十下脊杖,一般人特別是女犯人或瘦弱者都吃不住,死去活來、骨折筋斷是一定的;一旦超過二十下脊杖,等於給犯人判了死刑。因為,沒有人能熬過二十脊杖的。

    有人說了,如果衙役手下留情,不就使得犯人少遭罪或留條活路嗎?你試試看,如果衙役手下有私,一旦被發現,就要連坐,直接與脊杖者同樣被罰打。所以,行刑衙役都是人高馬大,膘肥體壯,以把犯人往死裡打為己任。打的好,衙門老爺高興,而且有賞。每年年底,執刑衙役們都要顯擺顯擺自己在過去的一年之內打死過多少人。

  • 3 # 張生全精彩歷史

    古代的刑罰五花八門,很多刑罰都受到極大詬病,尤其是一些殘酷的肉刑。很多肉刑都因為其太過殘酷或者不實用,在歷史上先後被淘汰了。不過,有一種刑罰卻被歷朝歷代所喜愛,一直延續到近代。如果不是步入了文明社會,這種刑罰可能還一直在實施,這就是“打屁股”。

    “打屁股”這種刑罰,古代經常用在朝廷之中。當皇帝不高興某位大臣的時候,常常就會把他拉下去,讓他趴在行刑的條凳上,扒下褲子,當場鞭打。一些大人在懲罰小孩的時候,也會採用“打屁股”的方法。《紅樓夢》中賈寶玉犯了錯誤,賈政就是用“打屁股”來處罰他的。就是在現在一些家庭裡,“打屁股”依然是一些父母懲罰孩子的首選方式。

    (寶玉捱打)

    那麼,為什麼“打屁股”這樣刑罰,被古代普遍接受,乃至於延續到現在。而古代的皇帝,又非常熱衷於“打屁股”呢?

    一、重在痛楚。

    嚴格說起來,肉體刑罰分為兩種:一種是消滅肉體的刑罰,一種是不消滅肉體的刑罰。消滅肉體的刑罰,也就是處死。不消滅肉體的刑罰,也就是要增加身體的痛楚。

    不過,就算是消滅肉體,也有不同方式。主要是根據犯罪的人所犯下的罪行的輕重來決定。如果犯的罪輕,那麼在消滅肉體的時候,就會減輕痛楚。如果所犯下的罪行很重,在消滅肉體的時候,就會延長痛楚,比如凌遲、腰斬這樣的方式。

    不消滅肉體的刑罰,主要目的,就是以增加人的痛楚為主。

    相比而言,“打屁股”是痛楚最小的一種刑罰。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屁股的肉厚,打壞也主要是把肉打壞了。其他腰、腿、手、腦袋這些地方,一打就會打到骨頭。如果只是打壞了肉,長起來比較容易,這樣痛楚就少一些。如果打壞了骨頭,長起來就不容易,有些甚至要落下終身殘廢,這樣痛楚也會延長。

    古代父母採用這種方式,自然有保護子女的意義。而皇帝採用這種方式,也就是讓大臣知道痛楚,長記性。

    (網路配圖)

    二、讓人馴服。

    屁股屬於人體的隱私部分。我們知道,在古代,隱私部分是不能隨便示人的。古代婦女必須把身體嚴嚴實實包裹起來,要是暴露了,就是一件十分羞恥的事情。

    男人身體的暴露,雖然沒有對女人身體的暴露要求那麼嚴格,但是也是不能隨便給別人看的。尤其是屁股,更是隱私部分中的隱私部分,更不能隨便給人看。

    如果在大庭廣眾之下,把屁股扒出來拍打,也就不只是打,不只是給予痛楚,還有給予羞辱的意思了。

    而羞辱的方式,顯然是一種觸及自尊心的方式。傷害受刑人的自尊心,也就是要讓這個受刑人放下尊嚴,聽話,馴服。

    古代皇帝“打屁股”,自然就是要大臣聽話、馴服。古代父母打自己子女的屁股,也是為了讓他們聽話、馴服。

    (網路配圖)

    三、身份提醒。

    屁股是人體的一個特殊部位,他與一個人的身份、權力緊密相關。

    最早的人,並不是坐在凳子上,而是跪在一塊毯子上上,屁股放在腳後跟上。這種方式,才算是正宗的“坐”。

    不過,雖然這是一種正宗的“坐”,但是很明顯,這種坐的方式,肯定不會很舒服。因為膝蓋主要是骨頭,會痛。腳尖著地,也會痛。所以,古人採用這種方式“坐”的時間肯定不會很長。在一些宴飲中,基本上也就是屁股直接放在毯子上,雙腿盤著。但是這樣仍然不是很舒服。漸漸地,後來才發明了把屁股放在一個比較高平的凳子上的“坐”的方式。

    而這個比較高平的凳子,也漸漸演變成了一個人身份、權力的象徵。

    我們說綠林好漢坐第幾把“交椅”。這裡的“交椅”,其實就是一個人身份和權力。當年蕭何給呂太公當司儀,擺了堂上的桌子和堂下的桌子。坐在堂下的那些賓客,其身份權力,顯然要低很多。皇帝坐在龍椅上,這個“龍椅”,自然是極顯貴的表現。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當皇帝在朝廷中,拍打大臣的屁股的時候,明顯就是想提醒大臣,你坐的位子,你的身份都是我給了。你必須要珍惜你的屁股。你如果不珍惜你的屁股,你就坐不穩這個位子。我就要把這個位子給你奪去,交給別人。

    父母在懲罰孩子的時候,同樣有這樣的提醒。“天地君親師”,在這一條脈絡上,古代採用的方式都是一致的。

    (參考資料:《中國曆代酷刑史》等)

  • 4 # 紅袖庵

    哈哈,說白了就是讓你丟人了,古人言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可毀傷。不成文的規定。所以打屁股就是羞辱他,男的還可以吧,如果是女的打了屁股。回家一定要上吊不然就是瘟疫沉水淹死。很封建的。

  • 5 # 大話古今

    “身中間脖頸最細,古人則於此斫之;臀肉最肥,古人則於此打之……後人之愛不忍釋,實非無因”——魯迅《突然想到》。

      古代“五刑”,即笞、杖、徒、流、死。第一個講的就是“笞刑”,也就是用荊條或者竹板責打犯人背部、臀部或腿部。

    打屁股的專門工具叫笞杖,在所有官刑中,笞杖是最輕、且技術含量較高的一種。行刑的人要上崗培訓,先打豆腐、打包著紙的磚頭——磚碎了紙卻不能破,直練到爐火純青才能去執法打人,一下皮開肉綻,或者百下一點無傷,或者面板完好而內臟破裂,訓練有素的打手完全可以根據需要打出不同的結果來。

    在中國古代,坊間就一直有“棒打出孝子”、“板子頭上出狀元”的說法,“棍棒教育”曾長期流行。相信不少朋友小時候都有被自己父母教訓過的經驗,一般爸媽動手都會選擇拿屁股“開刀”。

    但如何體罰,古人還是有講究的,一般選擇“打屁股”,而非“隨便打”……同樣在古裝影視劇中,公堂打屁股也是最常見的刑罰。人身體上的部位多種多樣,為何屁股最受執法者的青睞呢?

    由於崇尚“棒打出孝子”的傳統家教理念,遠在先秦時,中國家長就把打孩子立為“家規”。《管子·形勢》中稱:“弱子,慈母之所愛也,不以其理動者,下瓦則慈母笞之。”這裡的“笞”,可打背、臀、腿等部位,但出於避免實質性傷害的考慮,都選擇打屁股。故這句話可這樣理解:做母親都是疼愛小孩的,但如果小孩任性拆房上的瓦,做母親的不能手軟,要打他屁股——民間流行的“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說法,即由此而來。

    除與傳統的教育方式有關外,打屁股還受到民族文化心理的影響,是“恥感文化”的一種表現。屁股畢竟屬於敏感部位,無論男女打屁股都是要扒掉褲子打,涉及隱私,一般人恥於“笞尻”,故打屁股的懲罰、訓誡效果比一般的手段要好,且相對於“摑臉”什麼的,尚有溫情的一面。

    罰打犯人最初並沒有固定的部位,臀部、腿或背部都可以打,以致很多犯人被活活打死。到了唐朝,太醫們編寫了集中醫針灸之大成的《明堂針灸圖》獻給唐太宗看,李世民讀完後發現人的屁股上幾乎沒有穴位。這就讓他聯想到了公堂打人,不小心打出人命的事情。他認為打人至死者。一定是打在了犯人的重要穴位上。所以他立馬下了一道聖旨要求全國的公堂以後打人只打屁股。

    於是在公堂上打屁股的懲治手段由此沿襲下來。

  • 6 # 小小逍遙人

    大家平時在看歷史劇或歷史小說中,總會看到懲處罪人時,最常說的的一句話就是“來人啊,拉下去,打xx大板”這些大板的著落點,自然就是臀部了,那麼為什麼偏偏對臀部這麼情有獨鍾呢?我認為有以下兩點原因。

    首先,臀部穴位較少,不易致死致殘。

    獲丈刑的人一般犯的錯比較小,比如隱蔽家中人口不附籍者、丁差翫忽職守者、臣子諫言犯上者等,他們所犯之錯,並無大礙,總不能僅此就讓犯人致死致殘吧。而臀部穴位稀少,脂肪厚重,並且易於恢復,因此成為了略施懲戒的不二之選。

    其次,辱其精神,使懲戒深入其心。

    在當代,臀部仍然屬於隱私部位,更別說在那禮義廉恥極為盛行的古代了,那是屬於萬萬不可輕露之地。如果在人群的面前,褪下衣衫,袒露出臀部讓人拍打,這打擊的不僅僅是受刑人的身體,更是在羞辱他的精神,使受訓人能夠僅記此辱,知錯能改,不會再犯。

  • 7 # 翔兒說

    我們在歷史典籍或者影視作品中經常看到,中國古代的一種刑罰方式就是臀部的杖刑,這是十分常見的一種懲罰方式。

    我們都知道中國古代的五行,笞杖徒流死,其中的笞杖就是用工具打背部或臀部,而往往懲罰中選擇打臀部,一是因為人的臀部脂肪較多,相比較身體的其他地方不容易傷筋動骨,所以傷口好的較快。因此,對於那些並不是十分嚴重的罪行,都會選擇擊打犯人的臀部。這既能起到警示作用,還能使犯人受傷恢復較快,能夠很快的投入工作和生產中。不至於因為受刑而耽誤太多的工作。

    還有一個原因就是,臀部屬於人比較隱私的部位,而由於自己犯了錯誤,被當眾擊打臀部,是一件很羞恥的事情,那麼,刑罰中選擇擊打犯人的臀部可能也是出於這個考量。不僅使他們的身體受到痛楚,同時能夠刺激她們的羞恥心,以起到更好的警示作用。

    一般選擇擊打犯人臀部的懲罰方式針對的都是並不十分嚴重的罪行,而如果懲罰犯人選擇身體的其他部位,就很容易發生危險。如果拿著亂棍擊打,沒有指定的部位。那麼很容易發生將人活活打死的事件。

    其實,古代除了規定擊打臀部之外,還對工具做限制規定。比如棍棒的長度和寬度,擊打的力度,以及擊打的過程中不許換人等。這其實都是對犯罪行為尚不嚴重的犯人的一種保護,防止因為輕微罪行而受到嚴厲懲罰。

  • 8 # 活出豪氣來

    家長懲罰子女的時候,最大的懲罰不是拳打腳踢,而是不由多說,直接脫下褲子當眾打屁屁。古代刑罰打屁股其實就是這個意思,代表著皇權對官僚的一種羞辱,是一種閹割的簡易版。在中國古代,代表皇權的皇帝,代表官僚權力計程車大夫,兩者有著特有的壓力和張力,總體上來看,皇帝的權力越來越大。剛開始,代表官僚的宰相權力還很大,把持外朝,同內朝形成對峙。如司馬遷,被閹割之後,按照規矩,只能當內朝官員,被封為中書令。司馬遷成為漢武帝紅人,但是卻覺得十分羞辱,因為內朝都是閹人。發展到明清,宰相都被取消了,皇權至高無上。開始盛行對官員廷杖,即在朝堂之上對被斥責的官員光著屁股打板子,這是皇權對官僚權力的一種公開的羞辱。

  • 9 # 藍淚笛歪說雜史

    碼字不易願君珍惜

    在很多古裝電視劇中,在縣太爺審案時一言不合第一個刑罰就是打屁股,也就是笞刑,笞刑最早出現在漢文帝時期,說打屁股不疼的肯定是在說風涼話,因為疼不疼很多時候要看行刑人的心情,因為任何法律都無法規定打手用多大的力氣,板子打下去的輕重全操在打手手中。經驗豐富的打手可以在有限幾下中將人打殘甚至打死,也可以打上數百上千下而不傷筋骨。

    其實古人刑罰打屁股時更起到給犯人羞辱和威懾的作用,在古代時打屁股並不是穿著衣服被打,除了女犯外,男犯人和犯了姦淫罪的女犯人都會脫了褲子行刑,既教育了你又讓你羞愧難堪,在三國時曹操就喜歡動不動打手下人的屁股,有時連身邊的謀臣都不放過,有個叫何夔隨時都帶著毒藥,準備一旦受辱就一死了之。

    雖然在大堂上打屁股是常有的事情,但是最為壯觀的集體打屁股發生在明朝正德年間,傳聞,武宗正德十四年(1519年)在午門前將舒芬等一百零七人各打三十下,黃鞏等六人和林大輅等三人各打五十下,另有十多人各打四十下。可以想像,一百多個白嫩的屁股分佈在黃瓦紅牆包圍的青石廣場上,隨著監刑太監陰陽怪氣一聲"打",伴隨著上千名壯漢齊吼"打"聲,一百多塊竹板同時狠狠打上肌肉,發出一片震耳的噼啪聲;最後是一百多個皮開肉綻、鮮血淋漓的屁股點綴在巍巍宮闕之下,其中十多人從此魂歸西天。

  • 10 # 自由翅膀

    一句話,打屁股既是給人留面子,又不會造成明顯外傷,引起社會負擔。

    古時候一般犯了罪大惡極的罪,要斬首。如果所犯罪刑不嚴重,會受到杖刑。杖刑打屁股的好處有兩點。一點是:給人留面子。古代人的面子比命重要。如果打臉或者其他地方,會有明顯外傷,屁股不是,只要不脫下褲子,誰也不知道你受過刑,而脫褲子在古代可是很隱晦的,你可以袒胸露乳,但你不能光屁股。第二點是,屁股肉比較厚實,打屁股不會造成骨折或者內臟受傷。如果打其他地方,把你打殘了,你可能因為沒錢看病就死了。而你所犯罪行又不至於受死。所以還是打屁股吧。

  • 11 # 土豆歷史探秘

    答:古代歷史,古人刑罰時,為什麼那麼喜歡打屁股?我決得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屁股多肉,也沒有重要穴位。打輕了,也不會影響第二天的上班,打得重了,休息一兩月也就好了。

    我以前看過一本小說,裡面有唐太宗李世民的一個小故事。話說有一個少年,很孝順,可是家裡比較窮,上不起學堂,就每天幫家裡幹活,還給父母做飯、洗衣。

    有一次,孩子到村子後面的山上砍柴,看見了一隻雞,就把他抓回家吃了。當時他的父母也問了,雞是那裡來的?孩子也如實回答,說是山上砍柴時抓的。

    父母也就放心了,還誇孩子懂事,從小就會照顧家裡了。

    可誰知,就在太陽落山的時候,住在村末頭的李奶奶,說家裡少了一隻雞,大呼小叫的在罵街,說那個黑心的偷了她家的下蛋雞。

    孩子的父母臉皮薄,立馬就想到是自己家吃了李奶奶家的雞,認為孩子是偷的。父親還拿了鞭子抽打孩子,到李奶奶家認錯,

    孩子怎麼都不肯低頭,一口咬定雞是山上抓的。而李奶奶也是個比較難纏的人,無論說什麼好話,你都必須賠償我的雞。

    眾人見事情沒法商量,就報官了,讓縣太爺來處理。

    一大群人混混嚷嚷的就來到了公堂,巧了,當朝皇帝李世民,正好下來檢查工作。聽到犯事者是個孩子,就來到了公堂,他也想看看縣太爺是怎樣秉公審案的。

    縣太爺問清楚了來龍去脈,就說這孩子看似忠厚,實則奸猾,就叫衙役大板伺候。衙役蹭蹭蹭就把孩子按倒在地,啪啪啪,孩子疼的哇哇直叫,嘴裡還流出了血。

    李世民一看,這還了得,心說,有你這麼審案子的嗎?這大板子下去,這孩子也就死了。難道因為一隻雞,要搭上一條命嗎?

    李世民當堂罷免了縣官,親自審案。他派人去孩子家,把殺雞的雞毛裝來,並當堂問李奶奶她家的雞是什麼顏色的,可有什麼特點?

    案子清楚了,李奶奶家是白色母雞,衙役帶來的是灰麻色的,也就是說這不是一回事。

    可孩子卻無辜受了不白之冤。很有可能孩子此生就一病不起,因為以前的板子是往背上打的,很容易讓人受傷。

    事後,李世民回到朝堂,就讓刑部更改了規定:對犯人不許打其胸、背部,而把屁股作為罰打的部位。他認為,人的五臟六腑都連在背上,打人背部會容易把人打死。

    從此以後,把屁股定作為打罰的部位,還寫進了刑罰律例。在公堂上打屁股的懲治手段也由此沿襲下來。

  • 12 # 史海探密

    一、“打屁股”刑罰的歷史發展

    古代“五刑”,即笞、杖、徒、流、死。“笞刑”在五刑之首,也就是用荊條或者竹板打犯人背部、臀部或腿部。

    “打屁股”這個刑法在春秋時期就一直存在了,起初對於具體用什麼打,用多大力度打,打哪個部位沒有明確規定。

    從漢朝起,對打屁股的各種刑法開始有了明確的規定。漢景帝時,《棰律》中明文規定了“笞刑”的刑具規格,規定只允許用竹板,並且規定了長度和厚度,受刑部位只准打屁股,施刑的過程中不得換人,主要是為了防止力度不一樣,從而對受刑人造成刻意傷害。

    隋唐時期,“笞刑”和“杖刑”又恢復了打背部和腿部,但是在刑具上改用了荊條,縮小了尺寸。

    因為打腿容易致殘,到了宋朝以後就不再打腿了,但是把“打脊背”和“打屁股”分得非常明確,分為“臀杖”和“脊杖”。“脊杖”是相對較重的刑法,“臀杖”為一般懲罰措施。

    元朝到清末,規定了只准打臀部,這時才發展為完全的“打屁股”。

    明朝皇帝最喜歡打官員的屁股,一開始用的是荊條,打的皮開肉綻,但基本不傷筋骨。板子打多了,打板子的人也積累了經驗,打出了節奏,一邊拷打,一邊有節拍地唱數。

    打屁股”雖然是最輕的一種刑法,但也是技術含量較高的一種刑法。行刑人要苦練技術,練到一板子下去,皮開肉綻,打一百下一點傷都沒有,或者面板完好,但是內臟已經破裂。

    二、熱衷於打屁股的原因

    從生理角度講,主要是屁股上的肉比較多,通常再怎麼打,也不會傷筋動骨。開始時責罰犯人,打的部位不固定,導致很多犯人被活活打死。到了唐朝,出現了《明堂針灸圖》,李世民知道了人體的重要器官穴位多在胸背部,這些部位如果被嚴重撞擊、拍打,就會有生命危險,而打屁股通常不會帶來生命危險。於是李世民規定,在刑罰中對犯人不許打胸背部,而只打屁股。

    從懲罰的角度講,在不危及生命的前提下,讓罪犯受到更多的皮肉之苦。

    從懲戒的角度講,在大庭廣眾下脫下褲子打屁股是非常羞恥的事情,當眾脫褲子打屁股,尤其是對於官員來講,會帶來更強的羞辱感。

    從文化的角度講,古代官員們都自稱是百姓的父母官,打屁股相當於父母教育孩子,是一種正常的教育方式。

  • 13 # 歷史名場面

    並不是古代歷史中都喜歡打屁股,而是從明代開始喜歡打屁股,不僅在錦衣衛的詔獄打犯人,還當廷打大臣,謂之“廷杖”。這個打屁股,也就是苔刑可謂在明代是打出了花樣,打出了水平——這也得益於明代的特務偵查系統的發達,也就是東西廠和錦衣衛的大量應用,使得身體肉刑的刑罰手法得到完善。

    根據史載,緹騎們憑“駕帖”(類似於拘捕令)拿人到詔獄,先要由堂官用刑,這一點是不由分說的,上來就打,也就是所謂殺威棒。但是此處堂官用刑時候的話語表述可就有講究了,分為三種:

    1、“打著問”,這是最輕的,可能是堂官心情好,可能是賄賂到位,可能是這個犯人堂官熟絡,但凡說打著問,底下的武弁心裡就清楚,不會傷筋動骨。

    2、“好生打著問”,這個就是正經的捱打了。這種情況也是最普遍的,依照我們錦衣衛的規章制度辦事,為什麼呢,這犯人也不認識,也沒人給我打招呼,那就著實打就完了。這種情況下的苔刑或廷杖比較考驗受刑者身體素質,身子骨硬朗的,回去趴幾天敷點解鬱活血的藥也就完事,過幾天又能上朝,還能在文官裡博得一個好名聲,要是身子骨不硬朗,整天宅家裡不鍛鍊的肥宅,估計要給落一殘疾,運氣不好的,年紀大點的,就此一命嗚呼也難說。

    3、“好生著實打著問!”只要受刑人一聽到這個,基本上也在閻羅王那掛了號了。因為他比上一則多了個“著(zhao)實”,現在北方地區很多地方還有著(zhao)實這個方言,意思是拳拳到肉,招招見血。這說明受刑人嘴裡問不出東西,或者有示意要做掉他,才會這麼吩咐。

    廷杖與其一樣,也是分為打、著實打、用心著實打。不過不問。

    而且很多時候對大臣行刑都是可以加個墊子的,如果不給加墊子,等於是那些百年多病、缺乏鍛鍊的書呆子們用死刑了。

    除去打屁股啊,我們錦衣衛還有很多刑罰套餐等各位忠良言官們體驗呢,比如“荷校”,最嚴重的是立枷,就頂著這個大木枷,最重的百來斤,您別覺得這輕鬆,敢掛三天,人都得死臭了。

    荷校是主菜,一上之後別的小菜就不能用了。所以我們一般不用,太沒勁兒了。另外刑訊逼供的手段有

    拶指,這個你們電視上經常看吧(不過我很好奇為什麼電視上都是女的受這個刑?)

    夾棍,可謂舒經活絡,清瘀止痛保健之法,比你們現代人的足部按摩高到不知道哪裡去了

    彈琵琶,嗯,怎麼說呢,白樂天曰:悽悽不似向前聲,滿座重聞皆掩泣

    當然還有很多。反正進了詔獄先來一套枷,杖,鐐,拶,夾棍再說,這是必選套餐全家桶。

    再有當年戶部司務何以尚為那個罵皇帝的海瑞求情,被嘉靖下到詔獄要求“晝夜用刑”,大家尋思晝夜用刑人要不了一天不就死了?其實我們錦衣衛怎麼可能那麼殘忍,謀害忠良呢?所謂晝夜用刑“此刑以木籠四面攢釘內向,令囚處其中,少一轉側,釘入其膚,囚之膺此刑者,十二時中但危坐如偶人”

    木籠子裡四面裝釘子,您最好別動,要不然戳幾個窟窿眼兒出來可是自找的(唐僧肯定不怕這個刑。)

    所以,除了打屁股,古代人還有各種各樣的刑罰哦,不過苔刑是比較簡單容易操作的,不用設計什麼特殊的刑具(有棍子就行,沒棍子有竹子也行,竹子都沒有,鞋底也成),而且操控性很好(可以真往死裡打也能演著打),再就是極具視覺衝擊力(被打的皮開肉綻嗷嗷慘叫,且有一種屈辱感)對犯罪是種威懾。

    既然有這麼多好處,他們當然喜歡打屁股了。

  • 14 # 八佾歷史君

    關於打屁股的相關記載,於《尚書》見端倪,經《周禮》得強化,世代相傳。由於打屁股工具隨處可得,實施條件容易滿足,疼痛強弱程度可控,羞辱懲戒效果可靠,被古代刑罰廣泛採用。

    在此基礎上,我們翻閱典籍,尋找蛛絲馬跡,瞭解它的應用,發掘它的用意,理清它的千絲萬縷。這些努力,都是為了我們認清自己,做出正確有益的選擇。

    一、打屁股常用於哪些情況

    1.激勵後進

    明朝官塾,每年期末考成績分六等,一等相當於優,四等相當於及格,第四等會被打屁股,低於四等會被開除。就有學生為了保留學籍,情願被打屁股。

    2.維護治安

    唐朝《儀制令》記載,違反交通規則;打屁股;公務員上班遲到,打屁股;深夜遊蕩街頭,打屁股;讀書人留宿妓女,打屁股。條文眾多,基本原則是:小過失,打屁股。

    3.刑訊堪獄

    《歷代刑法考》收錄了秦朝,李斯接受刑訊時,屢中趙高算計,頻繁提審反覆打屁股。最後李斯精神崩潰了,不敢翻案,就作成了冤獄。

    4.法外施刑

    隋文帝曾頒佈詔令解釋廷杖,是由皇帝下令太監指揮,對觸犯皇權的官員,當眾責打屁股的法外施刑。說白了就是,過失尚輕,無法定罪。

    二、為什麼非要打在屁股上

    1.避開要害

    唐初針灸學家甄權,曾獻《明堂人形圖》給李襲譽。此後李襲譽將圖,呈太宗親覽。太宗皇帝發現,胸背處多有要害。考慮再三,決定今後就打屁股了。

    2.痛楚持久

    《刑論》指出,不容易打死,屁股就要飽受捶楚之痛,往往痛不欲生。並且當時醫療資源有限,衛生條件惡劣。僥倖活命的,也多化膿,遷延累月,甚至累旬才愈。

    3.折辱身心

    明朝後期以“去衣受杖”侮辱士人。當眾展示隱私,是精神上的羞辱;趴下承訓捱打,是軀體上的折服。施刑者高聲呼喝,以震懾示威,杖擊聲響亮駭人,受刑者哀嚎淒厲,聞之慘然。

    4.社會壓力

    出於獵奇心理,民間多好圍觀,尤其女子受過,常聚眾多無賴,肆意凌辱。熟人社會中,一時失勢可能禍及深遠。許多女子棒瘡雖愈、心隙難平,毅然棄生。

    5.樹立權威

    法外,打屁股是最高懲戒。責打下屬屁股,象徵主權在握,故有人動輒以家法御下,得勢卻不得人心。外來文化有以打屁股征服情感,本土文化未見打屁股能夠馴悍。

    6.迴歸生活

    累及四肢,容易傷殘。平民群體構成,主要是農民和讀書人。讀書人寫字,勞民耕種,對四肢的依賴顯而易見。屁股捱打不必痊癒,就可維持生活常態,其他部位明顯又危險。

    三、什麼在推動打屁股盛行

    1.有機可乘

    打屁股可控範圍大,傷害程度可隨下手輕重,產生極大懸殊,便於操縱干預法令執行。存有徇私舞弊,挾私報仇念頭者,大有可乘之機。

    2.有利可圖

    抓住牽連者,怕痛,怕羞,怕嚇的心理;獄吏得錢,免殺威榜;官差得錢,就虛張聲勢地假打。利用這一職權之便獲利。還要捕風捉影,構陷良家子弟,使其成為自己的生財之源。

    3.條例繁多

    漢武帝時期,汲黯反覆實現“臥而治之”,詮釋了黃老之學中“無為而治”的奧義,“治大國如烹小鮮”所言不虛。太平時節,民尚且不堪其擾;奸佞當權時,官吏必矯令害民。

    4.政治投機

    明朝中後期有部分,投機取巧的官員,但求天子一怒,加之笞杖,其可一朝名震朝野,流傳後世。為得名利,而拋棄尊嚴,又怎知不是因小失大呢。

    5.打擊對手

    如果正宮皇后善妒,常會藉機尋由,當眾責打受寵妃嬪的屁股;如果正妻量小,總能待得便利,藉故痛打受寵姬妾的屁股。目的主要是洩憤和驅逐。

    6.迷信謠言

    外來文化說打屁股促進生育、糾正成癮,本土案例表示無效;外來文化說打屁股分泌多巴胺、內啡肽,似怦然心動,本土案例收效微弱。

    7.理學荼毒

    反觀“存天理,滅人慾”,愚謬至極。凡一無是處者,多以道德標榜自居,戕害無辜。清代小說家袁枚《子不語·全姑》言此為,“以他人皮肉,博自己名聲”,會遭報應的。

    綜上,“古代刑罰為何喜歡打屁股”,生活在古代,許多細微言行都受規則制約,小過失常用打屁股來實施懲戒,闖小禍是多數人的本性,所以顯得古代刑罰都喜歡打屁股。

    選擇屁股接受懲罰,有溫情也有決絕,畢竟疼痛、懲罰和羞恥都是真實的,所以古代刑罰就常用打屁股來要求人們嚴格自律。

    這樣具有傷害性的舉動,為何盛傳不衰,儼然有國粹的姿態,能廣被理解接受。大概是制度和觀念在其中發揮主導,推動打屁股文化前進,未被歷史淘汰。

  • 15 # cv0371

    自己挨一下試試就知道了,我無意間捱過一板子,那真叫一個難受,我一米八的大男人眼淚都出來了,強忍著沒哭出聲。

  • 16 # 小賢讀史

    在一些古裝電視劇裡,我們經常看到,犯人在衙門審訊時,縣官通常會扔下一塊令牌,命令衙役杖刑屁股五十大板。那麼,古代審訊犯人時為何熱衷於打屁股,而不是打其他部位呢?下面就來說說我的看法。

    其實在唐朝以前,衙門在審訊犯人時是沒有打屁股這個標準的。衙役在杖打犯人時,有可能打的是頭部、腹部、腿部或者身體其他部位。經常會出現犯人還沒有招供時,便一命嗚呼了。

    話說唐太宗李世民有一次偶然得到了一副名叫《名堂針灸圖》的人體醫學圖。他看後,發現人體穴位最少的是屁股部位。這就說明,人在遭到棍棒打擊時,同樣力度,屁股受到的傷害是最輕的。

    唐太宗是一位開明的皇帝,他曾經提出“水能栽舟,亦能覆舟”這樣的民本思想,把人民作為國家命運的根基。因此,在衙門審訊犯人時一律規定,除了屁股部位,不準擊打身體其他任何部位。從此,這項規定在歷朝歷代一直沿續下來。

    我們經常看到古裝電視劇裡面,犯人被杖刑屁股的情節時,一般都是穿著褲子來打的。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犯人在被打屁股時,是要脫掉褲子的,即便是女的也要將屁股直接裸露出來。

    在古代,女子裸露屁股於大庭廣眾之下是一種非常羞恥的事情。因此,很多女犯人在屁股被杖刑後,無法忍受這種屈辱,都選擇了自殺。據清代愈越便在《右臺仙館筆記》記載,女子在光著屁股杖刑時,衙門外通常會有很多男人一邊圍觀,一邊議論,還不時傳出潮笑的聲音。

    其實古代杖刑打屁股不僅僅是生理上的懲罰,在心理上也會產生一種很大的震撼力。讓男人失去尊嚴,女人沒臉見人,以達到大家尊紀守法的目的。

    明朝時,一些王公大臣因為犯罪,也會被實行廷杖打屁股。但是因為他們地位比較高,在行刑時可以不用脫褲子,而處治犯罪的侍衛、宮女和太監時,就必須要脫掉褲子的。

    結語

    這種廷杖打屁股的制度在歷史上可謂是相當悠久,在唐朝開始出現,以後每朝每代都一直沿續著。直到今天我們的一些家長因為孩子頑皮,都會以打屁股作為懲罰,只不過是施刑者與受刑物件不同而已。

  • 17 # 西遊夢紅樓

    古代刑罰喜歡“打屁股”,這可不是愛,而是狠狠地凌辱,影視劇中是這麼安排的。

    一聲“升堂”後,官老爺在狀師口沫橫飛中昏昏欲睡,等到師爺說罪定了,官老爺才來了精神。

    ”堂下之人可認罪?可願認罰?“

    罪人認罪,官老爺頓時眉飛色舞,這時說話就有分寸了。

    要是官老爺得了好處,說話就很有學問:既已認罪,又念你初犯,杖刑20,引以為戒,行刑!

    下面掌刑的衙役一聽,明白了,要走個過場,家屬上下已經疏通好了,所以板子高高舉起,輕輕落下,聲音脆響,其實都是使得巧勁,不傷筋骨。

    官老爺如果平淡如水說了句:“既已認罪,為肅風氣,重杖20,行刑!”

    掌刑的衙役心領神會,口水往手上一吐,來回搓了幾搓,操起板子,就是一陣悶打。

    聲音不響,但卻是實打,皮開肉綻不說,還得傷筋動骨,因為官老爺的話潛臺詞就是:小的們,給我狠狠地揍他屁股!

    顯然這是種惡趣味,特別是女犯人,官老爺看得津津有味,衙役打得精神抖擻,觀眾拍手叫好,很是熱鬧。

    臉是丟了,但身體得保住,家屬就得花錢先疏通打點,讓“打屁股”的“杖刑”變成虛打,不至於打殘打廢了。

    好吧,影視劇把我們帶歪了,其實“杖刑”根本不是那麼回事!

    “打屁股”的由來

    “打屁股”,這叫法比較狂野,學名叫“笞刑”。

    秦律已經有“笞十”、“笞五十”的記錄;漢文帝廢除肉刑,改為笞刑,“當劓者,笞三百;當斬左趾者,笞五百”;漢景帝覺得笞刑還是過重,幾百打下去,人早沒氣了,幸運的挺過來也就廢了,所以一減再減,並制定《箠令》明確規定行刑工具。

    以竹代小荊,箠長五尺,本一寸,末半寸,皆削平其節。笞臀部,於笞時中途不得更人。自是,受笞者得全。

    竹板打人疼不?如果你見過以前用來擔擔子的竹扁擔,就知道這竹子打人照樣叫人鬼哭狼嚎,痛不欲生。

    隋改鞭為笞,笞刑才正式定為五刑中的最輕刑罰,以十為基數分為五等,當然可以用錢來換板子,這是很早就有的規矩,如《尚書·舜典》中記載就有“金作贖刑“。

    大唐就更人性化了,笞刑使用荊條,”今時則用楚“,變成了一種叫人改過自新的”體罰“,不是要打得人哭爹喊娘,而是要人以之為恥,在反思中改過,“又訓為恥,言人有小愆,法須懲誡,故加捶撻以恥之。”

    明代笞刑沿襲唐、宋制,亦為五等,也可以用錢贖,清朝照抄明朝,不過把小荊條又改回小竹板,至於影視劇中的大木板“打屁股”純粹搞笑,沒弄明白“杖殺”與“杖刑”的區別。

    “杖殺”使用的是“殺威棒”,輕者皮開肉綻,重者一命嗚呼,朝廷重犯發配前就用殺威棒先打上一通,再戴上枷鎖,別說跑,走個路痛的都想死。

    “杖刑”不管用皮鞭、荊條、還是竹片,都是對犯小錯的懲戒,處罰較輕。《慎刑司掌刑事要》中提到,杖為毛竹製作,長五尺、圓五分;板由青竹製作,長五尺,寬五分,重不過一斤半。

    看到這裡,你該明白影視劇中公堂之上一群衙役黑著臉,凶神惡煞地掄起大木板,狠狠揍人屁股,其實誇張到離譜了。犯人皮開肉綻是可能的,但打死人卻不適用“杖刑”,“杖刑”是訓誡而不是打殺,當然衙役貪錢用了手段是另外一回事。

    古代刑罰喜歡“打屁股”的原因

    《紅樓夢》有一回寫寶玉捱打,“小廝們不敢違,只得將寶玉按在凳上,舉起大板, 打了十來下”,“寶玉自知不能討饒,只是嗚嗚的哭”。顯然賈寶玉捱了“笞刑”,但是沒脫褲子,不然以寶玉的性格,因這事兒怕是要去投湖。

    為什麼不脫衣服打呢,是賈政顧忌世家面子嗎?不是的。

    “笞刑”分“杖責”和“杖刑”,“杖責”是帶著衣服捱打,“杖刑”是“受刑者需褪去衣褲,不得有半寸布在股”,明顯寶玉吃了一頓“杖責”。

    “笞刑”唐朝打的是脊背、臀部、腿部,明清則喜歡“打屁股”,這“笞刑”原意是衝著屁股肉厚,受刑後不易影響生活,起到訓誡的作用,但後來就完全變了味道。

    朝廷使用“笞刑”是肅風氣,王公大臣、大戶人家拿來當做私刑當然是正家風,但一旦用到女人身上,顯然就不僅僅是恥辱那麼簡單。

    在明清有些案子中,一旦涉及到姦情,女人上堂先被執行“杖刑”,有些嚴重的會“騎木驢”遊街、浸豬籠,所以“杖刑”看似刑罰較輕,打殺人尊嚴卻更顯歹毒,因為權錢交易把“杖刑”變成了“看春宮"。

    一方懷著惡意的目的,拿著捕風捉影的事把女方告上公堂,於是開演了一場折辱女人的悲劇。

    1、“看打”,原告一方邀集親友,一起來到公堂準備“看戲”!

    2、“賣肉”,升堂前衙役拿了原告方黑錢,脫掉被告女子的褲子,並拉到門前大街上示眾。

    3、“凌辱”,衙役會利用手段,以“掘芋艿”、“剖葫蘆”、“剝菱角”等方式凌辱受刑女子。

    在眾目睽睽之下,被人扒了衣服褲子,暴露出私密部位,按著就打;這女人在哀嚎求告中掙扎,哪還顧得上體面,哪還顧得上身份,又羞又怒又痛下屈打成招,以求速死。

    即使冤屈事後得到昭雪,女子也再也不會有像樣的人生。

    打在身體上的板子疼痛可以消失,心理上的創傷卻無法癒合,男人“打屁股”最多失去了尊嚴的面子,而女人則是一種永遠洗不清的屈辱。

    綜上所述古代刑罰喜歡“打屁股”最早只是起到訓誡的作用,“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所以用刑罰來施加對受刑人再教育,增強禮制觀念,給人改過的機會。但到了明清後年間,由於貪腐成風,一改“笞刑”肅清風氣的作用,反而成為了地方官吏斂錢的工具,特別針對女子,變成了堂堂正正的凌辱手段,滿足各種人畸形的心理。實際上,““打屁股””不只折磨人的身體,更多是對尊嚴、精神的毒害,讓人失去生存下去的信心和勇氣,顯然比其他刑罰更為歹毒,更不人道!

    (圖片均來自網路)

  • 18 # 香姐逛歷史

    我們在歷史典籍或者影視作品中經常看到,中國古代的一種刑罰方式就是臀部的杖刑。這是十分常見的一種懲罰方式。縣太老爺說的最多的就是賞幾十大板,我們看到這幾十大板一般都是打在了犯人的屁股上。

    為什麼都打在屁股上呢?

    還是源於唐朝李世民時期規定,打板子不允許打胸背等部位,只能打他的屁股,此後邊作為一項規定一直延續。

    李世民時期為什麼規定只能打屁股呢?因為唐朝之前被罰打板子並沒有部位的規定,打哪裡的都有。比如同樣的被罰挨30大板,有的是打背,一般撐不到30大板就會暈厥過去,更甚者會直接被活活的打死。有的是打屁股,最多屁股膿瘡,躺著幾天動不得。再加上古代醫術並不精湛,人們對身體部位的研究也不太明確。直到唐朝甄權的《明堂人形圖》的問世,也就是後來官修的《明堂針灸圖》,讓李世民瞭解了身體器官穴位的構造。身體器官和神經多集中在背部和胸部,若杖打這些部位或許會出現生命危險,再加古代的醫術並不精湛,如果出現問題並不能及時發現及時治療。所以一些被罰杖刑本不該死的犯人會因打到犯人的背部胸部導致死亡。

    發現這一問題後,李世民便對罰杖刑做了規定,不能杖打犯人胸部背部等,只能打屁股。這也就有了我們現在電視裡看到古代杖刑都是打屁股的場景。那麼打屁股也稱之為打板子,那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呢?打板子從藤條時期就有,但是作為杖刑的一種開始於東漢時期。杖刑一般是懲罰一些犯罪較輕的一些人,它目的是為了讓他們受一些減輕的皮肉之苦,以此來讓警示他們切勿再犯錯。

    古代刑罰為何喜歡打屁股?

    我們都知道中國古代的五行,笞杖徒流死,其中的笞杖就是用工具打背部或臀部,而往往懲罰中選擇打臀部,一是因為人的臀部脂肪較多,相比較身體的其他地方不容易傷筋動骨,所以傷口好的較快。因此,對於那些並不是十分嚴重的罪行,都會選擇擊打犯人的臀部。這既能起到警示作用,還能使犯人受傷恢復較快,能夠很快的投入工作和生產中。不至於因為受刑而耽誤太多的工作。

    還有一個原因就是,臀部屬於人比較隱私的部位,而由於自己犯了錯誤,被當眾擊打臀部,是一件很羞恥的事情,那麼,刑罰中選擇擊打犯人的臀部可能也是出於這個考量。不僅使他們的身體受到痛楚,同時能夠刺激她們的羞恥心,以起到更好的警示作用。

    一般選擇擊打犯人臀部的懲罰方式針對的都是並不十分嚴重的罪行,而如果懲罰犯人選擇身體的其他部位,就很容易發生危險。如果拿著亂棍擊打,沒有指定的部位。那麼很容易發生將人活活打死的事件。

    其實,古代除了規定擊打臀部之外,還對工具做限制規定。比如棍棒的長度和寬度,擊打的力度,以及擊打的過程中不許換人等。這其實都是對犯罪行為尚不嚴重的犯人的一種保護,防止因為輕微罪行而受到嚴厲懲罰。

    杖刑用的板子又是怎麼來呢?

    剛開始是用荊條或大竹板,分為板子和杖。唐朝時對板子規定了大小規格,大頭兒二分,小頭兒一分半,長三尺五寸。宋朝時期又規定長不變,大頭兒不得寬於二寸,小頭兒不得寬於九分,對厚度也有了規定不得超過九分。到了明朝把板子改為小荊條製成,杖改為大荊條製成,且荊條必須去掉荊節,上面不許沾有鐵釘,針等傷害人身體的異物。清朝又改變其材質用竹板,板子用小竹板,大頭兒不得超過一寸五分,小頭兒不得超過一寸,並且首次對重量提出要求,重量不得超過一斤半,杖用大竹板,大頭兒不得超過二寸,小頭兒不得超過一寸五分,重量不得超過二斤,同樣規定竹板上必須去掉竹節,上面不許沾有鐵釘,針等傷害人身體的異物。

    打板子一直延續至清末才被廢止。但是至今,大人在嚇唬孩子的時候一般喜歡說“打屁股”,最終還是因為屁股的器官,神經減少,不容易有生命危險。

  • 19 # 18620528098380

    屁股肉多,一般不是把犯人打死。如果懲罰罪犯打身體的其他部位的話,比如,腦袋,胳膊,大腿等等,這些比較脆的部位很容易把罪犯打死的,本來不是死刑的罪犯,結果卻被審案的人活活打死了,那豈不是划不來了,所以在公堂上大屁股的懲治手段就一直沿襲下來了。

  • 20 # 朕就是這樣的漢子

    按照林語堂《踢屁股論》來說,中國古代只有兩種人,“踢人家屁股者”和“被人家踢屁股者”。真是一語中的。

    古代中國對於打別人屁股,有著病態的執著,打老百姓就是拉出去重打八十大板。打官員就是推出乾清宮廷杖八十。

    這裡的大板和廷杖就是打屁股及屁股下面的大腿,那麼為什麼古人總對打別人的屁股情有獨鍾呢?這有倆個原因。

    第一,屁股上皮粗肉厚,脂肪多,打幾下沒多大關係,只要下手不黑,沒傷筋動骨,一般不會有什麼事,休息一陣子就好了。

    第二嘛,屁股在古代叫恥部,打屁股需要脫衣服,露出臀部,這多丟人啊!所以,當著好多人的面,扒掉褲子打屁股,打的更多的是人心,心疼超過肉疼吶!

    所以啊,打屁股真的很好使,現在連家長打小孩都學會打屁股了,小時候可沒少捱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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