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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江蘇太倉某路口,當事人張女士騎著一輛黃色電動車過斑馬線時,因一隻小狗突然出現而受驚嚇,左躲右閃之下撞上了前面的一輛小轎車。怕狗的張女士著急躲閃,而小轎車駕駛員誤以為她要逃逸,拉住了張女士電動車,導致電動車又撞上了對向駛來的黑色SUV。那麼問題來了,這起事故賠償責任該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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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欺名盜世

    7月26號,太倉武陵街和鐵錨街路口監控拍下的畫面,只見張女士騎著一輛黃色電動車疾馳而來,行駛到斑馬線前的時候,一隻小狗竄到了電動車前,張女士似乎非常怕狗,左躲右閃之下,駕駛電動車撞上了前面的一輛銀灰色小轎車。張女士非常怕狗,根本顧不上剛剛撞了其他車輛,她丟下電動車就跑,而白色轎車的駕駛員,又正好扶住了電動車的油門把手,一不小心,黃色電動車就撞到了另一輛黑色SUV。就這樣,因為一條小狗的追逐,就接連發生了兩起事故,而張女士之所以這麼怕狗,也是有原因的。當時張女士剛剛從菜場買了一隻鹽水鵝出來,這條小狗可能是被肉的香味所吸引,追著不放。“出來的時候就一直被一隻狗追。因為我是孕婦,我就怕被狗咬了以後不好。驚慌之下,張女士才騎出幾十米就出了事故,那麼,這樣的事故,賠償責任又該怎麼認定呢?“應該說是由狗的主人,和電動車的駕駛員,對第一輛車,進行賠償。”律師告訴記者,“第二個意外我就覺得,在這個事故發生的過程當中,電動車沒有明確的一個交接的過程。白車駕駛員和張女士都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目前,三方已經協商解決了車輛賠償問題。按照律師所說,孕婦有責任,應該賠償。你們感覺孕婦有沒有責任,要是她受驚嚇流產了,這該怨誰?

  • 2 # 泯散人

    很有可能是孕婦!因為小狗有可能是流浪狗!沒有法定負責人!愛狗孫子肯定也不會出面掏錢,畢竟有孕婦,不是三兩百解決的!更何況宣傳愛狗還行!替狗要錢可以,替狗賠錢沒門!如果這狗是有狗證,那主人也不會去承認!孕婦檢查車輛定損!好幾千啊!夠給他買好幾個狗爹了!所以最終狗沒賠償能力,直接造成損失者賠就是孕婦!有可能車主考慮其他因素不要賠償,但是孕婦是白挨磕碰了!

  • 3 # 微城26

    嘖嘖,還不到輪胎一半高的狗,我好怕怕啊,突然出現又沒兇你又沒咬你,就算第一次你是受驚撞上去,第二次撞上呢?哦,又突然蹦出一隻狗了是吧。都成年人了把責任全推狗身上有意思嗎?下次是不是要說剛才有隻蜜蜂飛過我受到驚嚇,把那隻蜜蜂殺了吧

  • 4 # 豔紅茜兮

    遇到這種動物,司機直接開過去。一定不能變道或急停!為了附近的人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也為了自己保貴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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