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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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廢柴柒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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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農夫夜語
年幼無知作惡為,多是新鮮玩好奇。
釀下後果潛意識,風險難控難預知。
法律界定尚有規,父母擔責莫推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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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寶山風聲水起
所謂的熊孩子,都是做父母或者是爺爺奶奶自身問題,熊孩子不是一種病,而是平常只要他(她.)一鬧就順著,這樣慢慢養成了一種壞習慣,還有就是完全沒人管,他(她)就變成無拘無束,有的熊孩子做壞事就是要引起大人的注意,還有就是覺得好玩好奇,再有就是逆反心裡,所以教肓孩子要從自身的言行做起,人是一種習慣動物,所以大人要陪伴孩子成長。
熊孩子和殺人犯之間,就只是隔著家長而已
兩歲的莉莉與其他兩個小孩子一起玩耍,進入了電梯,電梯的按鈕原本是在9樓,其中5歲的小男孩卻蹦跳著點亮了18層的按鈕。電梯到達9樓的時候,三個孩子本來一起走出去,其後小男孩卻將兩歲的小姑娘重新抱回了電梯,並將她一個人重新關進電梯,帶到了18樓。
電梯到達頂層開門的一瞬間,2歲的小姑娘本能地朝著外面的Sunny走去,誰想到頂樓的護欄失修,莉莉一腳踩空,從18樓墜樓身亡。
再回看電梯裡的監控錄影,2歲的莉莉驚慌地拍打電梯門的畫面,只有心痛!
日前公安部公佈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公開徵求意見稿)》,其中的第二十一條取消了現行《治安管理處罰法》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未成年人不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限制性規定,將初次違反治安管理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的年齡範圍從之前的“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修改為“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
那麼,14週歲以下的“熊孩子”犯錯,應該誰來負責任呢。根據法律規定,7歲以下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10歲以上14歲以下在民法中規定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刑法規定14歲以下未成年人不負刑事責任,故14週歲以下未成年人實施犯罪行為,可以面議刑事處罰,但是家長應予以管教,必要時政府收容教養。
對於14歲以下孩子的犯罪行為,在中國(其實也包括很多其他國家)沒有一個良好的教育管制體制,這一點才是很多人感到痛心的原因吧。
“熊孩子”破壞力大,對自己的行為沒有預見能力,因此作為家長一定要對自己的孩子盡到看護責任,切勿讓孩子在沒有限度的玩耍中“闖禍”,害人害己。
小打小鬧可以,但是發生這種事情可能就是人們不願意看到的了吧!請家長們避免此類事情的再次發生,別讓此類的事情再次發生了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