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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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帶電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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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知智通鑑
骨折?地方太多了?受傷部位不同?花的錢數?無法形容!如腦骨折?可能花的就會多一點,反之就少一些,既然受僱於您?大傷小傷都得管?你想跑?是不可能的,僱傭關係,就算是鑽了法律空子?沒簽合同?口頭答應,為您工作受傷?你不管有會判刑的?不信你就試試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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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明鏡183028347
千說萬道,羊毛出在羊身上!國有也好,私營也好,一旦發生重大事故,誰都不合適。當然也有惡意造成事故者,也有意外者,根據實情妥善人性化處理最人道。惡意者除不賠付還應從重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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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愛山愛水39239226
最好的辦法是:每個成年人、勞動者像機動車一樣設立強制險,然後由保險公司理賠,這樣的話每個人都得到了保障,同時也發展了中國保險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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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石頭觀眾118
老闆開廠開店的最終目的是賺錢,但賺任何錢,首先要有風險意識。世上沒有隻賺錢不承擔風險的行當,郎使是投身股市,這個市場不存在工傷、骨折等事項,但證券公司的入個大字應牢記一一投資有風險,入市須謹慎。
所以做任何行當,既有盈利的權利,也應承擔在盈利過程中所發生的,如“問答”主題。“臨時工骨折了,醫藥費誰負責?”
根據商界最基本的原則:誰投資,誰負責!
其實,我來回答這個問題,是多管閒事,真正有權威回答這個問題的,應該是政府的勞動監察部門。
……這個問題好敏感啊!
作為國家系統肯定希望公司負責。
但是作為公司,你也說了僱傭的臨時工,說白了只有一個口頭或者透過別人介紹從事某一項短暫或者臨時的工作,也就是拿點錢隨便找個人做一下,一般都是當天結賬,在此期間出現的小傷小碰一般還好沒有什麼可以的糾紛,但如果出現傷亡可能就涉及到誰賠償,怎麼賠,賠多少的問題了。
畢竟有些工作需要專業與不專業的人員去從事,甚是來說僱傭來的人故意或者失誤操作造成事故,
或者說因自我要求不嚴格,知道有危險還要去做的,比如水池有水,偷偷納涼游泳發生事故。
標題說骨折事故,一二線城市可能設計比較多有合理的處理機制,本著妥善處理,能少賠就少點的態度處理問題。相比較三線四線可能會存在合理合法的途徑處理,也有可能會不管,畢竟找人來幹活的,錢給了,活沒幹好,發生問題,拖延工期,基本上誰也不落好!所以根據情況處理!有人說法律,起訴可以獲得賠償!有些城市百八十萬的賠償可能已經涉及到三到五十個人的企業倒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