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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微笑英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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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再遇丶洛城
江母該以什麼理由起訴劉鑫呢?故意殺人,間接殺人,還是謀殺?
我想以上都沒有,世上分好人壞人,但是壞人不等於犯法,江歌保護劉鑫而死亡,就法律而言,江母可以讓劉鑫作出民事賠償,但是賠多少,這要看法官怎麼判。
我不怕你們來攻擊我,我認為劉鑫不是好人,也不是壞人,只能說她是一個懦弱的人。法律不會給予她制裁,但是輿論卻給出了制裁。
我真的認為輿論是錯誤導向,陳世峰是殺人犯,證據確鑿,他是壞人,更是個犯法的壞人。但是劉鑫不是啊,她沒有犯法,沒有殺人。但是卻受到了無數的攻擊,或許很多人都不知道誰殺了江歌,只知道劉鑫就是十惡的王八蛋,這真的對嗎?
起訴劉鑫是江母的自由,我們管不了,但是該以什麼罪名起訴,怎麼起訴,去哪裡起訴,這是一個很複雜的過程。
我說劉鑫是個懦弱的人,那麼江母,不能說是一個好人,但也絕對不是壞人,她只是一個失去女兒,愛女心切的可憐人。
其實這件事對我們而言,就是對於朋友。能幫忙的,就盡力去幫,幫不了的,真的不要去幫。就像這件事,我想劉鑫不會去感謝江歌。
很現實,也很無奈。
所以我認為,江母即使起訴劉鑫也沒有勝算,做法也太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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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辣媽育事
我想用一句話來回答這個問題:
之所以江母起訴劉鑫,是因為一個母親對女兒的摯愛和正義對邪惡的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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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話農業
相信眾口鑠金,積毀銷骨的力量!即便法律無法制裁,但情感所向、人心所向是無法逃避的。
我們不詛咒誰活得不好,因為每個人都辦過錯事,即便對己來說很小,但也許對對方來說很大。但是堅決不祝福惡人好,這是一個社會的良知和道德精神,做錯就要接受處罰,承擔後果!還記得上學的時候有一道期末必考的名詞解釋叫【輿論審判】,當然這是一個要儘可能避免的現象,可針對江歌案,針對劉鑫,輿論就是對其最好的懲罰。
想必這樣從家庭教育,到骨子內在都惡毒到令人咂舌的女人,沒男人敢娶吧,沒單位敢要吧,沒朋友可交吧,那麼好就和她那可愛的父母孤獨終老,如同過街老鼠一般吧!
至於江歌媽媽,希望阿姨能帶著心裡的女兒一直好好地生活下去。人有三次死亡,第一次是醫院宣判的,第二次是入土為安,親朋好友最後一次送別的,第三次是由我們自己可以決定的,只要沒有被遺忘就不曾離開,我相信這第三次永遠不會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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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隻超有毅力的蝸牛
1,如果這件事發生在自己身上。就不會再有這樣的問題。劉鑫那麼賤。別說最為母親,如果江歌沒有母親,我是她唯一的親人,我誓死要弄死劉鑫。2,如果法律不判劉鑫的罪,幫兇,判無期。我是江歌母親就殺了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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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賣天津特產的廣告醬
人活著就為了爭一口氣,江母起訴劉鑫是為了告訴我們,善惡終有報,為人要對得起良心。江歌為朋友兩肋插刀可謂仗義,而劉鑫推卸責任謊話連篇,恩將仇報,江母起訴劉鑫,是為了擺正社會的價值觀,讓善人的善舉得以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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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張小雯9
劉鑫絕對撒謊,現在靠鱷魚的眼淚來掩飾自己的無辜,大眾不要被她的心機打動,要江媽和社會一個公道,不然天理難容,人間的法律和規矩是起什麼用的??????不就是治理秩序的嗎?那麼看如果法律都制裁不了惡人。制裁不了敗壞良知的惡人。那將會有越來越多的人效仿劉鑫這樣道德倫理敗壞之人,這樣無辜的好人將會收到傷害和和平,所以這不是一件簡單的殺人案,必須嚴格處理。不要被有些媒體或者劉鑫的水軍所糊弄過去,必須站出來勇敢的承認錯誤。有錯能改,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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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心理諮詢師蔣敏
我看到的,是一個連活都快活不下去的一位失獨母親,一位寡母。我們說,孤兒寡母,如今,連孤兒都已不在,寡母如何存活?
喪親,尤其是單親母親如果失去孩子,幾乎可以完全摧毀她的意義感和對世界的聯結,最終導致個體心理消亡。還有相關對喪失孩子的父母進行的研究發現,類似江歌媽媽這種沒有婚姻支援,又身體狀況欠佳的家庭,如果遭遇成年孩子喪失,那她必須建議其良好的意義感,否則心理痛苦以至會危及生命,而這個意義感就是聲討劉鑫,一天沒有說法,江歌媽媽就一天不會放棄,因為她是她餘生的全部意義。江歌事件,顛覆江歌媽媽所持有對這個世界的認知圖式,比如:“人應該善良”、“朋友該互相幫助” 等。如果討不回像樣的說法,如果看不到她之前的認知模式得到驗證,我想,江歌媽媽是難捱的。
所以,江歌媽媽說:支援劉鑫把我告上法庭。因為,她的傷痛,還需要一遍又一遍的梳理,一遍又一遍的重複被提起,一遍又一遍的去緬懷女兒,情緒,也就在這一遍又一遍的重複與與鬥爭中得到宣洩,這個,才是目前對她最好的療愈。
所以,當有攻擊江歌媽媽的聲音出現,江歌媽媽,我們的選擇,都只能是憤起抗之。因為我們不會選擇做冷漠的看客,起碼,我們要讓江歌媽媽知道,她不是孤單一個人,這個世界,善良還在,道義還在。
圖|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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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寂寞小神仙22969
可以起訴劉鑫過失殺人!因為劉鑫把房門鎖了 致使江歌遇到兇殺威脅沒有了逃生的後路!而劉鑫在法庭提供假證 在法庭聲稱自己沒看到沒聽到 ,而劉鑫報警電話裡都能聽到案發當時按門鈴的聲音和劉鑫喊話的內容!劉鑫再狡辯自己案發時啥也沒聽到 啥也沒看到 啥也不知道 那就是做假證 撒謊! 劉鑫包庇罪犯陳世峰 案發後 警察到了案發現場劉鑫沒有跟警察說實話 沒有指正陳世峰是行兇者 致使殺人犯陳世峰逍遙法外數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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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美國劉龍珠律師
從劉鑫江歌案看男女間的那點狗血破事
愛情自古以來是永恆的話題,愛情之美好自不用說,花前月下,紅袖添香,英雄都難過美人關。然而當一朝夢碎,柔情不再,美人瞬間可變為冰美人,英雄變成狗熊,也難挽一寸芳心。這時,“狗熊”面臨一個人生的終極哲學問題“生還是死?”“她死還是我死?”
兩個人做出了截然相反的選擇。
江歌案在近兩年前引起了巨大的轟動。近日,江歌媽媽微博發文稱已準備在中國對劉鑫提起法律訴訟。悲劇起始於一樁破碎的愛情,而江歌在這場愛情悲劇本不該有姓名。惡行實施者陳世峰,當時因不堪忍受當時的女友劉鑫提出分手,陷入了瘋狂狀態,不惜對劉鑫進行跟蹤、威脅甚至暴力。我們沒有辦法說這是陳世峰對愛情的執著,要求複合對他而言只是妄圖贏回自尊的應激反應,他不能接受的不是“分手”,而是 “被”分手。而劉鑫的躲避更刺激了陳世峰的神經,使得他不惜以死相逼,然而刀鋒“指向”的是冷漠拒絕他的前女友,陰差陽錯或是蓄意而為,江歌替閨蜜劉鑫成了刀下冤魂。幸而,雖沒有向他的前世“兄弟”陳世美一樣死於鍘刀之下,但陳世峰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同樣不堪忍受女友拋棄,憤而以死相逼的小張,相比較起來則“高尚”了許多。他沒有選擇傷害他人,而是結束了自己的生命。這場悲劇中,相較陳世峰的瘋狂,小張更是卑微。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做牛做馬,堪稱“新好男人”,換來的仍是前女友不變的“我已經不喜歡你了”。為了挽回女友,小張牛肉麵捨不得吃能以泡麵充飢,褲子破了也沒錢補,省吃儉用終於捧著價值近6000美元香奈兒來到了前女友的面前,然而前女友纖手一抬“這個包包顏色太醜,我不喜歡”,而小張聞言卻仍欣喜若狂,“只要收下了包,就證明我還有希望”。小張是真的已經低到塵埃裡,而前女友毫不為所動,與新男友甜甜蜜蜜,面對小張愛的控訴,嚴正教育小張“成熟點,愛回去是我的權利,不是義務”。
雖然是截然不同的做法,然而這兩個案件男主人公的行為動機都是類似的:不甘放棄已經結束的愛情。然而,這真的是因為愛情嗎,還是隻是對自我奉獻的感動或是“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然而不論如何,自尊自愛是底線,妄圖以金錢換取愛情的,東哥腰纏萬貫,依然懂得以個人魅力爭取愛情的道理。自尊自愛的女性不會貪圖蠅頭小利,香奈兒能換回的女孩也不值得珍惜,以“死”相逼更是不可取,不如給自己點一碗牛肉麵,再加份五香豆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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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劉鑫為什麼會被更多的輿論譴責是有原因的,為什麼那麼多萬人要罵她,要指責她,這個問題她自己想想,她在局面見江歌媽媽時說的阿姨我沒有鎖門,然而呢,在法庭上說看不見,聽不到,我覺得凡事有道德有良知的人都不會這樣,江歌媽媽必須起訴劉鑫,讓她受到應有的懲罰,讓她知道這件事她需要付很大的責任,讓她知道什麼是責任,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