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吾給我敬禮
-
2 # 頁川木木侃三農
酒逢知已千杯少,話不投機半句多,能在同一桌喝酒吃飯的人非親即友,作為親朋之間,上了酒桌難免不勸酒,喝多了喝醉了也是常事,常言說“酒醉心明”,自已喝多了喝醉了自已應該是心知肚明的,作為開車的人更應知道喝了酒開車是違法的,決對不能上路,頂著法律辦事後果必自負。作為喝醉酒需要自已回家的人應由同桌人護送回家,如果同桌喝酒的人明知他人喝醉而不予護送應承擔民事責任。廣告詞說得好“勁酒雖好可不要貪杯哦”。
-
3 # 長江三農
同桌喝酒的人有失護送之責,沒有找代駕,沒有送醫醒酒,在飲酒過程中沒有規勸死者少飲,禁飲。勸酒、斗酒,敬酒,罰酒,猜拳行令等導致死亡者醉酒的確實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死者是成年人,對醉酒的後果有預見性,還要喝醉,並且醉駕違反了交通規則,也存在過錯,承擔次要責任!
賠償標準,死者是農業戶口可能少一點,非農戶口可能多一點。在我們這兒農村戶口賠償標準在四十萬左右,城市非農戶口在八十萬左右。各地經濟發展不一樣,生活消費水平不一樣,死者贍養人和撫養人也不一樣,賠償責任也不一樣。七人可能共同承擔80%的責任,死者自行承擔20%責任。你弟弟提前離席承擔責任最輕!
-
4 # 美在世間
看你的描述:你弟弟是早走的,那麼現在就有幾個問題,第一你弟弟走的時候那些人有喝醉的沒有。第二個問題,死者的家屬用什麼理由起訴的。第三個問題是你弟弟走了以後他們又喝了多大一會(如果不是你弟弟看到別人喝醉了才離開的)。先說第一個問題,你弟弟走的時候,別人都還是很清醒的,那麼你弟弟走了,應該就沒有責任或是責任小一些。第二個問題,如果死者的理由是他們不該一起喝酒,如果不一起喝酒就不會出現問題的。那麼你弟弟也有責任。特別是你弟弟請人喝的酒。既然死者的家屬已經起訴了,你們還是請律師的好。既然進入了司法的程式,那就不要私了了。你們也請律師,按照司法的程式辦下去。如果你先賠了錢反而說明你們有錯了。再說既然死了人,人家又起訴了,你如果想私了,可能會永遠的被別人要挾。也許是一同喝酒的人把你弟弟牽扯進去的。總之,你們要請律師準備把官司打下去。
-
5 # 波波說事
首先你先了解一下具體情況。那位開車撞樹的同學(以下就稱為A吧),是否在酒桌上被其他的人灌酒,或者說酒後有沒有人勸說A不要開車。如果說沒有人灌他酒,酒後還不聽人勸非要自己開車回家,這些都屬於個人行為,與其他人無關,其他人也沒有法律責任。現在網路上都有報道過此類新聞,說XX因與同學或朋友喝酒出事,結果XX家人把一起喝酒的告上法院,但結果都沒有公播出來,我想那些都是博人眼球的新聞而已。還真沒在現實生活當中聽說過此型別的案子。以上也是自己的個人觀點而已,想真正瞭解還真得找律師。
你先了解下什麼是事幫責任:事故的責任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來劃分的,是根據雙方當事人對發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程度來確定。交警的責任劃分結論將會是下列五種責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負“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無責任”。則承擔不同的責任,承擔的賠償責任的比例也會不一樣,因為賠償責任是以承擔的事故責任為主要依據的。
根據我的理解你無須過多擔心,因為按你的陳述來看,你弟弟與案件沒多大關係。
-
6 # 達明哥1
如果你所說情況屬實,法官可能會判你弟無責賠嘗,至於全額你文中沒有說明原告要賠嘗多少,我古計都會有幾十萬,律師請與不請要看法官具體要你弟賠多少,少的話可以不請,必竟律師費也不少,多的話一定要請,最好連帶責任把樹的所有人,汽車製造公司,飲酒吃飯的老闆一起告上法庭。這樣可能會賠少點。
-
7 # 農業觀察員
因同學聚會、朋友聚餐飲酒發生的事故每年都有披露。對此事,被法律追責的倒是沒有過。但是無論死者父母透過那種形式追訴你弟,你弟他們作為死者同學都應該主動介入此事,講清聚會原由及真實情況,安慰一下老人,共同承擔起部分後事費用以取得死者父母的諒解,畢竟同學的死對家人的打擊是很大的。我想兩位老人也不可能因自己兒子的過錯而不依不饒的。
-
8 # 昭蘇老兵王文奎
屁話,有責任淮誰的責任,死者自責,〞開車不喝酒,喝酒不亓車〞他不知道?醉駕違法他不知道?醉了請代駕他不知道?只要不是硬勸強按應無罪,但需酒店證明才行,但作為同學應注情感,還是去參加死者追悼會為好,作為司機是〞手握方向盤,腳踏鬼門關〞戒酒吧!!!願死者一路走好,家屬們憑良心吧l節哀順便。
-
9 # 鬍子哥說北京土話
從你的描述看,你弟弟即使需要負連帶責任,也不是最主要的,因為他中途離開,且沒喝酒。那麼要看其在飯局裡是否有對死者的勸酒行為。
這個案件的主要責任還是死者本人,這毫無疑問,但死者家屬的這種主張也可以得到法律支援。我家樓下的小飯館也出過類似的事,哥兒幾個一起喝大酒,到凌晨離開時,其中一人倒在飯館門口猝死,法院最後判決參與酒局的其他人何小飯館老闆負一定法律責任,但主要責任人還是死者,因為其有獨立行為能力,可以對自己喝酒的行為負責,其他人只是沒起到勸阻的作用。
所以不用太擔心,請不請律師可以到法院的法律援助視窗諮詢,聽聽專業意見
-
10 # 老李108121881
有責任沒責任這一看勸沒勸酒,二看阻止沒阻止酒駕。你弟的情況分析如下:
1、你弟在他(出事故之人)之前離開酒場,在阻止酒駕方面沒有過錯,不擔責任。
2、你弟沒有喝酒,但不能說明沒有勸酒。如果有人證明你弟在酒場上沒有勸他(出事故之人)酒,就不會承擔事故責任。
-
11 # 菩提新客1
同桌喝酒的人因為喝酒的原因死了,其他同桌的人要賠償,常常見之於法院判決的報道。如果這樣的判決報道屬實,這個判決有悖於國家法律,是錯誤判決。喝酒致死的人是具備完全自主民事能力的適格自然人,應該對自己的任何行為承擔全部責任。喝酒之前應該能夠完整地預計喝酒的後果、醉酒的後果,放任這個後果發生,不論是醉死還是撞死,都是咎由自取。同桌喝酒的不用承擔責任,強行對其勸酒灌酒的除外。試想:國家法律禁止一切刑事犯罪和行政違法行為,對此國家在承擔施以處罰的權力之外,同時還承擔了監督保障責任。如果發生了刑事侵害,國家除了對行為人予以法律懲罰之外,國家難道還要承擔監督保障缺失或不力的責任對受害人作出賠償嗎?這個同桌喝酒的人因為喝酒原因死了,其他同桌人要賠償是對法律的曲解。
-
12 # 老巫婆45
主管上說國家法律說有責任那就是有責任。客觀的說,都是成年人,都有自己的主觀意識,你自己喝那麼多酒那是你自己的事,出事活該,跟任何人都沒有關係,你自己如果不喝酒別人會撬開你的嘴灌酒嗎?我自己從來不喝酒,人你怎麼勸我就是不喝,責任都在自己。國家法律規定的連帶責任自我認為也是出於同情出事者的家屬,讓大家都出點錢安慰安慰罷了!
-
13 # 我本善良75
可以諮詢一下有關部門,我覺得不必理會,因為國家法律規定不允許酒駕,酒駕本身就違法,那也就是說因為他自己的違法行為而造成的法律後果只能由他自己來承擔。但如果關係好,出於人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幫助一下以盡朋友同學之誼,但現在已經走上法律程式,依我看來連這個也可以免去了。
-
14 # 顧小毛1
謝謝邀請,這個問題嚴肅了,同桌人有責任嗎,有責任的,因為同桌人拼酒,喝了大多了,大家拼一瓶或拼幾瓶,或者說不夠意思啦,想說的話都在酒裡啦,等等越喝越興奮,快控制不住了,還在喝,你們不能控制酒量嗎,不能再喝了,酒後結帳回去在路上出事了,要我說你們這幫酒肉朋友至少有一半責任,脫不了干係,所以酒儘量少喝一些,不然不出事才怪呢,要控制酒量,適合為止,
-
15 # 夢在1151796868
不能追究其他人的責仼,他知法犯法,死有餘顧。作為朋友們,隨心願,可以給一些錢幫助。。。。比如有人請吃飯,這人由於吃的過飽,在回家的路上,走路太累,倒地悶死了,是不是家屬該去找勸他多吃飯人的責仼?
-
16 # 31043395
這個不能一概而論。是否承擔責任要看有無侵權行為。如果有侵權行為,應屬於一般侵權,(特殊侵權要有法律專門規定)一般侵權要複合四個構成要素,即違法性、過錯、因果關係、侵害後果。聯絡本案,是否勸酒、是否因醉酒而死亡?如果不符合侵權構成的要素就不應當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判決承擔賠償責任沒有法律依據。
-
17 # 老頭85257384
首先我不懂法律如何評判,個人認為一起喝酒,不勸酒的應該沒有責任,勸酒的人負主要責任。但如果是朋友因為一起喝酒出了車禍導致死亡,我們還是應該擔負一些經濟賠償比較好,對自己也是一種心靈安慰。提前離開並沒有勸酒應該不負法律責任。
-
18 # 上善若水145258025
以後喝酒建議先架攝像機,錄下過程,第二寫協議,簽字劃押按手印,第三給家人打電話請示,是否同意喝酒!本來一塊飲酒,大多是朋友,親人,適量用用增加感情,但意外不是每次都能預見的,特別是自己有病,自己明知可能的後果,卻不自律自控,死後把責任推給別人,是不是應該追究家屬的責任:因為你明知逝者出門可能遇到很多危險,但你卻放其出門,你就失職,沒有預算到危險,根子在家屬。還有生他的父母:你明知生下孩子總有一天會死去,你偏要生下他,這就是失職!當然,按死者家屬的邏輯,該追究的太多:酒廠,飯店、甚至是人類一一,如果沒有人類,肯定不會發生這種事!
-
19 # 成噸的傷害好難扛
1、你弟弟因開車沒喝酒。不存在於陪酒勸酒的行為,與關鍵詞酒字無關。
2、你弟弟十點鐘離開,其他同學與死者12點鐘酒後離開,其間相差兩小時。
3、訴狀的關鍵詞語是,酒後回家路上撞死。所以說與你弟沒啥關係。
……名牌律師看不上你這個小案子。自己起草一份答辯狀。抓住重點關鍵詞。酒與時間差。
-
20 # 希望你過的好又好
不怕,你弟弟沒有責任,因為他早早就離開了!現在連2歲的孩子都在說:”爸爸,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難道一個成年司機不知道,既是有責,也是最後一起走的人有責!不管如何,最後的結果是喝醉了,既然喝醉了,就要有人奉勸司機不要開車了,打的,或代駕,或叫沒喝酒的人過來開等等都是辦法,目的就是要負責把喝醉的人安全送到家,如果沒有做到,就要負一定的責任!
幾個月前,弟弟和初中同學七個人,晚上去飯店一起吃飯。弟弟由於開車了沒喝酒,十點有事先離開了,他離開時,別人還在喝。
半夜十二點多,請客的同學來了電話,說有一個同學喝醉了,在自己開車回家的路上撞樹上撞死了。
撞死的同學是家中獨子,上有父母,下有妻兒。喪事過後,他家把同桌喝酒的六人都告了,包括先離開的弟弟。現在等待開庭中。
我想問問大家,這種情況下,我弟弟要負多大責任,大概要賠多少錢,用請律師嗎?
回覆列表
應該視情節而論:如果是同桌同事勸酒導到醉酒,而又沒有盡到護理義務的應負責任;如果是同桌喝酒者不聽勸說,自己強行喝醉,就應該與任何人無關;再者說,一個正常有民事行為的人,自己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難道還應讓別人去負責嗎?中國自古就有以酒待客之道,婚喪嫁娶、親朋聚會、逢年過節都是需要酒宴應酬的,這就是中國從古傳下來人情味,有道是無酒不成席嗎。如果每每都要談到責任的話,那麼,人與人之間就沒有什人情味了,正如古詩人寫的勸君更盡一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