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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吉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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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愛車時訊
看不同的公司吧!有的公司是AB股,你拿再多的垃圾股也不能有高的投票權!實際控制權依然掌握在原來團隊的手裡。這類公司基本上是一些新型網際網路公司。
有些傳統的公司,他們的股票是同股同權的,也就是股票越多他所擁有的對公司的控制權就越大。這樣的公司大股東往往可以大機率的影響人事的安排。
看不同的公司吧!有的公司是AB股,你拿再多的垃圾股也不能有高的投票權!實際控制權依然掌握在原來團隊的手裡。這類公司基本上是一些新型網際網路公司。
有些傳統的公司,他們的股票是同股同權的,也就是股票越多他所擁有的對公司的控制權就越大。這樣的公司大股東往往可以大機率的影響人事的安排。
這個問題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從理論上回答,看表面意思,應該是不能直接安排人事。
實際上,大股東可以和都在與必然安排人事。
第一,要了解大股東的相對性;股東根據規定不能直接安排人事。大股東的相對性,是指其是否具有決對多數。
比如100個股東,你持有5%,是大股東,但是相對其他股東而言,並非絕對控制,除非另有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大股東可能不能安排人事。
根據公司法,如果大股東持有的股份,佔據絕對優勢,大股東可以推薦、表決董事,這是其擁有的“人事”權,這不等於直接介入內部人事任免。
綜上分析,從理論上理解,簡單的“大股東”不能直接介入內部的人事安排。
第二,大股東一般都是董事、董事長或者總經理。從這個意義上講,大股東可以安排人士。如董事長(董事會)可以提名和任免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等。總經理可以提名副總經理、任免中層幹部等。
因此,普遍的情況下,大股東在公司具有特殊地位,他們控制和管理公司,負責公司運營,自然有權利安排人事。
第三,作為大股東,可以在投資協議、公司章程中約定,可以指定和安排人事。公司是高度自治的組織,股東可以對公司管理等進行約定,包括人事任免,特別是核心崗位、重要崗位,以體現股東權利、進行管理與利益平衡。
大股東對公司具有次策與決定權,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規定和規劃。
他們也完全可以約定,哪怕不直接介入公司管理,也可以安排人事,或者透過安排人事對公司進行管理。
因為大股東對公司承擔更大的責任,按照責、權、利對等的原則,理論上和實際執行過程中,是可以安排人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