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紅色收藏家姜小平
-
2 # 讀桑度桑
這其實是個文學理論常見的問題。
我們要知道,文學創造首先是理解、反映和闡釋物件世界的認識活動。真善美及其統一是文學創造的審美價值追求。
真。認識活動的價值取向是以歷史理性來追求真實的。雖然,真的並非都是善和美的,但是善和美卻一定是真的。沒有真,善和美就失去了根據。
實踐證明,作家對世界的理解、反映和闡釋只要是合情合理的,他的作品就會具有真實性的品格,才會讓讀者信任和認同。比如陳忠實的現實主義小說《白鹿原》,白鹿多次顯靈出現,讀者知道這在現實裡是不可能存在的,但是都能明白書裡的白鹿其實是美好、運氣與白鹿原這方土地凝聚的樸實、勇敢、生命力的化身。這些抽象的精神是真的。
真,是文學的審美價值追求實現的基礎。
善。美作為情感評價價值追求具有高尚品格和功利取向。魯迅在談到真善美作為文學批評的美學標準時,曾把“善”置換成“前進”一詞,即有利於社會進步的意思。這就把善的內涵具體化了。
所以善,包含作家對社會的評判及對美好的嚮往追求,同時這一評判和追求也有利於社會人生髮展。這不僅僅是人物形象裡的善惡之分,而且作家滲透在作品的向善的價值取向,以及讀者閱讀後感受到的由善受教的結果。
比如《巴黎聖母院》裡的卡西莫多雖然外在形象是醜陋的,但是他內心依然有善良美好,能獲得讀者喜歡。
美根植於真,還源於善。
美。文學不同於現實,還要按照美的規律進行形式創造,境界是美的,體現為文體昇華。當藝術真實的真及其蘊含的情感評價成為真善統一時候,這統一便構成了文學創造追求的審美價值。
然後這個美還處於內容狀態,還需要相應的形式創造以外化體現,變成藝術文字。文學作為藝術的一種,必然有存在的形式,語言文字、各類體裁就是他的表現形式,如果文學沒有審美那他必然淪為普通文字,缺乏藝術昇華。《紅樓夢》作為古典名著之一,就是以其極高的藝術價值、審美高度、極強的藝術表現力而充滿力量,黛玉外貌身形是美的,但是為落花流水動情感同身受的精神獨立與美麗,更是她成為不朽藝術形象的根本原因。
總結,文學與真善美“真”,文學是一種認識的獲得,是以內在尺度創造藝術真實,也就是求“真”,體現為“歷史理性”。“善”,作為審美活動,文學創作帶有情感地評價物件,核心是尚“善”,體現為“人文關懷”。“美”,文學創作還要按照美的規律進行形式創造,為情感評價所把握的藝術真實“造型”,使之成為藝術文字,境界是呈“美”,體現為“文體昇華”。總而言之,真善美,是文學創造的價值追求。三者是相互融通的,就內在機制而言,可以概括為,“藝術真實”與真有關、“情感評價”與善有關、“形式創作”與美有關。
參考書籍:《文學理論教程》(童慶炳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11月第四版)、《文學理論教程輔導及習題集》(秦為忠主編,崇文書局2010年5月第2版)等。
回覆列表
文學藝術中的真善美文藝批評中檢驗作品的社會意義和藝術價值的美學標準.真,即藝術的真實性,指作品是否正確地反映了生活的本質,以及作者對所反映的生活有無正確的感受和認識.善,即藝術的傾向性,也就是作品所描繪的形象對於社會具有什麼意義和影響.美,即藝術的完美性,指作品的形式與內容是否和諧統一,是否有藝術個性,是否有創新和發展.真、善、美的涵義並不是一成不變的,是隨著社會鬥爭和藝術實踐的發展變化而發展變化的.抽象的、超脫時代、超社會、超階級的、永恆的真、善、美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