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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瓜影視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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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網事記
過去大家版權意識不強,技術也剛開始發展,國家為了鼓勵計算機技術發展,有暫行辦法說到以研究為目的的逆向、傳播等行為無責的類似規定。因此,一般有所申明,當時也沒幾個人追究,造成了一種只要申明就無責的假象,現在不需要這種條款來推動國內技術進步了,因此出臺了更嚴格的網際網路管理辦法,強化了版權意識,所以目前來講,再寫這些在電影影片上無疑是掩耳盜鈴,版權方若想追究,根本不是寫幾個自我安慰的申明就可以逃避責任的,反而留下了罪證。所以,建議各位影片壓制人,留空比寫申明管用!
下載電影免責中都是24小時刪除依據個人認為有以下幾個要點: 1,一般律師事務所維權時,會要求侵權的檔案釋出者在24小時之內刪除已經發布過的檔案,如果釋出者刪除了律師事務所通知你侵權的作品那麼法律上是會認為釋出者積極的配合律師維權的行為的,著會大大的減低了處罰的力度。 2,如果侵權檔案的釋出者要求24小時刪除檔案,他們自己刪除就可以,,但對已經下載了檔案的使用者是很難控制的,所以提示24小時之內刪除,其實這就是一種方式, 3,實際上,無論侵權的釋出者有沒有釋出檔案,但是隻要把這個版權的檔案版出來用做商業用途,或把檔案複製給其他人就已經觸犯法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