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主要依據國務院頒佈實施的《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賠償。
主要有醫療費、住院伙食費、住院護理費、傷殘津貼、輔助器具費、交通費、康復治療費、一次性醫療賠償金、一次性就業補助費、一次性傷殘賠償金、喪葬費撫卹金、工亡賠償補助金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賠償。如果單位有為您繳納工傷保險,主要由保險統籌基金進行賠償,公司做補充賠償。如果公司未給您繳納,那涉及到的相關費用,將由公司賠償。
1、醫療費賠償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3款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補助費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3、康復治療費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6款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4、輔助器具費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5、停工留薪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6、工亡相關賠償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38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亡賠償金標準785020元(全國統一價)
另外如果有經勞動部門鑑定有工傷傷殘的,達到傷殘等級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進行賠償。
工傷主要依據國務院頒佈實施的《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賠償。
主要有醫療費、住院伙食費、住院護理費、傷殘津貼、輔助器具費、交通費、康復治療費、一次性醫療賠償金、一次性就業補助費、一次性傷殘賠償金、喪葬費撫卹金、工亡賠償補助金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賠償。如果單位有為您繳納工傷保險,主要由保險統籌基金進行賠償,公司做補充賠償。如果公司未給您繳納,那涉及到的相關費用,將由公司賠償。
1、醫療費賠償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3款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補助費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3、康復治療費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6款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4、輔助器具費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5、停工留薪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6、工亡相關賠償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38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亡賠償金標準785020元(全國統一價)
另外如果有經勞動部門鑑定有工傷傷殘的,達到傷殘等級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