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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四川滴小紅在河南

    個人認為當教師好,因為老師可以陪孩子,當了律師不一定能陪孩子,而且您要打算換工作的話還得從頭再來,有點麻煩

  • 2 # 大陳印象

    這個問題很簡單,主要看你是以家庭為主,還是以事業為上。做教師時間充裕可以照顧家庭,律師則工作比較繁忙,難以顧家。

  • 3 # 老穆說語文

    老穆認為,你選擇繼續當老師或許會更好!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老穆有位朋友,就是和你類似的情況……

    她大學畢業後,就做了老師,後來覺得老師的工作枯燥乏味,於是就利用閒暇時間去考律師證。

    “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她的努力,終於考上了。

    拿到了律師證,她毅然決然的辭職了,在當地找了一個律師事務所實習。

    後來,她發現律師的工作很辛苦,又很難賺到大錢,於是就和她老公一同去了蘇州!

    在一次通話中,她就向我透露,如果再給她一次機會,她會選擇做老師!

    你從畢業到結婚到生子,都是在學校完成的,說句實話,如果你在律師事務所工作,打算生二胎,律師事務所又會是什麼態度呢?

    你現在孩子都小,需要照顧,雖然老師的工資不高,但時間還算充裕!

    倘若你當了律師,還有寒暑假嗎?還能更好地陪伴孩子嗎?

    當然,如果你實在想當律師,不妨先考個律師證,等拿到律師證,你不妨利用暑假去律師事務所去實習一個月,去感受一下律師的工作氛圍及節奏!

    如果你能適應,不妨去做!

    如果不能,那就老實做教師!

    朋友們,你們覺得呢?

  • 4 # 峨來順

    謝謝邀請!這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定,特別是要依據自己的興趣愛好來定取捨。俗話說,條條蛇兒都咬人,一行有一行的難處,這山望到那山高不好。如果自己感到有做律師的潛質,有發展前途,就不妨做律師。既然做教師工作已經七年了,說明已經有了一定教育教學的經驗,有基礎了,繼續幹下去何嘗不可?幹一行愛一行精一行,把一件事情做到極致,成績就出來了。學習德華人做事的精神,多好!海涅說:“德意志不是一個輕舉妄動的民族,當它一旦走上任何一條道路,那麼它就會堅韌不拔地把這條路走到底。”我們想實現中國夢,就需要這種精神。

  • 5 # 右拾遺

    這個是魚和熊掌可以兼得的。

    我有一同事也是教師,利用業餘時間參加了司法考試,取得了律師職業資格證,現在一邊從事著教學,一邊掛職律師事務所,拿雙份薪水,有效地改善了生活,提高了生活水平。

    當然,教師和律師都是專業、時間要求比較高的職業,有時候會出現兩者無法兼顧的情況,這就要事前籌劃,協調好時間了。

    教師職業相當對比較穩定,時間較為充裕,同事之間關係也比較好協調,尤其是剛從事律師時,因為業務開展較少,人脈也較為少,因此獨立從事律師事務時,會影響收入,因此還是建議先兼顧為好。

    等到時機成熟,比如律師職業收入能夠大幅度提高,這個時候,可以考慮專心做律師業務。

    從題主實際情況來看,兩個孩子,大的3歲,小的3個月,教師、律師兩者兼顧時間、精力都吃不消,那就得題主自我權衡利弊,是更喜歡教師職業,還是更喜愛律師職業了,因為喜歡才是擇業最關鍵的因素。

  • 6 # 生涯規劃師予滋

    轉行、轉職對我們來說意味著什麼。

    從題主的問題描述,我猜題主應該是有自我追求的人。但問題描述資訊量不夠,這裡只能從我個人的理解來嘗試進行回答。

    一、從職業興趣型別上知己知彼

    美國職業指導專家約翰.霍蘭德於1959年提出了具有廣泛社會影響的職業興趣理論。他認為人的人格型別、興趣與職業都是密切相關的。

    一方面,興趣是人們活動的巨大動力,凡是具有職業興趣的職業,都可以促進人們積極、愉快地從事該職業。另一方面,職業興趣與人格之間也存在很高的相關性,霍蘭德認為人格可分為現實型、研究型、藝術型、社會型、企業型和常規型六種型別。

    簡單區分一下:

    “老師”這個職業在霍蘭德職業興趣大類上分是屬於“社會型(S)”;而“律師”這個職業是屬於“企業型(E)”。

    “社會型(S)”的人友善、熱心、喜歡合作、喜歡與人交往,喜歡洞察別人的情感和問題,喜歡扮演提供資訊、幫助、啟迪別人的角色(比如老師、顧問),在人群中表達自己會具有說服力。

    “企業型(E)”的人喜歡影響他人、競爭、敢冒風險、有野心、抱負。為人務實,習慣以利益得失,權利、地位、金錢等來衡量做事的價值,做事有較強的目的性,不喜歡具體精細或長時間集中心智的工作。

    這兩個職業都是屬於“與人打交道”的職業興趣型別。

    題主可以看看上面描述的文字哪些更有共鳴;問問自己平常是不是喜歡與人打交道;喜歡與人怎樣的方式打交道;哪個職業更喜歡更令你嚮往、嚮往什麼?我想題主可能是有答案的。

    二、審思自己的轉行的動機

    一份工作了七年的教師職業,在人們眼裡福利待遇都不錯的工作,還有一年兩個假期,在現在這個時間節點猶豫要不要轉行,我大膽猜想,題主可能在這份工作裡面有些東西沒有得到滿足(比如收入、晉升、成就感?………我們把這些叫“職業價值觀”),或者職場裡有一些讓你感到不太愉快的事情發生(比如人際關係),那些都會是什麼呢?

    我們說,轉行轉職不是不可以,而是要省思自己轉行的動機,什麼東西讓你“痛苦”、讓想要“逃離”;什麼職業價值觀沒得到滿足;“逃離”的背後你又是想要“追求”什麼?

    如果這兩個緯度不清晰,我們說,轉行轉職很容易從一個“火坑”跳到另一個“火坑”,你只是換一個坑繼續“痛苦”。

    同時,我要告訴你的是,沒有一份工作可以滿足人們所有的價值觀,你可以把自己看重的東西用筆和紙寫出來並排序,看看現階段最想要滿足的是什麼。當然,選擇的另一面意味著捨棄一些東西。

    很多時候,重要的不是你在選擇中得到了什麼,而在於你想要經營一種什麼樣的生活。

    三、現實層面為轉行準備了什麼

    心理學有個“圍城”效應。很多想要辭職、跳槽的職場人往往認為現在的單位不好的東西,而新的工作選擇後就不會有這種情況,這是典型的認知偏差。

    ①對律師職業、行業的瞭解

    我們轉行之前,都必須對想要轉的這個職業、行業作認真、具體的瞭解。

    比如律師這個職業日常都做些什麼、律師這條路怎麼走、律師這條路走下來會什麼困難你都瞭解過?我們看到自己嚮往的職業看到的是“素顏照”還是“藝術照”?

    ②專業知識、專業能力方面

    我們轉行之前,還必須瞭解這個行業如何入行,需要具備什麼專業知識、專業技能。

    比如“律師”這個職業,需要的門檻—司法人員從業證書,考過了嗎?有這方面的人際資源可以實習和開展以後的法務工作嗎?有師傅帶入門嗎?這個職業所需要的核心能力是否進行過自我評估?

    俗話說“轉行窮三年”。轉行做律師收入沒有老師穩定,家庭收入想必受一定程度影響,還有2個孩子要養;學習進修可能也需要花錢。金錢準備夠嗎?

    ④時間的準備

    時間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一天只有24小時。轉行做律師,可能需要時間投入學習專業知識(比如上課學習)、投入時間研究案情,目前2個小孩這麼小,現實層面能投入多少時間?

    ⑤其他家庭現實層面的準備

    可由題主自行補充

    退一步說,如果什麼都沒準備好,“律師”真的很嚮往想要追求一把,可以考慮“雙規轉職”,先把律師當興趣、把律師當兼職發展,時機成熟了轉成主業也是有可能的。現實中成功轉行的案例是有的。

    當然,最後也可以選擇不轉行、不轉職,那在老師這份職業上有沒可能透過晉升、換崗或者其他可能去滿足自己想要的部分。

    文字答疑僅能到此,希望對題主有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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