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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求之

    所謂流行音樂,是指那些結構短小、內容通俗、形式活潑、情感真摯,並被廣大群眾所喜愛,廣泛傳唱或欣賞,流行一時的甚至流傳後世的器樂曲和歌曲。這些樂曲和歌曲,植根於大眾生活的豐厚土壤之中。因此,又有"大眾音樂”之稱。

    流行音樂是一個音樂流派,它是區別於搖滾、朋友、鄉村等派系的一種音樂型別。只要達到一定流行度的音樂都可以稱作“流行音樂”。

    1.流行音樂是一個音樂流派,它是區別於搖滾、朋友、鄉村等派系的一種音樂型別。如果是這樣的話,我想知道流行音樂在樂器、旋律、歌詞等方面有什麼顯著特徵呢?

    2.只要達到一定流行度的音樂都可以稱作“流行音樂”,但這就有一個問題,假設民謠越來越火,像李志、趙雷、好妹妹之類民謠歌手的歌曲傳唱度越來越高,他們的音樂是不是也可以被劃為“流行音樂”?

    1、重金屬(heavy metal): 重金屬搖滾歌曲特點:它的織體不受任何形式的限制,追求一種劇烈的刺激性效果,採用一流電聲裝置,演奏者要有追求極端的心態和高超的演奏技巧。

    2、硬搖滾(Hard Rock): 硬搖滾與重金屬二者界線十分細微,硬搖滾的歷史更為悠久,它直接源於“節奏與藍調”,經常用刺耳的聲音唱出快節奏的旋律。

    3、朋克(Punk): “朋克”音樂明顯源於早期搖滾樂中的硬搖滾部分,它帶有極度春強烈的反抗精神,富有鮮明、強烈的戰鬥性。

    4、民謠(Folk): 民謠主要源於民間樂曲,在搖滾中用一系列的搖滾手段來表現,具有很強的感染力。

    5、流行(Pop): 流行通以32小節為變,8小節為一段,注重節奏和旋律。

    6、說唱(Rap): 以簡單節奏為主,偶樂加入分解和絃,歌詞押韻流暢。

    7、爵士(Jazz): 小柯《烏鴉》、丁薇《斷翅的蝴蝶》。

    8、宗教搖滾: 王勇《往生》此專輯將西藏的梵音和西方搖滾綜合在一起,使西方樂器與中國傳統樂器的不和協成為不可少的互補元素。

    9、迷幻搖滾: 迷幻搖滾採用一些特殊技巧如瓶頸奏法等。使人聽後產生無盡遐想,如走夢境。如:竇唯《黑夢》。

  • 2 # 鄧柯

    流行音樂有很多劃分方法和劃分依據。最準確的還是根據各風格在音樂上的特點進行的音樂劃分。

    比如 Blues 音樂的核心音樂特徵在於:

    1、Blues 調式(1 2 b3 5 6 b7,但也有很多相應的變體)以及 Blues 音的運用(介於 3 和 b3 之間的音)

    2、Call & Response 結構

    3、12小節結構(twelve-bar blues)

    在此基礎上,還會呈現出一些其他的音樂上的特點,比如:

    通常以歌手吉他演唱的方式演出

    有大段的吉他即興 Solo(而且 Solo 的韻味和細節也直接決定了歌手的整體水準)

    常使用搖擺(swing)律動,其節奏型接近於三連音,或者是符點八分音符加十六分音符(每首作品在演出時都有可能處理成不同程度的 swing)

    當然,布魯斯音樂還有一些在文化或者歷史上的特徵,比如它發源於19世紀末美國南方的底層黑人群體中,Blues 吸收了美國傳統音樂、美國民謠、黑人靈魂歌曲、宗教讚美詩的元素,並且在發展的過程中也影響了爵士樂、R&B 和搖滾。

    以上這些特點,都是從不同角度、不同層面對音樂進行的總結。前面兩段更多的是從作曲和演奏的角度進行總結和概括,而第三段是從音樂學(Musicology )角度進行的研究。

    需要注意的是,從文化和歷史上對音樂的研究,有助於聽眾理解音樂,但無助於從業者創作音樂——換句話說,假如跳過了對音樂自身特徵(調式、律動、和聲、配器)的研究,單憑文化與歷史的瞭解,是無法創作出 Blues 音樂的。而一個音樂人假如掌握它在音樂上的特徵,即便 TA 對 Blues 的歷史和文化的來龍去脈完全不熟悉,也並不妨礙 TA 寫作、演奏地道的 Blues。

    所以,基於各個音樂風格在音樂上的特徵進行的劃分,是最準確的。

    在很多媒體或者音樂平臺上還有很多對應著其他音樂分類方式的音樂名詞。例如「獨立音樂」(indie music)這個詞,最早描述的是八九十年代的一批獨立音樂人,他們不願意附合在大唱片公司旗下製作那些迎合市場迎合聽眾口味的音樂,為了保證他們自己在音樂上的獨立於獨創性,他們自己開設廠牌、獨立運營,所以他們的音樂就被稱為「獨立音樂」,在很多的音樂媒體上,也把「獨立音樂」當作一個單獨的音樂品類,或者說音樂劃分標準。

    這批獨立音樂當時在音樂上確實有所創新,並且呈現出一種和主流商業音樂不一樣的氣質。但後來大的跨國唱片公司也意識到這些獨立音樂的商業價值,紛紛收購了這些獨立廠牌(但仍然保留這些廠牌的獨立運營),並加大它們的商業推廣利潤,用這些打著「非商業」旗號的獨立音樂賺取了非常多的商業利潤,這些「獨立音樂」實際上也並不再獨立了。而現在很多事實上運營很「獨立」的音樂人(比如好多網路歌手,音樂就是自己一個人在家鼓搗出來的,多獨立),在音樂風格和形態上並沒有特別之處(反而製作得很粗糙),所以在目前這個時間點上看,音樂的製作於運營方式是否獨立,並不關係到音樂形態與品質,「獨立音樂」這個概念也變得越來越沒有意義。

    其他相應的概念還有「復古音樂」(復的是哪年的古?60年代?80年代?),「實驗音樂」(好像打著實驗音樂的旗號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把歌寫得難聽了)等等。這些都不是音樂概念,而更像是一個文化概念、營銷概念。依據這些概念對音樂進行的劃分,通常也是含混、模糊而不準確的。

  • 3 # 鄒小櫻

    這個問題蠻有意思的。

    我們把古典音樂和流行音樂進行區隔。這兩者之間,涇渭分明,基本上不會搞混。當然也有個例,比如皮亞佐拉,他把探戈這種通俗音樂提高到嚴肅音樂的高度——但其實還是不會說這是嚴格意義的古典音樂。

    至於流行音樂的內部呢?簡單地說,什麼搖滾樂啊,民謠啊,電子樂啊,爵士樂啊,等等。好像挺簡單的。可實際上,並非如此。

    舉個例子:Lady Gaga是不是搖滾樂呢?她聽起來又像是電子樂?Bob Dylan到底是民謠還是搖滾還是布魯斯?好像什麼都有一點。在當下,用風格去劃分流行音樂,好像是越來越不可能了。

    不過我們還是會用這樣的方式進行區隔。這好像是最簡單的、幫助我們對音樂進行有效分類和篩選的方式。

    但,請問,我們進行這樣分類的目的,究竟是什麼?

    為什麼我們要人為地對音樂進行這種分類呢?

    音樂消費不同於超市購物,不會有一欄貨物是食物,有一欄貨物是廚房用品,不會的。

    我們的分類,是幫助我們回到音樂的應用場景。你希望這首歌曲,給到你怎樣的感受,讓你獲得什麼。對於我們的需求。所以,目前的主流的音樂流媒體服務平臺,都會把Genres和Moods放在一起。

    如下圖:

    我覺得,應用場景和解決需求,才是現在正確的對音樂進行分類的方法。

    我要助眠,我想放鬆,我要運動,我要乾點家務活,我要寫一份ppt,我在和情人一起燭光晚餐,給我點燥的,派對馬上開始!

    這樣就好。

  • 4 # 鬱鈞劍

    關於什麼是流行音樂,說法很多,比如流行的說法是它是相對於傳統音樂而言的音樂門類。流行音樂起源於二十世紀初的美國,是在布魯斯、爵士樂、搖滾樂等大眾音樂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其歌曲風格多樣、形態豐富、結構短小、內容通俗、形式活潑、感情真摯等。

    有人認為,流行音樂是一種“風格”,是想把流行音樂與流行歌曲以及通俗唱法相區分。這種觀點認為,流行音樂是一回事;流行歌曲和通俗唱法又是另一回事,流行歌曲和通俗唱法僅僅是流行音樂的一部分。

    也有人把流行音樂認定為“商品音樂”,說它是指以盈利為目的而創作的音樂,它的商業性、娛樂消遣屬性很強。因為它的市場性是主要的,藝術性是次要的。當然,關於究竟什麼是流行音樂,這就要見仁見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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