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人是一個具有顯著特徵的漢族民系,也是漢族在世界上分佈範圍最廣闊、影響最深遠的民系之一,近現代以來,大量學者對客家文化與習俗進行了一系列深入而廣泛的研究,客家喪葬習俗則研究得較少,此文則嘗試對客家喪葬習俗作一較全面的表述以增進世人對客家文化的瞭解。日常生活中,客家人是非常講究禮儀的,喪葬禮儀則歷來為客家人所重視,程式繁多,場面浩大,客家人往往在生前就準備了棺材,放置在土樓二樓空閒的房間裡,或者架在廊道的屋樑上,比起其他禮俗,喪葬之俗來得更為莊嚴肅穆,客家人對於此,做得十分周到,葬務從厚,禮務從奢,豐其筵席,醉飽靈側,鼓樂奠別,在客家山區,至今舊俗猶存;客家人的喪葬觀念基本上繼承了漢族傳統,相信靈魂不死,重視福、壽、孝,喪禮講究排場,特別重視風水;繁縟的葬俗首先來源於靈魂不死的觀念,古人認為人活著是靈魂依附於肉體,而死後靈魂與肉體就分開,靈魂是能夠獨立於肉體之外的,具有超人的力量,會對子孫後代產生護佑的作用,因此把靈魂當作神秘的物件加以信奉。
舊時人們對待死人在歸天路上的種種複雜儀式都是以靈魂的虛擬存在為前提的,逝去的人似乎仍然是一個生命需要人們去關愛。客家人的喊驚習俗是這一思想的體現,小孩生病時就要由孩子的母親及其他中老年婦女燒香燭喊驚,認為小孩生病是因為靈魂離開了孩子的肉體,及時叫回靈魂孩子就平安無事了,古人相信人的靈魂在生前與死後是一脈相承的,人生有現世與來世,由此推斷世界也有陽界與陰界,
根據靈魂不死的觀念,人死了以後要進入另一個世界就是那個人們稱作陰朝地府的地方。
客家人相信因果報應,認為善惡到頭終有報、多做善事能夠蔭子蔭孫,今世不好死後也能得到好報,這便也是客家人重視喪葬禮儀的原因之一。客家人的喪葬方式多沿用古中原的傳統,以土葬為主,多用棺葬,解放以後隨著政府的倡導逐步實行火葬。
另亦有合葬、撿金、做生意、野葬等習俗。因篤信靈魂不滅的觀念,舊時客家人對墓穴向來特別重視,一如生人起房,叫“陰宅”,猶重風水,凡築墓葬必請風水先生選日子、時辰、選墓地、看朝向等。
喪葬禮可以說是客家禮儀中最為繁瑣複雜的一種,它的儀式較多,是其它許多禮儀所不及的。同時,這種禮儀也最莊嚴、隆重的。
客家人的喪葬習俗繼承了漢文化傳統的許多突出方面,如孝道、宗法制等,都在這種禮儀中體現出來。同時由於長期流遷以及與當地土著的交流與融合,使得客家的喪禮形成了自己民系獨有的新的特點,這些特點體現在客家喪葬儀規上顯得既溫情脈脈,極富人情味,同時也有幾分嚴苛和冷峻,客家喪葬習俗大致分以下幾個步驟:
1、送終,客家傳統習俗認為凡人年在六十虛歲以上因老、病而死的,都算壽終,稱之為“喜壽”,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白喜事”。對於
這種正常死亡,家人在心理上、物質上早有準備,兒女子孫都要在死者臨終前日夜守候,跪在跟前聆聽遺囑,哭泣盡哀並燒紙禱拜死者“昇天”,是謂“送終”。
如在江西省贛縣湖邊鄉一帶農村,人們到了60歲時便要為自己的後事準備棺木,完成時還要大擺酒席舉行隆重的儀式,將棺木置放於大廳的樓樑上,當地農村俗稱“壽木上座”。客家人對送終一事相當重視,並以沒能跟老人說上話為終身遺憾,所以聞說父母或其他至親病危訊息一般都要立即趕回,出門在外的親屬們即使不遠千里也要日夜兼程趕回,盡最大可能見上最後一面,以求在臨終前見最後一面,顯得孝順,是為“送終”;老人臨終之際,便將事先做好的“壽衣”給老人穿上,稱“著壽衣”。
過去有“上六下四”之說,即上身穿六件衣服,下身穿四件褲子,人一斷氣,子女立即燒紙錢、焚紙轎,放聲悲哭,是謂“送終”,同時還要趕往親友家中報喪。
2、報喪:報喪是指喪家向親戚鄰里報告死訊、喪期、葬期。一般小殮後,喪家即將死訊報告親朋好友,以便他們在大殮及時前來弔唁。
報喪的形式有口頭的,也有持卜文的,後世還發展出來在報紙上登卜告報喪。民間一般以口頭為主,即孝子或長孫親往報喪,對那些至親好友尤其是如此,否則禮數不到,對那些較為疏遠的則捎個口信即可。
3、裝殮:裝殮是指把死者裝裹、放入棺材。古禮裝殮分大殮(入殮)、小殮。三日小殮,五日大殮,或次日小殮,三日大殮。這也是和所謂三月下葬的舊俗相應的。
裝殮時,有落枕習俗:即移動遺體,在廳堂地上鋪一白布,將遺體放在上面,頭枕新瓦,瓦上墊以布制三角枕,日夜派人守候;擇日定時將遺體入棺,叫“入材”。後世一般家庭停喪時間較短,入殮也就比較及時,大多臨終穿好壽衣,第二天便裝殮入棺。
4、擺孝堂:在遺體前掛白布,擺香桌,放靈位牌或遺像。早晚哭靈,登記親友送來的禮物或“代燭”,帳布按序掛在孝堂兩旁。每天清晨和傍晚以及親友來弔唁時,喪家女眷在帳內棺旁舉哀。晚上親友參加孝堂守靈,俗稱“陪夜”。
5、發喪:發喪要擇時,常在早晨。舊時在頭一天要“鬧喪”,通宵達旦請法師唸經,鼓樂喧天;發喪先舉行祭奠,再起柩出殯,講究排場,往往全族人丁參加,送葬親友一路敲鑼鳴炮,放生悲哭。
6、安葬:將靈柩放入墓地。墓地選擇講究“風水”。墳墓外觀很似客家人的圍龍屋,是客家人崇拜祖先的一種表現。埋葬後第三天,親屬穿孝衣到墳上哭拜祭奠,燒紙錢,謂“醮三朝”。
7、做七:人死後,每逢“七”日,要舉行祭奠,俗稱“做七”。一般只做“五七”。最後舉行祭奠,焚化靈屋(紙屋),叫“完七”,以示喪事的結束。以後,週年舉行祭禮,叫開小孝;三年舉行祭禮,叫開大孝。開大孝時,門前、廳堂換上紅聯,一切恢復正常。
8、撿金:客家之俗,安葬若干年後(常為十年),挖開墓穴,將遺骸用炭火烘烤,按人體結構屈肢裝入特製的陶甕內,謂“撿金”,然後重新安葬或將陶甕集中安放在田地裡,這才是逝者永久的墓穴。龍崗客家人喪葬習俗稱之為“二次葬”,於逝者入土七、八年後,請人掘土開棺,其時屍體的皮肉內臟等軟組織已腐爛殆盡,仵工將骸骨拾起,裝在一個特製的陶甕(俗稱“金甕”或“金塔”)裡,擇定吉日,將“金塔”安放於風水寶地中。有的地方還專門修建一座大型墓地,將“金塔”葬在裡邊,立上墓碑,俗稱為“地”。墓地做好了,擇日舉行“圓地”儀式,祭祀宴客,稱為“二次葬”,“撿金”是整個喪禮的最後一環。
客家人所強調的風水寶地要義有三:
一是要有龍勢。即山脈綿延起伏、層巒疊嶂、羅列有序、奔騰有勢等;來龍之勢的大小主導著富貴的等級及人丁的興旺。
二是要有局。即對景羅列各峰,灣環回託,或旗或鼓,或印或案,皆應為基地所用;局主導功名官祿。
三是要有水。即基地前面有對逆的江河,但江水又不是直衝基地,
而是水口迴環帶水;水主財路。
因此,為尋得風水寶地,他們寧願等上幾年、十幾年甚至幾十年。若一時間找不到吉地,便把金盎寄放于山間巖穴或田頭地坎,以待日後安葬。
這種暫時寄存“金盎”,俗稱“寄巖子”。據明代嘉靖年間《惠州府志》記載:“長樂、和平滋不忍棄親於土之說,有停柩期年、三年而後葬者,或葬不數年,惑於風水,啟土易棺,火化而改葬者”。再如興寧,“納骨於瓦瓶,名曰金瓶,遷葬而之它……亦惑於地師,數數遷易。……”到了清代,這種風氣更是盛極一時。《嘉應州志》記載:“葬數年必啟視,洗骨,貯以瓦罐。至數百年遠祖,猶為洗視,或屢經起遷,遺骸、殘蝕止於數片,仍轉徙不已。甚且聽信堪輿,營謀吉穴。”清人張新泰《粵遊小志》載:嘉應州一帶:“粵俗惑於風水……乃有既葬後,或十年或十餘年復出諸土,破棺撿骨,謂之洗金。”風水原因是客家二次葬的主要原因,臺灣客家人的二次葬便被稱為“撿風水”,在梅縣丙村二次葬則被稱為“做風水”。客家喪葬中,一家喪事,眾人相幫,完全是義務的,不收取任何報酬。
如果死者是婦女,其孃家享有特殊權利,什麼事都由孃家人說了算。治喪期間,子孫要披麻戴孝守靈,不能梳洗也不能入席就餐,當年和次年的端午節不能包粽子,春節不能貼春聯,也不能蒸年糕。
客家的墓穴講究風水,由職業風水先生和喪家一起選定,客家人的墓穴外觀很像五鳳樓的形狀。喪葬器物中,值得一提的便是棺材,棺材二字與官財諧音,寓意升官發財,客家人自古有為官的傳統,學而優則仕的思想很濃厚,在農村,幾乎每位農民死後都會用棺材裝殮屍首,也有人由於其他原因死後要被火化了,但是也會在死前吩咐子孫將自己的骨灰裝在棺材裡,他們都喜歡這種土葬的方式,以儲存屍首的完整,寓意深遠,因此,在棺材的製造上,客家人也頗費工夫;客家人的棺材也稱壽木、老屋、壽床等,用於裝殮逝去的人。
客家人對棺木的選材都比較講究,一般使用杉木製造,製作壽木時,家境富饒的,大都選用老油杉最根部的一段,儘可能大,用4根整木方料做壽器,稱“四角”,即蓋板、底板和邊板用整塊大的木料做成,上下左右共四塊,兩頭各一塊,共六塊,每塊都是完整不用合併,棺木內有一塊由7顆星連成的抬屍板,稱“七星板”,此外,還有“六角”、“八角”壽木,即由6根或8根木料做成,中等富裕人家一般製做“十個角”壽木,選用的木料比“八個角”略小;一般人家做“十二角”壽木,即棺財由12根小木料做成,比“十個角”木料又稍小一點,造價便宜一些,十根木料做成的,其中頂蓋為三根木料,底部為三根木料,兩邊各兩根木料,前後為五到十一塊其他木料。在農村,因經濟條件所限,使用十根木料製造棺材的較多,於是棺材又被稱為“十頁瓦”、“十大塊”,也有用十二根木料製成的,俗稱“十二元”。
農家制做棺木,一般在30歲左右就要精選木料製作好,準備去世以後用。俚語云:“三十冇付板(指棺材),看你好大膽”,言下之意,人到中年,就要準備壽木了,沒有預備好,怕萬一有個三長兩短將措手不及。
故此,客家人一般在世時就要做好棺木,稱“壽木”或“壽器”,表示添壽加福。許多人都在生前就將棺材準備好,有的是子孫準備的,有的是自己準備,有的準備長達數十年之久。
棺材板拼合後,用桐油石灰膏將所有的縫隙填補好,內外用油漆和棉布一層層貼上,使之滴水不漏,舊時有的停棺三年以上都不見漏氣漏汁。油漆顏色大體兩種,一是黑色,一是紅色,視各地習俗不同而異。壽木做好後,漆工及時刷好油膝,兩頭畫上圖案,大頭頂端寫一“福”字,前端小頭寫一“壽”字,棺蓋板上用紅紙書寫“福如東海”、“壽比南山”。夭折的人,所用棺材一般不漆顏色。
客家習俗,在棺材底上先放草木灰和有香味的樹葉,鋪棕片12片,閏年多一片(廣東客家人愛鋪一寸厚黃泥),再放“七里板”(穿有七個孔的薄木板),板上鋪草紙和布。死者身上還要蓋七條褥,叫“上七下八”。
棺材底裡該放的東西放上後,由親人兩位(有的地方由土工)用兩條白布將遺體提起放入棺內,頭部裹以絲綿,頭頂兩塊磚,稱“合磚”,寫上死者姓名世系生卒年月日時。寧化等地製作內碑,寫上死者生卒年
月日時和子孫姓名,以備後查,男放腳下,女放頭上。
遺體放好後,要拉中線,把遺體擺正中,棺內的空隙處,有的填上木炭,有的用死者遺服塞緊,上面再蓋上褥,即用白布和畫布做成的杯子式樣。寧化客家人給死者的褥是上七下八,即在屍體上墊八條,屍體上蓋八條。
閩西客家人給死者蓋上出嫁女兒送的白色面布,頭側放一盞長明燈,米飯一碗,蛋一個,飯上插筷子一雙。日夜輪流守候,切忌狗貓接近。遺體四周撒些石灰,以防蟲蟻。客家人的習俗,未過花甲而身亡的稱“短命”,一般不能享用棺木安葬,只能用幾塊木板釘成棺材狀,俗稱“火板子”,將其安葬。
客家喪葬文化,充分體現了客家人對逝者的尊重,對祖先的崇拜,是祈求祖先庇佑福廕子孫後代的重要儀式,是古代客家文明禮儀的一種體現。
客家人是一個具有顯著特徵的漢族民系,也是漢族在世界上分佈範圍最廣闊、影響最深遠的民系之一,近現代以來,大量學者對客家文化與習俗進行了一系列深入而廣泛的研究,客家喪葬習俗則研究得較少,此文則嘗試對客家喪葬習俗作一較全面的表述以增進世人對客家文化的瞭解。日常生活中,客家人是非常講究禮儀的,喪葬禮儀則歷來為客家人所重視,程式繁多,場面浩大,客家人往往在生前就準備了棺材,放置在土樓二樓空閒的房間裡,或者架在廊道的屋樑上,比起其他禮俗,喪葬之俗來得更為莊嚴肅穆,客家人對於此,做得十分周到,葬務從厚,禮務從奢,豐其筵席,醉飽靈側,鼓樂奠別,在客家山區,至今舊俗猶存;客家人的喪葬觀念基本上繼承了漢族傳統,相信靈魂不死,重視福、壽、孝,喪禮講究排場,特別重視風水;繁縟的葬俗首先來源於靈魂不死的觀念,古人認為人活著是靈魂依附於肉體,而死後靈魂與肉體就分開,靈魂是能夠獨立於肉體之外的,具有超人的力量,會對子孫後代產生護佑的作用,因此把靈魂當作神秘的物件加以信奉。
舊時人們對待死人在歸天路上的種種複雜儀式都是以靈魂的虛擬存在為前提的,逝去的人似乎仍然是一個生命需要人們去關愛。客家人的喊驚習俗是這一思想的體現,小孩生病時就要由孩子的母親及其他中老年婦女燒香燭喊驚,認為小孩生病是因為靈魂離開了孩子的肉體,及時叫回靈魂孩子就平安無事了,古人相信人的靈魂在生前與死後是一脈相承的,人生有現世與來世,由此推斷世界也有陽界與陰界,
根據靈魂不死的觀念,人死了以後要進入另一個世界就是那個人們稱作陰朝地府的地方。
客家人相信因果報應,認為善惡到頭終有報、多做善事能夠蔭子蔭孫,今世不好死後也能得到好報,這便也是客家人重視喪葬禮儀的原因之一。客家人的喪葬方式多沿用古中原的傳統,以土葬為主,多用棺葬,解放以後隨著政府的倡導逐步實行火葬。
另亦有合葬、撿金、做生意、野葬等習俗。因篤信靈魂不滅的觀念,舊時客家人對墓穴向來特別重視,一如生人起房,叫“陰宅”,猶重風水,凡築墓葬必請風水先生選日子、時辰、選墓地、看朝向等。
喪葬禮可以說是客家禮儀中最為繁瑣複雜的一種,它的儀式較多,是其它許多禮儀所不及的。同時,這種禮儀也最莊嚴、隆重的。
客家人的喪葬習俗繼承了漢文化傳統的許多突出方面,如孝道、宗法制等,都在這種禮儀中體現出來。同時由於長期流遷以及與當地土著的交流與融合,使得客家的喪禮形成了自己民系獨有的新的特點,這些特點體現在客家喪葬儀規上顯得既溫情脈脈,極富人情味,同時也有幾分嚴苛和冷峻,客家喪葬習俗大致分以下幾個步驟:
1、送終,客家傳統習俗認為凡人年在六十虛歲以上因老、病而死的,都算壽終,稱之為“喜壽”,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白喜事”。對於
這種正常死亡,家人在心理上、物質上早有準備,兒女子孫都要在死者臨終前日夜守候,跪在跟前聆聽遺囑,哭泣盡哀並燒紙禱拜死者“昇天”,是謂“送終”。
如在江西省贛縣湖邊鄉一帶農村,人們到了60歲時便要為自己的後事準備棺木,完成時還要大擺酒席舉行隆重的儀式,將棺木置放於大廳的樓樑上,當地農村俗稱“壽木上座”。客家人對送終一事相當重視,並以沒能跟老人說上話為終身遺憾,所以聞說父母或其他至親病危訊息一般都要立即趕回,出門在外的親屬們即使不遠千里也要日夜兼程趕回,盡最大可能見上最後一面,以求在臨終前見最後一面,顯得孝順,是為“送終”;老人臨終之際,便將事先做好的“壽衣”給老人穿上,稱“著壽衣”。
過去有“上六下四”之說,即上身穿六件衣服,下身穿四件褲子,人一斷氣,子女立即燒紙錢、焚紙轎,放聲悲哭,是謂“送終”,同時還要趕往親友家中報喪。
2、報喪:報喪是指喪家向親戚鄰里報告死訊、喪期、葬期。一般小殮後,喪家即將死訊報告親朋好友,以便他們在大殮及時前來弔唁。
報喪的形式有口頭的,也有持卜文的,後世還發展出來在報紙上登卜告報喪。民間一般以口頭為主,即孝子或長孫親往報喪,對那些至親好友尤其是如此,否則禮數不到,對那些較為疏遠的則捎個口信即可。
3、裝殮:裝殮是指把死者裝裹、放入棺材。古禮裝殮分大殮(入殮)、小殮。三日小殮,五日大殮,或次日小殮,三日大殮。這也是和所謂三月下葬的舊俗相應的。
裝殮時,有落枕習俗:即移動遺體,在廳堂地上鋪一白布,將遺體放在上面,頭枕新瓦,瓦上墊以布制三角枕,日夜派人守候;擇日定時將遺體入棺,叫“入材”。後世一般家庭停喪時間較短,入殮也就比較及時,大多臨終穿好壽衣,第二天便裝殮入棺。
4、擺孝堂:在遺體前掛白布,擺香桌,放靈位牌或遺像。早晚哭靈,登記親友送來的禮物或“代燭”,帳布按序掛在孝堂兩旁。每天清晨和傍晚以及親友來弔唁時,喪家女眷在帳內棺旁舉哀。晚上親友參加孝堂守靈,俗稱“陪夜”。
5、發喪:發喪要擇時,常在早晨。舊時在頭一天要“鬧喪”,通宵達旦請法師唸經,鼓樂喧天;發喪先舉行祭奠,再起柩出殯,講究排場,往往全族人丁參加,送葬親友一路敲鑼鳴炮,放生悲哭。
6、安葬:將靈柩放入墓地。墓地選擇講究“風水”。墳墓外觀很似客家人的圍龍屋,是客家人崇拜祖先的一種表現。埋葬後第三天,親屬穿孝衣到墳上哭拜祭奠,燒紙錢,謂“醮三朝”。
7、做七:人死後,每逢“七”日,要舉行祭奠,俗稱“做七”。一般只做“五七”。最後舉行祭奠,焚化靈屋(紙屋),叫“完七”,以示喪事的結束。以後,週年舉行祭禮,叫開小孝;三年舉行祭禮,叫開大孝。開大孝時,門前、廳堂換上紅聯,一切恢復正常。
8、撿金:客家之俗,安葬若干年後(常為十年),挖開墓穴,將遺骸用炭火烘烤,按人體結構屈肢裝入特製的陶甕內,謂“撿金”,然後重新安葬或將陶甕集中安放在田地裡,這才是逝者永久的墓穴。龍崗客家人喪葬習俗稱之為“二次葬”,於逝者入土七、八年後,請人掘土開棺,其時屍體的皮肉內臟等軟組織已腐爛殆盡,仵工將骸骨拾起,裝在一個特製的陶甕(俗稱“金甕”或“金塔”)裡,擇定吉日,將“金塔”安放於風水寶地中。有的地方還專門修建一座大型墓地,將“金塔”葬在裡邊,立上墓碑,俗稱為“地”。墓地做好了,擇日舉行“圓地”儀式,祭祀宴客,稱為“二次葬”,“撿金”是整個喪禮的最後一環。
客家人所強調的風水寶地要義有三:
一是要有龍勢。即山脈綿延起伏、層巒疊嶂、羅列有序、奔騰有勢等;來龍之勢的大小主導著富貴的等級及人丁的興旺。
二是要有局。即對景羅列各峰,灣環回託,或旗或鼓,或印或案,皆應為基地所用;局主導功名官祿。
三是要有水。即基地前面有對逆的江河,但江水又不是直衝基地,
而是水口迴環帶水;水主財路。
因此,為尋得風水寶地,他們寧願等上幾年、十幾年甚至幾十年。若一時間找不到吉地,便把金盎寄放于山間巖穴或田頭地坎,以待日後安葬。
這種暫時寄存“金盎”,俗稱“寄巖子”。據明代嘉靖年間《惠州府志》記載:“長樂、和平滋不忍棄親於土之說,有停柩期年、三年而後葬者,或葬不數年,惑於風水,啟土易棺,火化而改葬者”。再如興寧,“納骨於瓦瓶,名曰金瓶,遷葬而之它……亦惑於地師,數數遷易。……”到了清代,這種風氣更是盛極一時。《嘉應州志》記載:“葬數年必啟視,洗骨,貯以瓦罐。至數百年遠祖,猶為洗視,或屢經起遷,遺骸、殘蝕止於數片,仍轉徙不已。甚且聽信堪輿,營謀吉穴。”清人張新泰《粵遊小志》載:嘉應州一帶:“粵俗惑於風水……乃有既葬後,或十年或十餘年復出諸土,破棺撿骨,謂之洗金。”風水原因是客家二次葬的主要原因,臺灣客家人的二次葬便被稱為“撿風水”,在梅縣丙村二次葬則被稱為“做風水”。客家喪葬中,一家喪事,眾人相幫,完全是義務的,不收取任何報酬。
如果死者是婦女,其孃家享有特殊權利,什麼事都由孃家人說了算。治喪期間,子孫要披麻戴孝守靈,不能梳洗也不能入席就餐,當年和次年的端午節不能包粽子,春節不能貼春聯,也不能蒸年糕。
客家的墓穴講究風水,由職業風水先生和喪家一起選定,客家人的墓穴外觀很像五鳳樓的形狀。喪葬器物中,值得一提的便是棺材,棺材二字與官財諧音,寓意升官發財,客家人自古有為官的傳統,學而優則仕的思想很濃厚,在農村,幾乎每位農民死後都會用棺材裝殮屍首,也有人由於其他原因死後要被火化了,但是也會在死前吩咐子孫將自己的骨灰裝在棺材裡,他們都喜歡這種土葬的方式,以儲存屍首的完整,寓意深遠,因此,在棺材的製造上,客家人也頗費工夫;客家人的棺材也稱壽木、老屋、壽床等,用於裝殮逝去的人。
客家人對棺木的選材都比較講究,一般使用杉木製造,製作壽木時,家境富饒的,大都選用老油杉最根部的一段,儘可能大,用4根整木方料做壽器,稱“四角”,即蓋板、底板和邊板用整塊大的木料做成,上下左右共四塊,兩頭各一塊,共六塊,每塊都是完整不用合併,棺木內有一塊由7顆星連成的抬屍板,稱“七星板”,此外,還有“六角”、“八角”壽木,即由6根或8根木料做成,中等富裕人家一般製做“十個角”壽木,選用的木料比“八個角”略小;一般人家做“十二角”壽木,即棺財由12根小木料做成,比“十個角”木料又稍小一點,造價便宜一些,十根木料做成的,其中頂蓋為三根木料,底部為三根木料,兩邊各兩根木料,前後為五到十一塊其他木料。在農村,因經濟條件所限,使用十根木料製造棺材的較多,於是棺材又被稱為“十頁瓦”、“十大塊”,也有用十二根木料製成的,俗稱“十二元”。
農家制做棺木,一般在30歲左右就要精選木料製作好,準備去世以後用。俚語云:“三十冇付板(指棺材),看你好大膽”,言下之意,人到中年,就要準備壽木了,沒有預備好,怕萬一有個三長兩短將措手不及。
故此,客家人一般在世時就要做好棺木,稱“壽木”或“壽器”,表示添壽加福。許多人都在生前就將棺材準備好,有的是子孫準備的,有的是自己準備,有的準備長達數十年之久。
棺材板拼合後,用桐油石灰膏將所有的縫隙填補好,內外用油漆和棉布一層層貼上,使之滴水不漏,舊時有的停棺三年以上都不見漏氣漏汁。油漆顏色大體兩種,一是黑色,一是紅色,視各地習俗不同而異。壽木做好後,漆工及時刷好油膝,兩頭畫上圖案,大頭頂端寫一“福”字,前端小頭寫一“壽”字,棺蓋板上用紅紙書寫“福如東海”、“壽比南山”。夭折的人,所用棺材一般不漆顏色。
客家習俗,在棺材底上先放草木灰和有香味的樹葉,鋪棕片12片,閏年多一片(廣東客家人愛鋪一寸厚黃泥),再放“七里板”(穿有七個孔的薄木板),板上鋪草紙和布。死者身上還要蓋七條褥,叫“上七下八”。
棺材底裡該放的東西放上後,由親人兩位(有的地方由土工)用兩條白布將遺體提起放入棺內,頭部裹以絲綿,頭頂兩塊磚,稱“合磚”,寫上死者姓名世系生卒年月日時。寧化等地製作內碑,寫上死者生卒年
月日時和子孫姓名,以備後查,男放腳下,女放頭上。
遺體放好後,要拉中線,把遺體擺正中,棺內的空隙處,有的填上木炭,有的用死者遺服塞緊,上面再蓋上褥,即用白布和畫布做成的杯子式樣。寧化客家人給死者的褥是上七下八,即在屍體上墊八條,屍體上蓋八條。
閩西客家人給死者蓋上出嫁女兒送的白色面布,頭側放一盞長明燈,米飯一碗,蛋一個,飯上插筷子一雙。日夜輪流守候,切忌狗貓接近。遺體四周撒些石灰,以防蟲蟻。客家人的習俗,未過花甲而身亡的稱“短命”,一般不能享用棺木安葬,只能用幾塊木板釘成棺材狀,俗稱“火板子”,將其安葬。
客家喪葬文化,充分體現了客家人對逝者的尊重,對祖先的崇拜,是祈求祖先庇佑福廕子孫後代的重要儀式,是古代客家文明禮儀的一種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