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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一主播身患重病,希望能夠得到安樂死的機會,經過請命,終於得到了這個機會。你怎麼看待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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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曉哥看世界

    臺灣84歲的資深體育主播傅達仁罹患胰臟癌,幾年間,他歷經無數次開刀,180公分的他更從74公斤瘦到62公斤。

    為了解脫,他向蔡英文請命,建議訂立久病或高齡得不治之症者安樂死“法案”,他曾說:近3個月我開6次刀,進出醫院10次,坐、臥、站都不行,若“法案”能透過,我願身先士卒接受安樂死。

    傅達仁認為,臺灣的安寧治療就是每天施打嗎啡,患者的身體會愈來愈無法負荷,每天只能睡覺,不知活著的意義是什麼,傅達仁兒子雖感不捨但仍表示支援父親的決定。

    如今,經診斷生命僅剩2個月的他, 偕同妻子與兒女前往瑞士展開“最後旅程”,已獲得“綠燈”通關,意味著隨時都可以執行安樂死,今天他在網上貼出和兒子緊緊相擁的照片,哀慼寫下:“舍也難!不捨也難!要回家了。”

    ▲傅達仁緊抱兒子。(圖/翻攝自傅達仁臉書)

    傅達仁在臉書上寫下一段得到安樂死綠燈通關後,難捨父子之情的詩句,“骨中骨的擁抱,熱與熱的燃燒,血與血的匯流,如火山未爆,肉與肉的黏連,難解難分加情緣,心與靈的互動,舍也難!不捨也難!哭,表不了,那世紀的離別!淚,流不完,那巨大的悲切!”

    ▲傅達仁取得安樂死綠燈資格。(圖/翻攝自傅達仁臉書)

    附上的照片中,傅達仁和兒子緊緊相擁,父子倆臉上盡是悲慼神情,他說道:“要回家了...”結束瑞士的旅程後將會回到臺灣,出席“安樂善終”詩畫展,網友見到這個父子相擁的畫面,直呼太揪心,難忍鼻酸地說:“跟自己家人好好道別,是我們該重視的事!祝福~”

    ▲傅達仁和兒子感情非常好。(圖/翻攝自傅達仁臉書)

    兒子傅俊豪日前和爸爸一起上節目,傅達仁坐在一旁搭著他的肩,溫柔的問:“我走了你安心嗎?”他聽了情緒久久無法言語,靜默好久則對著傅達仁感性吐露,“爸爸,我愛你!”這無預期的一句話讓傅達仁非常激動,“這句話等於千言萬語。”接著也迴應,“兒子我愛你。”父子之間真情流露,讓在場的人也為之動容。

  • 2 # 娛樂正能量光頭哥

    身患重病,一心求死,既是家屬的無奈,也是病人的無奈。最近看電視劇《急診科醫生》,提到了生前預囑這個概念。實話講,這是我第一次聽到這個概念。但是這預示著社會在進步,雖然法律上未必承認它的效力。但是就如同安樂死被全世界尤其西方國家法律和倫理、社會學家爭論不休一樣,有爭論就是好現象,起碼人們在關注這個問題。

    不親身經歷生死,尤其癌症等這種伴隨著強烈的身體疼痛感的絕症,不會有人相信死了反而比活著好。一句:我不想受罪了,就像戰爭片裡身負重傷的戰士請求戰友一槍斃命一樣,雖然不忍,但開槍是為了少受罪。如果有空去一趟醫院的腫瘤科,看看那些被癌症折磨的病人,你自己都會想,此生千萬不要得癌症,否則真是生不如死。

    當然,不否認,有些病人不是單純的一心向死,而是不忍給親人增添痛哭,很多重病患者,會把整個家庭都拖垮,在慢慢的治療護理過程中,他會慢慢自責、絕望。所以,我們應該視病情決定病人自己是不是有選擇死亡的權力。你說,得了抑鬱症,想死,那肯定不答應。

  • 3 # 娜子149

    安樂死指對無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療或使用藥物,讓病人無痛苦地死去。 “安樂死”一詞源於希臘文,意思是"幸福"地死亡。它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安樂的無痛苦死亡;二是無痛致死術。在中國的定義是指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狀態下,由於精神和軀體的極端痛苦,在病人和其親友的要求下,經醫生認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無痛苦狀態中結束生命過程。首先,是否施行安樂死在中國爭議很大,有的人認為不應該這樣,不應該剝奪他人繼續生存的權利;有的人認為安樂死雖然提前離開了這個世界,但減輕了病人很多痛苦。其實兩種說法都很有道理。但我支援這位主播的做法,第一、他是身患重病,肯定是治療到頭了才會選擇申請安樂死,這是他自己的選擇。第二、安樂死讓他減輕了很多痛苦,在一定程度上也減輕了家裡的經濟負擔,而且能在沒有痛苦的時候死去,在家人的陪伴下離開這個世界,我覺得我還是支援他的。

    其次,我想說的是安樂死不是隨隨便便就能申請的,是經過一定選擇與調查才會透過,因為這是對於生命的尊重。我們看到很多電視劇裡病人在十分痛苦的時候會請求家人讓他離開這個世界,而親人捨不得他們痛苦反而會做些錯事,這樣的行為是不可取的每個人都沒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利。所以避免此類事件的發生,我覺得安樂死在這方面還是可行的,只不過國家要十分嚴格對待此事,生命不是開玩笑的。

    最後想說的是生命可貴,為了你和親人,不要隨意放棄自己的生命,現在醫療技術這麼發達,要,相信自己,相信醫生。

  • 4 # 天馬行空137248076

    我覺得這是一種社會的進步,但是隨著安樂死的普及應該相應的又完善的配套法律措施,確保安樂死者的權益,特別是避免發生一些乘人之危的不道德和違法問題的出現,應該有嚴格的程式審批,同時還要充分保障自願安樂死人員的意願,因為人在面臨死亡時是有恐懼感和自我求生的願望的,這一點必須有保障措施。

  • 5 # 趣謎社

    我覺得這個問題其實是我們到底應該如何看待安樂死這件事情。

    問題中所說的臺灣主播申請安樂死的應該是傅達仁。傅達仁以播報NBA賽事而被很多人知曉,是臺灣著名主持人,曾在1991年的時候登過央視春晚的舞臺。但傅達仁近年來健康每況愈下,先前將膽囊摘除,再加上胃切除掉一半,消化系統失靈,整個人暴瘦12公斤。而近期更被診斷出患有胰膽癌,也只剩下2個月的生命了。因此在最後的兩個月,他選擇與家人一起展開最後的旅程,度過人生的最後時光,再進行安樂死。

    日前傅達仁赴瑞士成為安樂宕機構合格會員,並準備近期實施安樂死。但最新訊息,傅達仁原本在與醫生溝通後已經確定安樂死時間,但是他取消了,因為他捨不得兒子。可以看得出傅達仁和他兒子的感情非常的深厚。而這正是安樂死不能被完全接受的一個重要原因。

    而我們對國家是否應該允許安樂死的爭議主要有兩點。第一點是倫理與感情,也就是生命誠可貴,是否應該輕易放棄,並且作為你的親人、朋友,他們的感情寄託如何完成。第二點是安樂死會不會被濫用,會不會淪落為“除掉”某些人的合法途徑(希特勒就這麼幹過)。

    我們先說第二點。因為第二點有明確的答案,就是加強監管,從嚴執行。1993年2月9日荷蘭參議院通過了關於“沒有希望治癒的病人有權要求結束自己生命”的法案,成為世界上第一個透過安樂死立法的國家。受此影響,澳洲北部地區於1995年也通過了類似的法案,但於半年後被廢止。但荷蘭的“安樂死法案”也經過了很長時間的混亂期,直到2001年荷蘭上下兩院以絕對優勢通過了安樂死合法化的法案。

    為了避免濫用安樂死,造成非正常的死亡,法案本身規定了非常嚴格的條件:首先,病人必須是成人,申請安樂死的病人必須自願,而且必須是病人深思熟慮之後所作出的堅定不移的決定;其次,病人必須在無法忍受病痛的情況下才能申請安樂死;再次,病人所患疾病必須要經過兩名醫生的診斷,慎重的確定安樂死的方式。於是荷蘭成為了當今世界上第一個將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比利時是第二個。

    就中國目前的行政執法能力而言,安樂死法案是非常不現實的。我想這個不需要多說了,大家都明白。

    我們再來看第一點,也就是倫理與感情。對待“死亡”這個課題,中國一向都是遮遮掩掩的。白巖松說:“華人討論死亡的時候簡直就是小學生,因為中國從來沒有真正的死亡教育。”一直到今天,我們都很忌諱談死亡,更不用說安樂死了,很多人甚至認為這就是謀殺。但事實上,死亡並沒有那麼可怕,可怕的是從來都沒有準備好死亡。親人都以自己的感情為導向,不捨得病人走,卻不知道病人每天承受都痛苦。

    個人認為我們應該多想一想活著是為了什麼。人活著肯定要追求生命質量,當一個人患上癌症,沒有治癒的希望,每天都生活在病痛的折磨中,生命質量為零甚至是負數,在這個時候,又怎麼忍心讓其整日痛苦。同意其免除臨終的痛苦,也是人道之舉。如果病人自己的意願堅決到多次談話後依然確認要安樂死,又為什麼不可以尊重他活著時的最後的願望呢?

    最後想說,人有生存的權利,也應有選擇死亡方式的權利。人類的所有活動的終極目標:生的尊嚴,死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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