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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財智成功

    古人有云:“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類似的話曾在多個朝代流傳。

    四十年前結婚,男方往往要準備三大件:縫紉機、手錶、腳踏車,對房子和戶口沒有要求。到了今天,三大件升級為房子、車子、票子,對經濟條件的要求越來越高,這也是農村光棍越來越多的重要原因。結婚前女方不僅要彩禮,還經常會要求男方購買的房子加上自己的名字,哪怕自己一分錢沒有掏。

    婚姻開始就摻雜了太多金錢因素,而不是長時間的交往,感情的積累,這樣的婚姻顯然比三十年前的婚姻脆弱的多。

    單純就本案例而言,女方做的也沒有錯。

    首先是男方投資未經妻子同意,投資產生的損失更多需要自己承擔。

    其次是男方借貸大筆資金未用於家庭共同消費,女方沒有償還的義務。

    最後,使用網貸和信用貸款進行投資,這樣的人賭性太重,尤其是金額特別巨大,實非良配。

    如果兩個人沒有感情基礎,那麼直接離婚正好,女方也不用揹負一生的債務,影響個人徵信。

    如果兩個人有感情基礎,那麼男方也應該多為家人考慮,自己扛下債務,給愛人自由。如果債務能還清,將來還有復婚的可能。

    這是一個現實的社會,沒有面包,何談愛情。一百多萬元對於有些人來說並不多,但是對於普通人來說不吃不喝20年也不一定能賺到。再考慮到網貸和信用貸款的利息驚人,100多萬如果不賣房和借錢還債的話幾乎沒有還清的可能。

    綜上所述,一人做事一人當,女方選擇離婚沒有錯。

  • 2 # 泰斯嬰

    作為一個男人,需要理解女人的選擇。要對自己的失敗給對方帶來的風險感到愧疚。

    從法律上來說,除能夠證明一方所借款項繫個人貸款且非用於家庭共同生活,則屬於其個人債務。你描述的情況,大機率來說,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你不同意獨自承擔,那她必須就要承擔了。但是,在有孩子的情況下,有理性的做法就是同意女方的要求,儘量債務獨自承擔。最多要求女方承擔少量的資金,比如1-20萬。如此,你獲得了翻身的資本,也沒有給她帶來太多的負擔。

    你可以用一秒鐘時間為自己哀嘆,為何別人老婆願意同甘共苦。這樣的哀嘆,對你重振旗鼓有用嗎?華為的任正非,早年被騙,導致要賠公款,最後夫妻離婚。悲傷的故事誰都有。情難自禁的時候,躲在一個無人的角落裡,盡情哭泣吧,完了,擦擦眼淚,重新上路。活著總有各種希望。

  • 3 # 沉迷無法自拔

    可以譴責,可以不認同,但是似乎可以理解。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是聖人君子。尤其在我們的身邊,現實生活裡。真正高風亮節的人本來就是極少數的。所以看到女人有這樣的選擇,不覺得有什麼奇怪。

    自然可以譴責,這個女人跟男人感情經不起考驗。大難臨頭各自飛。患難之處,才見本性,也知深淺。但男人也是有錯,所以誰都不是清白的。

    所以總的說來。男的糊塗亂搞,虧了錢家庭破碎咎由自取,女的絕情無義。並沒有誰比誰更值得同情。也沒有誰比誰更值得譴責。半斤八兩。

  • 4 # 遠航小衛士

    你好!一個家庭中,男人投資失敗虧損1百多萬,並且事先並未告之他愛人,這說明什麼?

    說明這個男人並不尊重他妻子,即使他賺錢了也有可能瞞著她,這樣的家庭,女方感到悲觀、失望、難過、氣憤,甚至是要離婚,完全可以理解!

    一個婚姻家庭中,首先,夫妻兩人要做到信任、坦誠相待、互相理解!只有這樣,兩人才有可能走得更遠,或者說能白頭偕老!

    綜上所述,對於這個問題,個人覺得:女方提出離婚,是情有可原,是可以理解的!對此,你們認為呢?

  • 5 # Kening1985

    與其二個人苦,不如一個人苦更好,愛她就放手吧,突如其來的投資失敗100多萬對家庭打擊是巨大的,她自己可能面臨生活和現實壓力自己也很痛苦,放手吧,大家也不必苦苦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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