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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寒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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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元森16
現在我們這裡通俗講法,五服之內是一大家子,紅白公事五服內都叄加。具體講:親兄弟為一服,叔兄弟為二服,堂兄弟為三服,從堂兄弟為四服,再下一輩兄弟為五服也稱無服,再往下一輩就出五服了,只是宗族兄弟了,紅白公事一般就不參與了。附五服服制年限:斬衰三.年生身父母,齊衰三年祖父母,期服一年兄弟姑祖,大功九月叔兄弟,小功五堂兄弟,緦麻三月從堂兄弟,袒免無服五服兄弟。各地有各地的風俗,僅作叄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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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形而中者
不看百度,就所知道的簡單說一下。五服通俗名稱叫:齊衰、斬衰、緦麻、大功、小功。即根據與亡者的親疏關係,家屬與親戚所穿的孝服制式之區別。一般情況下,直系親屬,如兒子為父母、孫子為祖父母出殯所穿喪服為齊衰(發音為茲崔),具體尺寸大概為二丈四尺長不鎖邊的生麻料布。斬衰是本家侄子為伯父與叔叔出殯所穿,為一丈八尺長鎖邊熟麻料布。後三種,依次類推,孝服尺寸越來越短,最末一等小功,是一個家族同一個高祖的堂兄弟為長輩所穿。再向後,就是出了五服,不用再穿孝服了。關於喪葬禮制,實在太多了,幾張紙都寫不下,只寫了一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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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濁世清風
王國維在《殷周制度論》中指出,周代制度之特徵是:
“欲觀周之所以定天下,必自其制度始矣。周人制度之大異於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喪服之制,並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諸侯之制;二曰廟數之制;三曰同姓不婚之制。此數者,皆周之所以綱紀天下。其旨則在納上下於道德,而合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團體。周公製作之本意,實在於此。”
王國維說明周朝制度與商朝區別最大的地方,大致有三:
第一是嫡長子繼承製,以及因此衍生出來的宗法制、喪服制,還有封建制和君臣尊卑制; 第二是祭祀先祖的祖廟制度; 第三是同姓不婚制度。
周朝就是用這樣的制度,“綱紀天下”。這些制度的主旨在於將社會關係納入道德的範疇,將天下不同階層,如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民,形成一個倫理道理的主體,這樣來治理天下。
周朝宗法制的精要,主要出自於《禮記·大傳》中的一句話:
“別子為祖,繼別為宗,繼禰者為小宗。有百世不遷之宗,有五世則遷之宗。百世不遷者,別子之後也。宗其繼別子者,百世不遷者也。宗其繼高祖者,五世則遷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義也。”
這裡所謂的“別子”,是指天子或諸侯所生的區別於嫡長子的其他諸子(其中有嫡子也有庶子),即是那些沒有繼承權的兒子們。別子,又稱餘子、支子。別子也有嫡、庶之分。繼別:謂繼承別子位置的後代,就是別子的嫡長子孫。禰,指宗法制度下死去並在宗廟中立了神主牌位的父親,此處當指諸弟。繼禰是指繼承別子諸弟的後代子孫。大宗由嫡長子、嫡長孫世代相傳,永遠存在下去,叫做“百世不遷”。別子諸弟是一宗的旁支,傳至五代之後其與別子關係已超出同一高祖範圍,因此就不再祭別子的祖先,而另祭祀本支的祖先,是為小宗。嫡長子繼承君位,統治族人,這稱之為君統。而除了嫡長子之外的其他兒子沒有繼承君位的權利,所以周朝制度就將這些兒子從君統中剝離出來,另立體系,這就稱之為宗統。大、小宗雖是相對的,但對於天子來說則是絕對的。周王為天下“大宗”,其餘庶子和庶兄弟為諸侯是“小宗”。諸侯在其本國是“大宗”,其餘庶子和庶兄弟為卿大夫是“小宗”。卿大夫在本家為“大宗”,其餘庶子和庶兄弟為士是“小宗”。大宗率小宗,小宗率群弟,天子、諸侯、大夫(卿)、士形成一個嚴密的家族式的統治體系。 整段話的意思就是,以別子為祖的話,那麼別子的這些子孫後代就是(大)宗,他兄弟的子孫後代就是小宗。有過一百世不改變祭祖的宗,也有過了五代人就改變祭祖的宗.過了一百世不改變祭祖的宗就是別子的後代(即大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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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秋高氣爽菊花豔1
首先感謝好友的邀請。五服,原先是指喪葬禮制穿的孝服。通俗名稱叫,齊哀,斬哀,緦麻,大功,小功。即根據與亡者的親疏關係,家屬與親戚所穿的孝服制式之區別。家族關係中的五服,一般指近親五代為五服。還有人以五代為一服,五服就是同姓近親的25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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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微言善語
一、文明時代即夏商周服制演變
1.夏朝服是一種統治制度。
規定天子國都以外五百里的地區為甸服,即為天子服田役納谷稅的地區:緊靠王城百里以內要交納收割的整棵莊稼,一百里以外到二百里以內要交納禾穗,二百里以外到三百里以內要交納穀粒,三百里以外到四百里以內要交納粗米,四百里以外到五百里以內要交納精米。甸服以外五百里的地區為侯服,即為天子偵察順逆和服侍王命的地區。靠近侯服三百里以內視情況來推行禮樂法度、文章教化,往外二百里以內要振興武威,保衛天子。綏服以外五百里的地區為要(yāo,腰)服,即受天子約束服從天子的地區:靠近綏服三百里以內要遵守教化,和平相處;往外二百里以內要遵守王法。要服以外五百里的地區為荒服,即為天子守衛遠邊的荒遠地區:靠近要服三百里以內荒涼落後,那裡的人來去不受限制;再往外二百里以內可以隨意居處,不受約束。所以古代王畿外圍,以五百里為一區劃,由近及遠分為甸服﹑侯服﹑綏服(一曰賓服)﹑要服﹑荒服,合稱五服。服,服侍天子之意。《書益稷》:“弼成五服,至於五千。”孔:“五服,侯﹑甸﹑綏﹑要﹑荒服也。服,五百里。四方相距為方五千裡。”又周稱侯﹑甸﹑男﹑採﹑衛為五服。見《書·康誥》。2.殷商時代的服
殷商時代繼承夏代服制,又有所演變。實行內服與外服制度制度:內服是商人本族的活動區域,外服是商族以外的附屬國,商王透過兩種不同的管理制度來處理本族和臣服的外族的事務。由此,商王控制著聯盟的實際權力,與各附屬國形成了支配與被支配的關係。
3.周代實行分封、宗法制度服含義發生改變
由於有周一代,改變了自夏而來,殷商成熟的內外服制度,隨著疆域擴大,周代採用分封制和宗法制度。服的含義發生改變,由原來統治制度變為以血緣關係遠近來有別於親疏的一種制度。即古代的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和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親、自己等以血緣遠近服式。這就接近中國現代服制了。
二、封建社會的服制發展
1.父系血緣五服
中國封建社會是由父系家族組成的社會,以父宗為重。其親屬範圍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後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孫的九個世代,通常稱為本宗九族。在此範圍內的親屬,包括直系親屬和旁系親屬,為有服親屬,死為服喪。親者服重,疏者服輕,依次遞減,《禮記·喪服小記》所謂“上殺、下殺、旁殺”即此意。服制按服喪期限及喪服粗細的不同,分為五種。
2.五服制度化
1.中國禮治中為死去的親屬服喪的制度。它規定,血緣關係親疏不同的親屬間,服喪的服制不同,據此把親屬分為五等,由親至疏依次是: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
2.使得儒家的禮儀制度與法律的適用完全結合在一起,是自漢代開“禮律融合”之先河以來封建法律儒家化的又一次重大發展
3.西晉定律第一次把“五服”制度納入法典之中,作為判斷是否構成犯罪及衡量罪行輕重的標準,這就是“準五服以制罪”原則,它不僅適用於親屬間相互侵犯、傷害的情形,也用於確定贍養、繼承,自西晉定律直至明清,“五服制罪”一直是封建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並在實踐中不斷的充實與完善。
三、現在五服
現在五服已經沒有了封建社會的嚴格等級制度和不可逾越禮儀規範,僅僅成為維繫家族和親友的一種工具。再加上人口的減少,人口的遷徙,五服越來越沒有過去輝煌。離人們的視線越來越遠。具體五服是:
從高祖開始,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凡是血緣關係在這五代之內的都是親戚,即同出一個高祖的人都是親戚,從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為五服。五服之後則沒有了親緣關係,也可以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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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漸近自然
五服歷史:
中國封建社會是由父系家族組成的社會,以父宗為重。其親屬範圍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後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孫的九個世代,通常稱為本宗九族。在此範圍內的親屬,包括直系親屬和旁系親屬,為有服親屬,死為服喪。親者服重,疏者服輕,依次遞減,《禮記·喪服小記》所謂“上殺、下殺、旁殺”即此意。
服制按服喪期限及喪服粗細的不同,分為五種,即所謂五服:1、斬衰三年,用極粗生麻布為喪服,不縫衣旁及下邊。2、齊衰,用次等粗生麻布,縫衣旁及下邊。按服喪期限長短,齊衰又分齊衰三年、齊衰杖期(一年)、齊衰不杖期(不執杖,一年)、齊衰五月和齊衰三月五等。3、大功九月,用粗熟布為喪服。4、小功五月,用稍粗熟布為喪服。5、緦麻三月,用稍細熟布為喪服。緦麻是最輕的服,表示邊緣親屬。
五服之外,同五世祖的親屬為袒免親,袒是露左臂,免是用布從項中向前交於額上,又後繞於髻。宋人車垓說此儀久廢,當時人的袒免親喪服是白闌縞巾;明、清時,素服,以尺布纏頭。同六世祖的親屬便是無服親了。故《禮記·大傳》雲:“四世而緦,服之窮也,五世袒免,殺同姓也,六世親屬竭矣。”
《儀禮·喪服》章所載親屬間各種服制被後世奉為權威性的準則,歷代遵行,但也有所變通。
五服指什麼?
本來的五服指的是五種孝服,後來,五服也指代五輩人。
比如在山東膠東半島一帶,有“五服之內為親”的說法,就是利用上面那句話,往上推五代,從高祖開始,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凡是血緣關係在這五代之內的都是親戚,即同出一個高祖的人都是親戚,從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為五服。五服之後則沒有了親緣關係,也可以通婚。一般情況下,家裡有婚喪嫁娶之事,都是五服之內的人參加。
親屬關係超過五代,不再為之服喪,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
九族中,縱向有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己身、子、孫、曾孫、玄孫;橫向有己身、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妹、堂姊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圍繞著縱橫向的九族,形成了九族與五服的家族結構圖。往上數,上輩中有叔伯父母、堂伯父母、再堂伯父母、祖伯父母、堂伯祖父母、曾祖伯父母、姑、堂姑、再堂姑、祖姑、堂祖姑、曾祖姑等。往下數,下輩中有侄婦、堂侄婦、再堂侄婦、侄女、堂侄女、再堂侄女、侄孫婦、堂侄孫姑、侄孫女、堂侄孫女、曾任孫婦、曾侄孫女等。這是一幅完整的九族五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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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言勸
題主問的“五服”是指家族的五代人。
首先要說歷史上的“五服”是什麼?是中國禮治中為死去的親屬服喪的制度,已經有幾千年的歷史。它規定血緣關係親疏不同的親屬間,服喪的服制不同,據此把親屬分為五等,由親至疏依次是: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也就是規定親朋好友去世了,什麼人應該穿什麼衣服。
其次,“五服”到底指的是哪五代人呢?從自己開始算起是一代人,往上推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一共是五代人。再從自己算起往下推,自己、兒子、孫子、曾孫、玄孫一共也是五代人。
題主和他是平輩,肯定是同姓,但也有表親的異姓。不見得平輩就沒出五服,小到一個寨子裡成百上千的同姓人家,大到一個地區、一個國家的同姓同根,就像人們常說的“一棍子撂不著邊”,沒有五代的血緣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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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陳相潮人
《五服》實際是指《九族》,自已上至高祖,下至玄孫,胞(胞.潮汕人指同一個父所生的子女,外地人稱為親).親、堂、從、族親的兄弟姐妹。潮汕人把自己的伯叔兄弟姐妹介紹給別人,如xx是五服內或五服外。也是父母年老(死亡).披麻帶孝,穿喪服有新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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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鬧市隱俠
或許各地各族都對“五服”有著不同的理解吧。我在我們族中是廿一世(高祖於洪武六年 自山西太谷移民至曲周)。在我們族中 ,自十七世至我,這五輩為“五服”。現在,我的“五服”頭兄弟有十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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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心語201493014思齊
所謂的五服、是指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與自身的這五代人、屬於五服以裡的親屬。中國禮治中為死去的親屬服喪、它規定血緣關係親疏不同的親屬間服喪的服制不同、據此把親屬分為五等、因親疏不同依次分為、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是對過世親人的祭奠、和尊敬。是表示孝道的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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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時光裡的行者
姑表親家族向外分,簡單點講就是經過五個異族女性的基因更換。考慮五服主要是理清近親結婚的紅線,屬於祖先智慧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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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戰士76253345
五服就是五種孝服,出殯的時候一眼就能看出生者跟死者的關係。中國的文化博大精深。現在四世同堂都很少了,五世同堂幾乎沒有了,所以說又有幾個人懂得孝服的穿戴禮節。五服以內是不能通婚的,歷史驗證出五服可以通婚,而且生的孩子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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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風捲殘雲64298426
家族是本姓 五輩五服 姑姑姐妹不算 是親戚 同姓不同婚 同姓同婚為亂倫 姑舅親姨娘親輩輩親 親上加親 不算亂倫 本姓出五服也是本家 關係疏遠了些 五服之內婚喪嫁娶必須參加鼎力相助 還要穿孝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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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悠然布衣
古代守孝按期限及孝服粗細不同分為五種,即所謂“五服”
守喪的“五服”依次為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依照關係遠近服喪。最遠至族曾祖父母(祖父的伯叔父母)、族祖父母(祖父的堂兄弟及其配偶)、族父母(祖父的堂兄弟之子及其配偶)、族兄弟(祖父的堂兄弟之孫),從祖兄弟之子,曾孫、玄孫,已嫁之從祖姑姊妹,長孫之外的諸孫之妻,姑祖母,姑表兄弟,舅表兄弟,姨表兄弟,岳父母,舅父、女婿、外甥、外孫。此外,妻為夫之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從祖父母、從父兄弟之妻,也都有緦麻之服。比以上親緣還遠的就是出五服了
圖出自擷芳主人的《大明衣冠圖志》
簡單來說,“五服九族”的標準是:
你們兩個人的任何一方,共同的直系祖輩不能超過4世祖(即你爺爺的爺爺,你爸爸算一世祖)。在這個範圍內只要與你姓氏相同(古代忌諱同姓通婚),即存在父親、兒子、女兒、兄、弟、姐、妹關係的,都屬於九族,可以稱為親戚,死後應行五服之禮。
按照現在的說法,所謂的五服的概念類似於血親吧,五代以內的血親。
在五服以內呢,就算是親戚,可能是遠房親戚,家裡有喜事喪事都會搭把手,逢年過節的也會走家串戶的轉轉。但是出了五服呢,大家就是路人了,按理來說你們就只能算是同宗的了,不算是親戚了。差不多就是這麼個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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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手機使用者59870898888
謝謝邀請,五服是指:老爺、爺、爸、我、兒子這五輩之分的。祖孫孫之五代傳人:我的家祖是,輩大於長的,有老不顯少。情況是:家祖幸望老爺輩是要分家的(老輩一般是一至三分,老大為長者。四也為老大的)在這種情況下,家祖的紅、白事齊上陣(幫忙,有錢的出錢,無錢者出力,"但出錢者,日後待還"出力者待後事在還),禮上往來。但是出五服(即五輩人後)若續情的話,還按上規定行施(否則)在五至幾年內可消除。但親情還是少不了志援。親情走的好裡話,有些方面可續可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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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好玩的國學
五服有好幾種意義,我猜您問的是倫理學意義即華人的宗親關係上的意思。先說說五服的幾種意義。第一種意義是古代的一種行政區劃制度,以五百里為一服。這個很少見。第二種是古代官員的五種服飾種類。五服運用最為廣泛的是兩種意義,所以,第三種是中國的喪葬禮儀中,人們穿的五種喪服。第四種是在一個家族內的親疏遠近的關係。在中國的北方地區,仍然儲存著古代的喪葬禮儀和宗族關係。你看在中原地區的葬禮中,人們穿的服裝不一樣,其實這體現了他們與死者的關係的親疏遠近。另外,在北方的農村還有沒有出五服的說法,這說明,在宗族關係上,是比較親近的。
1.五服作為一種喪葬禮儀的服裝。中國是個宗法為本的社會,特別重視宗族關係和血緣關係,另外,華人重死甚於重生。所以中國文化特別是儒家文化特別重視喪葬禮儀。家族內有人去世了,那麼在葬禮上,要根據活著的親屬與死者的關係的不同,穿不同的喪服。
一是斬衰(音摧)。衰通“縗”。五服中最重的喪服。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製做,表示最為哀痛的意思。
二是齊衰(音資崔,zīcuī ),喪服名。是次於“斬衰”的喪服。
三是大功。亦稱“大紅”。喪服名。是次於“齊衰”的喪服。用粗熟麻布製做。
四是小功。也叫上紅。是次於“大功”的喪服。用稍粗熟麻布製成。五是緦麻。是次於“小功”的喪服。“五服”中最輕的一種。
2.作為同一宗族內的關係。從自己算起,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一共五代,在這個基礎上的親戚關係,叫沒有出五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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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佐羅160434105
謝邀!五服的意思有三種闡釋。其一,五服是指最早的行政區劃,以皇城為圓心,向外延展,依次是:甸服(這五百里環形區域是交皇糧的區域)、侯服(這五百里環形區域封給卿大夫、男爵、大國諸侯)、綏服(這五百里環形區域用來施行文教、振興武力)、要服(這五百里環形區域夷人和流放罪人居住地)、荒服(這五百里環形區域蠻荒地帶及流放罪人地方)。其二,五服是指五種孝服,由親至疏依次是: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其三,五服後來又演變成以自己為中心,按父系血親關係往上或下推五輩人,往上五代:自己,父親、祖父、曾祖父、高祖父,往下五代:自己、兒子、孫子、曾孫、玄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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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以起來
什麼叫五服,五服是當輩下數五輩,五服是從兄弟倆分伎開始服下服五輩,兄弟兩邊都到了下五輩,兩邊五輩兄弟們也就是五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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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冰花舞飛揚
五服,從字面上看好像是說衣服的,實際上說的是的親戚關係,由近及遠。
五服,是由父系家族組成的中國封建社會,以父宗為重。其親屬範圍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後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孫的九個世代,通常稱為本宗九族。 在此範圍內的親屬,包括直系親屬和旁系親屬,為有服親屬,死為服喪。親者服重,疏者服輕,依次遞減,《禮記·喪服小記》所謂“上殺、下殺、旁殺”即此意。看了這個表應該是有一些概念了,上至高祖下至玄孫,這是在五服之內的親戚,當然這裡的親戚都是從父親這裡算的,以前是父系社會嘛!如果玄孫再生了兒子就是“出五服”了,也就是說親戚關係沒有那麼親近了,貌似是可以通婚的了。說實話,現在除了跟叔叔阿姨家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們還經常一起玩兒的,再遠的親戚能記得幾個?或是認識幾個?總覺得現在父母認識的有些親戚到了我這裡頂多算臉熟,連名字和稱呼都不知道,所以別說出五服,五服內的如果不常走動走動都有可能不知道是誰了。每天忙忙碌碌的,同學、朋友、親戚們也就每次放假的時候抽時間聚聚,實在是走動的時間越來越少,關係越來越淺,所以現在人們之間的感情淡泊也是如此。
真的需要好好的把生活節奏慢下來,邀些親朋好友好好相聚好好增進增進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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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的兩義
“五服”在中國古代語境中,主要有兩種含義。
第一種含義是由甸服﹑侯服﹑綏服﹑要服﹑荒服構成的理想化了的分封領主等級秩序,這種含義產生的比較早(先秦),但在現實中似乎並沒有得到實踐,寒某認為,這個“五服”制或許像井田制一樣,是戰國秦漢間人們對周禮的理想化“偽造”,或許體現了周禮的若干精神,但並不具有多少實踐性。(所以,寒某就不展開介紹了)
第二種含義是由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構成的喪服親等制度,這種制度大約形成於周漢兩代,因為華夏帝國的不斷儒家化,而被統治者標榜提倡成為官方認可的喪服制度,在西晉《泰始律》“準五服以制罪”以後,進一步成為受到華夏帝國律法官方認可的親等劃分依據。
五服親等的性質魏晉律法儒家化,“準五服制罪”是一大重要標誌,因為自此以後,宗法色彩濃厚的親屬尊卑受到帝國律法承認,並據以論罪量刑。極大地加重了卑親屬對於尊親屬、晚輩對於長輩、妻子對於丈夫的刑事責任,考慮到中華法系刑民不分的特點,加重刑事責任,幾近於加重律法責任。質言之,五服親等的存在有利於維護傳統社會宗族制中族長、宗長、家長(家父)的權力,維護了“孝”的基層秩序(宗族宗法、家族家法),便有利於維護“忠”的上層秩序(皇權帝制)。
到了近現代,五服親等制所依賴的中華法系與帝制宗法社會土崩瓦解,五服親等便不再具有法律效力,而回歸其原本的喪葬禮服習俗性質,在中國漢族鄉村地區流行。
喪葬五服的具體含義斬衰:最粗生麻布製作、不修衣邊;名義服期三年,實際服期25月
齊衰:粗麻布製作、修衣邊;服期根據不同親疏情形而分齊衰三年、齊衰杖期、齊衰不杖期、齊衰三月
大功:粗熟麻布製作;服期九月
小功:稍粗熟麻布製作;服期五月
緦麻:較細熟麻布製作;服期三月
由於歷朝歷代規定的五服親等有著繁瑣複雜的流變差異,所以寒某隻在此列舉五種喪服的不同形制,不再列舉五服在各朝各代究竟是由哪些親屬穿著。
五種服制中,大體上,斬衰、齊衰是卑親屬為親近的尊親屬穿著的喪服;大功、小功、緦麻則是其他親等較為疏遠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