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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凌雲夢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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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願願願願願願奧
人人都希望所愛之人愛自己,但是往往不會那麼完美,現實中,男孩可能會選擇他愛的,因為男孩是感性的,而且男孩也是有徵服欲的,越得不到的越想要,拼命追,這個時候他的精力是無限的,無限的對她好,寵她,感動她,哪怕最後得不到她,撞得頭破血流。也很少會選擇愛他的,或許應了那句話,得不到的總在心裡騷動。而女孩大多數在愛過人之後選擇會選擇愛她的,女孩就算特別愛,也很少會說出來,女孩很少是行動派,所以 她們容易退縮,她們敏感,所以大多數女孩會選擇愛她的,因為女孩是感性動物,她們容易感動,感動後會上心,會依賴,然後變為愛。但如果你遇到有很愛她卻依然選擇你的人,那肯定是真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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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廣西小豬豬
戀愛中當然是選擇你愛的進行談戀愛,但是如果你喜歡的人不喜歡你你們在一起的機率也很小的。所以,談戀愛是兩方的事情,在一起的初衷都是大家相互有好感。
你愛他當然就會想要和他在一起,但是如果你們在一起只是因為年紀到了,應該談戀愛而已的話,你們在一起之後要會發現對方的很多缺點很多的不足,之後就是慢慢在做減法,然後就會對對方慢慢產生不滿,吵架拌嘴就會隨之而來。
我們如果談戀愛那麼還是選擇和喜歡的人談戀愛吧,我們這一輩子的時間就是這麼短暫,浪費在一段你不喜歡的愛情上,那麼還不如在事業上多花點時間。
最後希望有情人終成眷屬,希望你結婚的時候一定要嫁給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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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般若eil
如果我還年輕,還有時間瘋狂,還有很強的自我治癒能力不怕被傷,我會選擇我愛的。如果我慢慢想要安定,想要一個家,我會選擇愛我的。
年少的時候,相信大多數人都會想:如果可以和我愛的人在一起,我將無比興奮,也將絕對幸福。自己喜歡的人同樣和自己在一起,當然值得興奮激動,但是這段感情能否絕對幸福?還真說不上。我曾經有一段時間非常喜歡一個男孩(那是情竇初開的年紀),我脫我的好朋友去探探他的“口風”,最後朋友回來說“他對你挺有好感的,可以的話就在一起吧。”我當時真的無比激動,像小孩第一次吃糖那樣開心。可是這段感情只維持了一個月,而且其中的半個月都是在吵架和冷戰中度過的,最後我提出分手。他大概就是傳說中的渣男吧,憑藉我喜歡他,不斷的消費我的感情,真的很糟糕,可是我明白做為一個女生,在感情裡我可以因為愛無限的對這個男人好,但我也不可能沒有我自己的尊嚴。所以最好這段感情不了了之。
儘管我還沒有到談婚論嫁的年齡,但我覺得,要過一輩子的人,一定得是那個愛你的人(前提是你起碼不能反感他),畢竟一輩子那麼久,喜怒哀樂你都要和他在一起,如果是個不愛你的人,你怎麼能過的幸福。
不過講真的,也不是所有選“我愛的人”都不會幸福,只是我遇到了渣男,任何一個人也都無法保證自己不會遇到渣男(渣女也是一個道理)。如果可以從“我愛的”變成“彼此相愛”那當然最好不過。所以我祝福所有讀到這段文字的人,都可以有情人終成眷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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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挑愛情感
老生常談的問題,其實很簡單,你覺得你能承受跟不同兩個人在一起最差的結果,能承受就和那個人在一起。總會有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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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劉春梅6839
我是選擇愛我的人,因為我相貌平平,自己的要求也不能高,只要別人愛我,我會加倍的愛他。如果選擇我愛的人,就怕別人不喜歡我,以後會受氣,我又受不下來氣,所以別人愛我,我會好好珍惜。
其實我們那個時候根本不知道要選什麼樣的人,大人說了,巴不得脾氣好,只要勤快能幹農活,一般人就行了。就那麼隨便找了個人。耍了大半年,他來我家幾次,我還沒看清楚長得啥樣,在一間屋吃飯,都不敢看他,互相也不說話。又想看又不敢看,怕笑。後來悄悄寫個紙條放他口袋,叫他照一張照片回來,才看清楚了,完全是結婚過後慢慢培養感情。慢慢學為人處事。他才十九歲就提幾件自己的舊衣服過來了。
人的一生是命中註定的,希望另一半成為自己理想中的他,就慢慢改變他,這個過程需要時間和精力,每個人不是生來就是某人喜歡的性格。一生只到好的學。
所以找我愛的也好,找愛我的也好,還是要相互愛對方,再好好經營自己的婚姻,都懂得為家裡付出,才長久。這是我個人的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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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新開元
當你生命中出現一個你愛的人和愛你的人,你會怎麼選擇?相信很多人都沒有個固定的答案,畢竟有部電影說,愛情要是能解釋的話這世界上就不會有人因此而痛苦了。那麼在愛你的人還你愛的人之間該怎麼選擇呢?
首先選擇你愛的人,選擇的時候我們要確定兩件事,第一你愛他的時候他也對你有同樣的感情,這樣你在愛的時候不會那麼多,你會覺得原來愛一個人的時候對方也愛你是一件那麼美妙的事。第二就是你愛他的時候他不會讓你等待太久,他會珍惜你的愛情,哪怕不接受也不會讓你難受太久。
其次選擇愛你的人,世界上總有一個人為你而來愛著你的時候,哪怕你對他沒有同等的感情也是幸運的,但在選擇的時候你要確定你會在接受他的時候珍惜他,不會讓他受傷,而不是抱著試試的心態去把別人當備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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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裡最幸福的事,莫過於你喜歡的那個人也不約而同地喜歡著你。可如果愛我的人和我愛的人不是同一個人,且必須在二者中擇其一渡過餘生(喂,我愛的那個人同意了嗎?),我想我會選擇我愛的那個。原因很簡單,選擇了我愛但不愛我的那個人,今後的目標是想辦法讓她愛上我,這樣主動權在我自己手中,我可以變著法地玩浪漫,可以想盡辦法投其所好,可以拿出百分之兩百的熱情和真誠,因為有這個動力,有這個征服的慾望。而且既然存在那麼一個愛我的人,說明我的條件也不至於太差,說明我完全有可能讓我愛的人愛上我。就算最終也沒能打動她的芳心,至少我不會後悔。然而,選擇一個愛我但我不愛的人。。我天,簡直無法想象。。今後的目標變成怎樣去接受她,適應她。或許那種被愛的感覺會很溫暖,但那畢竟是一個我不愛的人,寧可終身不娶我也無法去將就。即便我終究被愛我的那個她打動了,愛上了她,也始終會覺得少了點什麼。或許這是愛情中男女雙方所處角色所決定的。
然而不得不承認,這樣的想法害我錯過了好幾個不錯的菇涼,事後讓人不禁發出至尊寶的感嘆:“曾經有一份真摯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