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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朝丹科技

    人們常把荷蘭稱為“風車之國”,荷蘭是歐洲西部一個只有一千多萬人口的國家。它的真正國名叫“尼德蘭”。“尼德”是低的意思,“蘭”是土地,合起來稱為“低窪之國”。荷蘭全國三分之一的面積只高出北海海面l米,近四分之一低於海平面,真是名符其實的“尼德蘭”。荷蘭座落在地球的盛行西風帶,一年四季盛吹西風。同時它瀕臨大西洋,又是典型的海洋性氣候國家,海陸風長年不息。這就給缺乏水力、動力資源的荷蘭,提供了利用風力的優厚補償。荷蘭的風車,最早從德國引進。開始時,風車僅用於磨粉之類。到了十六、七世紀,風車對荷蘭的經濟有著特別重大的意義。當時,荷蘭在世界的商業中,佔首要地位的各種原料,從各路水道運往風車加工,其中包括:北歐各國和波羅的海沿岸各國的木材,德國的大麻子和亞麻子,印度和東南亞的肉桂和胡椒。在荷蘭的大港--鹿特丹和阿姆斯特丹的近郊,有很多風車的磨坊、鋸木廠和造紙廠。隨著荷蘭人民圍海造陸工程的大規模開展,風車在這項艱鉅的工程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根據當地的溼潤多雨、風向多變的氣候特點,他們對風車進行了改革。首先是給風車配上活動的頂篷。此外,為了能四面迎風,他們又把風車的頂篷安裝在滾輪上。這種風車,被稱為荷蘭式風車.荷蘭風車,最大的有好幾層樓高,風翼長達20米。有的風車,由整塊大柞木做成。十八世紀末,荷蘭全國的風車約有一萬二千架,每臺擁有6000匹馬力。這些風車用來碾穀物、粗鹽、菸葉、榨油,壓滾毛呢、毛氈、造紙,以及排除沼澤地的積水。正是這些風車不停地吸水、排水,保障了全國三分之二的土地免受沉淪和人為魚鱉的威脅。二十世紀以來,由於蒸氣機、內燃機、渦輪機的發展,依靠風力的古老風車曾一度變得暗淡無光,幾乎被人遺忘了。但是,因為風車利用的是自然風力,沒有汙染、耗盡之虞,所以它不僅被荷蘭人民一直沿用至今,而且也成為今日新能源的一種,深深地吸引著人們。目前,荷蘭大約有兩千多架各式各樣的風車。荷蘭人很喜愛他們的風車,在民歌和諺語中常常讚美風車。風車的建築物,總是儘量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每逢盛大節日,風車上圍上花環,懸掛著國旗和硬紙板做的太陽和星星。

  • 2 # 娛娛說

    因為荷蘭,全國的面積為41160平方千米,大部分都為低窪地,l/3的土地海拔不到1米,1/4的土地低於海平面,首都阿姆斯特丹以西哈勒姆附近的有些地方,平均低於海平面4米,比最高的高潮面低8米。所以稱荷蘭是低窪國家。

  • 3 # 及時行樂吧

    荷蘭國土海拔很低,很多地方地勢接近甚至低於海平面,因此又常稱低地國Nederland的原意為“低窪之國”,故使用普通名詞的複數形式,並且要加冠詞。日耳曼語族直接稱為“the Netherlands”(英語)、“die Niederlande”(德語),而羅曼語族則意譯為“低地國家”:“les Pays-bas”(法語),“los Países Bajos”(西班牙語)

  • 4 # 參考訊息

    由於千百年來的地殼運動造成荷蘭四分之一國土位於海平面以下,特別是氣候變暖後全球海平面升高的當下,這就好像腦袋上懸著一盆水,隨時可能“掉”下來。

    看荷蘭如何與水共生

    有意思的是,荷蘭的國土改造計劃不是透過堤壩保護城市,而是要把湧上來的海水納入生活系統,將思路從“防水”轉變為“與水共生”。

    荷蘭國內走在最前面的是歐洲第一大港——鹿特丹市。在建設水城市的支柱措施之一是建設兼具防災和便捷雙重特性的設施。“水廣場”位於海平面以下的地方,是用來舉辦音樂會等活動的娛樂空間。但是一旦暴雨來襲,海水倒灌,廣場就變身為緊急蓄水池。

    地下停車場也是一樣,平時就用來停車,但同時也具備儲水的功能。此外,政府極力鼓勵在市內建築物的屋頂修建蓄水池,並且對新建高樓建有用作儲水的屋頂花園給予獎勵。此外,還將在鹿特丹市內的馬斯河上修建實驗性質的“漂浮住宅”。由於是太陽能發電,民眾即便因災害被迫漂流水上,也可以生活一段時間。

    “沙上都市”計劃

    “沙上都市”計劃是在現有土地的基礎上用沙子堆砌高達6至10米的臺座,並在上面建設房屋。由於沙子的透水性好,雨水很快就會滲透下去成為地下水,也可以作為生活用水使用。

    不僅如此,“沙上都市”就是為了一併解決水患、地表下沉和鹽鹼化這三大問題。據悉,有公司已經開始在阿姆斯特丹以東30公里的新興城市阿爾默勒著手興建第一批3000套住房。這裡是上世紀60年代完成的荷蘭最新的填海造地,一方面擁有緊鄰阿姆斯特丹的便利性,一方面也面臨水患威脅。

  • 5 # 斯里蘭卡小妞

    荷蘭,其實它的英文為Netherlands,因為它的兩個省——北荷蘭省(Noord-Holland)和南荷蘭省(Zuid-Holland)是這個國家最發達、最有名的的兩個地區,所以又被稱作荷蘭(Holland)。Netherlands意思是“低地國家”,它是中世紀歐洲一個地區的名字,不僅包括今天的荷蘭,還包括比利時和盧森堡。因為荷蘭面臨大西洋的北海,土地平緩,沒有山峰,只有約50%的土地超過海平面一米,所以荷蘭是一個名副其實的低窪國家。

    關於荷蘭的歷史,我曾經在關於比利時的文章中略微介紹了一些。其實,在神聖羅馬帝國時期,在這片土地就是多個小的“低地國家”。在哈布斯堡王朝的統治下,這一地區開始使用尼德蘭的名字,包括今天的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16世紀後半葉,因為尼德蘭北部的人民不堪西班牙的殘暴統治,爆發了長達80年的獨立戰爭。最終尼德蘭北部獨立,成為了今天的荷蘭。儘管國際上習慣性的沿用“荷蘭”這個通稱,但是“尼德蘭”也就是“低地國家”其實是它真正的名字。

    作為一個名副其實的“低窪國家”,荷蘭有26%的國土都低於海平面,因此保護腳下的土地成為荷蘭人幾個世紀以來的頭等大事。早在800年前,海水衝進荷蘭內地,造成了數萬人遇難。為了保衛自己的家園,早期荷蘭人使用木樁等搭建阻波柵、挖掘淺溝,來防止海水的侵襲。但是,由於地形原因,原始防洪方法並不能阻止氾濫的海水,水災十分頻繁。所以,荷蘭人開始了長期的、大規模的圍海造陸行動。比如,一方面修建攔海大堤,另一方面利用海水的排出後的空地建立田地。荷蘭有許多城市名字結尾都是dam,即堤壩,像首都阿姆斯特丹、著名的港口鹿特丹等,都是起源於城市附近河流上的大壩,而這些大壩也成為荷蘭人捍衛自己家園的海上長城。

    除了修建大壩,荷蘭人還修建風車用於排水。我們都知道荷蘭又被稱作“風車之國”,隨處可見的風車成為荷蘭一大景觀。其實當荷蘭從德國引入風車最初的目的就是利用風力而排水,將低於海平面低窪地區積水排出到河流或者海洋,避免被海水淹沒。風車日復一日的轉動,低窪處的水也被源源不斷的排出,保護了當地居民的生活。

    作為國土有一半以上低於或幾乎水平於海平面的國家,荷蘭人利用幾個世紀的時間,堅強的與大海抗爭,不斷的改造著自己的家園。

  • 6 # 跟著地圖看世界

    我從荷蘭的中文翻譯來回答。因為荷蘭的名稱跟低窪有關。先談幾個知識點,一目瞭然:

    1.荷蘭的最高點是位於南部林堡省東南角的瓦爾斯堡山(Vaalserberg),海拔323米。荷蘭地勢最低點在鹿特丹附近,為海平面以下6.7米。

    2.荷蘭國土中,只有約50%的土地高於海拔1米。其國土中,低於海平面的土地,絕大多數是人造的。

    3.現今荷蘭國土總面積中,有17%是人造的。

    4.尼德蘭的字面意義,為“低地”,即低地國家之意,這個名稱來自於它國內平坦而低溼的地形。但因為比利時與盧森堡在歷史上曾經屬於荷蘭的一部分,在法語及西班牙語中,包括比利時與盧森堡,都可以稱為低地國,要視語句的情境來決定它所說的國家。

    具體回答見下文:

    重塑國家形象:荷蘭英文名稱棄用Holland 中文名稱到底如何翻譯?

    https://www.toutiao.com/i6745411474618843651/

    位置圖

    荷蘭王國

    當荷蘭(Holland)最常用來談及荷蘭(Netherlands)時,“荷蘭”(Holland)實際上只是荷蘭(Netherlands)的一部分。當荷蘭人談及荷蘭(Holland)時,他們的意思是南荷蘭省和北荷蘭省。但荷蘭(Netherlands)還有十個省份。到19世紀the Netherlands(意指低地)成為荷蘭的正式國名,但對外仍不時沿用Holland。此變動是荷蘭重塑國家形象計劃的一部分。

    荷蘭省份區劃示意圖

    壹重塑形象,展示開明、創意、包容的“品牌名稱”:荷蘭英文名稱棄用Holland 正名the Netherlands。

    荷蘭外交部發言人稱,計劃旨在將國際對荷蘭的焦點由以往常見的聯想,例如吸食大麻等消閒性藥物文化,或是阿姆斯特丹的紅燈區等,改為展示荷蘭開明、具創意及包容的面貌,因此需要統一的“品牌名稱”。

    發言人續稱,以往政府為求國名便於外界辨認,以助推動出口、旅遊及宣揚荷蘭文化與價值,而繼續使用Holland,但公眾均同意最好使用國家的官方名稱,今後國家足球隊及其他國家隊代表均會以the Netherlands的名義出賽。

    發言人表示,“荷蘭政府、荷蘭旅遊與公約理事會、私營機構(包括荷蘭工業和僱主聯合會)的有關各方,就荷蘭的形象達成協議,我們希望以實質性和明確的方式,讓世界其他地區知道有關荷蘭的正式名稱。”

    荷蘭預料在2030年,將有4200萬名遊客到該國旅遊,去年到荷蘭旅遊的外國遊客有2400萬人。荷蘭希望在國家正名後,能吸引遊客到荷蘭的其他地區旅遊,而並非只是到阿姆斯特丹旅遊而已。

    荷蘭在哪裡?

    衛星地圖,2000年5月

    荷蘭(荷蘭語:Nederland),音譯尼德蘭,直譯低地之國,是主權國家荷蘭王國下的主要構成國,與美洲加勒比地區的阿魯巴、庫拉索和荷屬聖馬丁等四個主體,共同組成這個主權國家。

    荷蘭的領土可分為歐洲區與加勒比區兩個部分。

    “黃金時代”的荷屬殖民地示意圖。荷蘭東印度公司管理淺綠色地區;深綠色地區則為荷蘭西印度公司掌控

    歐洲區領土位於歐洲西北部,瀕臨北海,該國東與德國接壤,南與比利時比鄰,並與英國隔海相望。

    加勒比海區,位於美洲加勒比海地區,包括博奈爾島、聖尤斯特歇斯島和薩巴島三個小島。荷蘭加勒比區是荷蘭本土三個特別行政區,又稱BES島嶼。

    加勒比地區的領土由荷蘭本土管轄(綠色部分)

    荷蘭最大的三個城市分別為阿姆斯特丹、鹿特丹與海牙。阿姆斯特丹是憲法確定的正式首都,然而,政府、國王的王宮和大多數外國駐荷蘭使館都位於海牙。此外,國際法庭也設在海牙。鹿特丹港,位於鹿特丹,為全世界進出量第八的大型港口。

    俗稱的荷蘭國土中,只有約50%的土地高於海拔1米。其國土中,低於海平面的土地,絕大多數是人造的。從16世紀開始,荷蘭人利用風車及堤防排幹積水,逐步由海中及湖中製造出圩田。現今荷蘭國土總面積中,有17%是人造的。荷蘭是一個人口非常稠密的國家,其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里406人,若不計入水域面積則是每平方公里497人。在全世界上,也只有孟加拉、中國臺灣省、南韓的總人口數與人口密度,同時高於荷蘭。儘管如此,荷蘭是世界第二大的糧食與農產品出口國,僅次於美國。

    荷蘭的最高點是位於南部林堡省東南角的瓦爾斯堡山(Vaalserberg),海拔323米。荷蘭地勢最低點在鹿特丹附近,為海平面以下6.7米。

    叄荷蘭(Netherlands)還是荷蘭(Holland)?Nederland中文名稱到底怎樣翻譯?

    荷蘭的正式國名,為荷蘭語: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中文所稱的荷蘭(荷蘭語:Holland),嚴格來說,是指尼德蘭王國中一個地區的名稱,也就是北荷蘭省與南荷蘭省兩地的合稱。荷蘭的名字首先出現在哈勒姆周邊地區,到1064年被用作整個縣的名稱。到了12世紀初,荷蘭的居民在拉丁文字中被稱為Hollandi,非正式地用於英語和其他語言,有時包括荷蘭語本身,意味著荷蘭的整個現代國家。在七省聯合王國時代,荷蘭是其中土地最大、人口最多的地區,因此被用來轉喻代指荷蘭王國整體。荷蘭的名稱也經常被非正式地用於指荷蘭的整個國家。這種用法在其他國家被普遍接受,也被荷蘭人自己使用,但也有對此稱呼敏感的人。但在其國內不一定被廣為接受,特別是對來自其他省份的居民來說,使用荷蘭來稱呼他們的國家,並不禮貌。在正式場合中,則使用其正式國名“Nederlanden”。

    在許多其它語言中,包括在加勒比海地區,常把“荷蘭”(Holland)當成這個國家的國名。因為歷史因素,漢語將荷蘭(Holland)這個非正式名稱承襲下來,作為尼德蘭(Nederland)這個國家的正式稱呼。中文環境下一般不區分“Nederland”(尼德蘭)和“Holland”(荷蘭)及Dutch,一律翻譯為“荷蘭”,因此容易導致混淆。例如1806年至1810年期間,由法蘭西第一帝國所扶持的一個傀儡國的正式國名是法文“Royaume de Hollande”與荷蘭文“Koninkrijk Holland”,在中文中常一律翻為“荷蘭王國”,但它們的原始名稱其實是不同的。

    風車

    尼德蘭的字面意義,為“低地”,即低地國家之意,這個名稱來自於它國內平坦而低溼的地形。以普通名詞的單數形式出現時,即Nederland,通常指的只有這個構成國在歐洲區的領土部分;使用普通名詞的複數形式,加上冠詞,就成為專屬名詞,用來作為整個主權國家的名稱。但因為比利時與盧森堡在歷史上曾經屬於荷蘭的一部分,在法語及西班牙語中,包括比利時與盧森堡,都可以稱為低地國,要視語句的情境來決定它所說的國家。

    在尼德蘭這個正式名稱之外,因為歷史因素,這個國家還有一些俗稱。例如,在16世紀時,這個國家常被稱為佛蘭德(Vlaanderen)。在中國,直到清末,都還有人曾經用法蘭得斯來作為這個國家的稱呼。

    另一個常見的英語俗稱“Dutch”,用於稱呼荷蘭的主要族群,也就是荷蘭人。

    肆中國古籍中的“荷蘭”

    尼德蘭在明朝末年開始與中國交往,最早華人稱之為紅毛鬼、米粟果、紅毛番,也稱為荷蘭、波斯胡、紅夷、紅彝。

    《職方外記》和《瀛寰志略》稱呼為法蘭得斯。《廣東通史》稱“紅毛鬼,不知何國。萬曆二十九年,二、三大舶頓至豪鏡之口。其人衣紅,眉發連須皆赤,足踵及趾,長尺二寸,形壯大倍常,似悍澳夷。”張燮《東西洋考》稱為紅毛番,《臺灣府志》稱為紅夷。《明史》中,稱為和蘭、阿南,《清史稿》同樣稱和蘭。在《海錄》稱為荷囒,又有賀蘭、荷南等稱呼,在1794年,乾隆皇帝下旨改稱荷蘭,此後成為官方稱呼。然據同治2年簽署之《中荷天津條約暨另款》與光緒27年《辛丑和約》,皆稱荷蘭為大和,因此大和、和國可視為晚清官方對荷蘭之正式譯名。《海國圖志》稱此地區為尼達蘭,此國為荷蘭。漢語中,稱呼為荷蘭、和蘭、賀蘭、阿蘭陀、荷蘭陀等,皆源自於荷蘭語。日文漢字譯為“和蘭”。

    荷蘭(Netherlands)是一個自由和寬容的國家。這並不意味著一切都是允許的,但荷蘭人一般對言論自由、同性戀婚姻和使用軟性藥物持有開放的態度。

  • 7 # 大唐說史

    荷蘭處於地處萊茵河、馬斯河和斯凱爾特河的河口三角洲地區,國土面積很大部分河水沖刷形成的,就是說在人類活動之前那裡是大片的沿河灘塗地,它的形成類似於現在的黃河三角洲地區。

    荷蘭是歐洲早起的商業繁榮地區,隨著商業的發展,和對土地的需求,13世紀以來,荷蘭人開始圍海墾地,至今共圍墾出7000多平方千米的土地,相當於荷蘭陸地面積的五分之一,如今荷蘭國土的18%是人工填海造出來的。“低窪之國”就逐漸形成了。

    很像中國的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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