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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國平軍史

    殺順手只是託詞而已,李逵殺人從不需要理由!

    水滸傳中的李逵,慣使一雙板斧,因生得粗壯黝黑,故小名鐵牛,綽號黑旋風,原是沂水縣百丈村一個莊稼漢,殺了人逃亡江湖,來到了江州,在監獄裡當了一個小牢子。

    大鬧江州,劫法場救宋江時,李逵直殺到江邊來,身上血濺滿身,兀自在江邊殺人,晁蓋大叫不要傷了百姓,但李逵那裡肯聽,火雜雜地掄著大斧,一斧一個,排頭兒砍去,只顧殺人快活,那管百姓死活。

    三打祝家莊時,扈成本已投降,又抓了被俘的祝彪納獻,李逵卻一板斧劈了祝彪,再掄板斧朝扈成砍來,扈成只得騎馬逃命,李逵又不分青紅皂白,直搶入扈家莊裡,把扈太公一家老幼,盡數殺了,不留一個活口。

    沂嶺殺四虎後,李逵被李鬼老婆指認,曹太公穩住並灌醉李逵,派人速報縣衙來捉,朱貴、朱富兄弟設計挾持了都頭李雲,救出了被縛的李逵。

    為出所謂的惡氣,李逵手起一朴刀,先搠死曹太公,並李鬼的老婆,續後里正也殺了,殺得性起,把獵戶排頭兒一味價搠將去,那三十來個土兵都被搠死了。

    全書未見李逵學武的記載,只說能使兩把板斧,又會拳棍,卻是殺人最多的,這廝殺人從不需要理由。

    “照排砍去”的殺人方式,確立了李逵殺軍士、殺老百姓的風格,“先砍斷馬腳,再砍落馬者人頭。”堪稱李逵殺馬上將軍的有效套路。

    李逵打仗,只憑快活,聞到血腥,獸性就發作了,踩不住剎車了,不管對方是官軍,抑或是小老百姓,手中板斧亂砍,越殺越順手,可謂草菅人命,濫殺無辜。

    李逵殺紅了眼,就不再是一個有腦的正常人,確切地說就是一頭猛獸了,實際上已走火入魔。

    殺人是有快感的,也只有如李逵這般殺人者才能體驗,從此欲罷不能,無法自拔,明明知道殺百姓,不道義、不仗義,不是好漢所為,但一旦開戰,板斧添血後,李逵就再也無法控制自己了。

    總之,俺殺順手了!只是託詞而已,李逵殺人沒有任何理由;其實,此人就是一頭濫殺無辜的猛獸,已非嚴格意義上的正常人了,所以是水泊梁山108將中的異類,不似林沖那樣以馬上殺敵將的英雄壯舉而聞名,而是在地下既殺官軍又濫殺百姓而名聲在外。

    2017年12月23日於杭州

  • 2 # 半日喜劇

    水滸傳的確堪稱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在這篇書裡面,你看不到普通的好人壞人的簡單二分法,有的只是江湖好漢的惺惺相惜,快意恩仇。出現的人物之眾多,身份之複雜,性格之迥異,事件的現實與離奇,給我們展現了一個令人悲嘆的水滸世界。那麼,水滸世界的社會是以怎樣的秩序來維持的呢?是仁宗天子的君臨天下嗎?是蔡高童揚的欺上瞞下嗎?是水滸好漢的替天行道嗎?還是平民百姓的苟延殘喘?

    不,都不是,是靠李逵的兩把板斧,弱肉強食,殺人殺順手!要說水滸好漢,第一個當屬天殺星黑旋風李逵,天殺星的名頭可不是白來的,那是貨真價實殺出來的!

    一、一條人命

    李逵一出場那就是有一條人命在身的人,打死了人,逃走在外,流落江州,做了戴宗的黑獄警,賭博打架,江州的小混混們沒一個不怕他!很奇怪,李逵在碰到宋江之前,除了戴宗竟然沒碰到什麼象樣的人物,要不然也不至於這麼囂張,乃至後來碰到的梁山好漢多了,才發現李逵有時也是個欺軟怕硬的傢伙!

    小混混,是水滸好漢正眼都不會瞧一眼的東西!

    二、成名之戰

    李逵的成名之戰,絕對殺的天崩地裂,鬼哭狼嚎。為救宋江,李逵單方面作戰,沒和任何朋友、黑社會組織聯絡,隻身從十字路口茶坊樓上跳將下來,先砍翻兩個劊子手,但見“一個虎形黑大漢,脫得赤條條的,兩隻手兩把板斧”,請注意,這裡出場的形象已經奠定了李逵在整部水滸傳裡的殺人形象,從不穿盔甲,見誰殺誰,當真是佛阻殺佛,神阻殺神!更何況江州的平民百姓,管你幹不幹百姓事,一斧一個,只管殺人!活生生的勾勒出猛漢的輪廓!

    那接著割殺黃文炳就顯出了李逵殘忍的一面!割一塊,炙一片,揀好的吃了下酒,最後才割開胸膛,取出心來,與眾頭領做醒酒湯!

    以殘暴對小奸,是水滸好漢典型的處世手法之一。黎民百姓在水滸好漢手下也不過是隨意屠殺的螞蟻!

    三、復仇之戰

    李逵回家取老母親到梁山過活,先是碰到假李鬼被騙,後被李逵所殺,殺完之後,要吃飯,看著死屍自笑:“好痴漢!放著好肉在面前,卻不會吃!”把李鬼割著燒著吃了!在送老孃回梁山的路上,被老虎吃了他娘,一怒殺了老虎一家四口。結果被村裡人當作英雄接待,誰料想前面李鬼的老婆,並里正、曹太公、眾獵戶等一干人等合夥捉了李逵!卻得朱貴、朱富相救,李逵那會善罷甘休,將曹太公、李鬼的老婆,里正先一刀戳死了,性起來,把喝了迷混藥的獵戶、三十來個士兵排著頭全殺了!

    以怨報怨,有仇報仇!天殺星可不是好欺負的!

    四、扈家莊滅門事件

    要說祝家莊、扈家莊實在算不上什麼惡莊,完全屬於自衛行為,壞之壞惹了梁山泊這群魔頭,為了丁點江湖義氣,三打祝家莊;當然李逵滅門扈家莊,肯定不完全基於此點,而不過是殺的手順,竟把扈太公一門老幼盡數殺了,完全置扈家莊先期投降於不顧。被宋江責備時,笑道:“誰鳥奈煩!見著活的便砍了。”“雖然沒了功勞,也吃我殺得快活!”

    水滸第一殺人王的本性開始逐步顯現!作為底層社會的黎民百姓再次任人屠戮!

    五、再殺小衙內

    梁山泊好漢為了賺朱仝上山,雖說是晁蓋、宋江的命令,必是吳用的計謀,教李逵殺了小衙內:只見頭劈做兩半個。可憐一四歲小孩,端嚴美貌,玲瓏可愛,有文為證:“那小衙內見了朱仝,徑走過來便要他抱。。。。那小衙內雙手扯住朱仝長髯,說道:‘我只要這鬍子抱。。。和我去耍。’可憐一玲瓏可愛的小孩被李逵麻藥麻翻,劈開頭顱,死於非命!

    果真殺人不眨眼!

    六、第一次做好事

    以黎民百姓的眼光看來,李逵第一次為正義殺人,只有一次,那就是打死殷天錫!殷天錫是高廉的小舅子,高廉是高俅的叔伯兄弟!殷天錫藉著高廉的權勢,來欺壓柴皇城,被李逵行俠仗義打死了,卻自己先走了,失陷了小旋風!李逵的義勇也不過如此!到是可以看出沒落的皇家勢力在新的當朝勢力面前,完全不堪一擊!

    七、李逵殺人的根本原因

    李逵自依附了新老大,宋江,就有點對原來的戴宗不以為然,結果在尋找公孫勝的路上,被戴宗好耍,戴宗也整好藉機鞏固一下自己對李逵的老大位置。畢竟戴宗是李逵第一個怕的人!

    在李逵斧劈羅真人這一節是非常離奇的一節,基本用神話般的敘事交代了李逵殺人的根本原因:那就是李逵擁有和007一樣的殺人執照,可以無所顧忌的任意殺人!羅真人說的好,李逵是上界天殺星之數,為的是下土眾生作業太重,故罰他下來殺戮。既然是上天註定的,在古代封建社會自然是天最大了,誰也沒有什麼好說的,殺吧,沒辦法,誰叫天最大呢!

    不過在受了羅真人的懲罰後,李逵的殺性也多少有所收斂,至少在本節過後很長一段時間內,李逵的兩把板斧沒有派上用場,但要指望李逵就此改邪歸正,也不過屬於妄想!如果李逵真的從此潛心做人,水滸傳也就不能成為四大名著了!

    八、李逵捉鬼

    休息了一段時間,我們的水滸第一殺人王又出場了,這一次李逵是和燕青、柴進、宋江一起鬧元宵,李逵因看不得宋江調戲李師師,鬧了起來,嚇的宋江屁滾尿流,閃了李逵和燕青便走:你和黑廝最好,你可略等他一等隨後與他同來。我和軍馬眾將先回,星夜還寨,恐後路上別有枝節。看、看、看:李逵捨命救了宋江,原來卻和剛相熟不久的燕青最好?

    且說李逵和燕青到了四柳村,騙的莊主狄太公會捉鬼,先吃了個酒足飯飽,後去捉鬼,哪裡有什麼鬼怪,不過是莊主的女兒偷情演的把戲,叫李逵一腳踢開房門,大喝一聲,斧起處早把姦夫砍翻。等問明真相後,又把莊主女兒一斧砍下頭來。還沒完,我們第一殺人王的殘忍本性又露處來了:吃的飽,正沒消食處——吃飽了,還沒消化呢,於是脫下上衣,拿起雙斧,看著兩個死屍,一下一下,恰似發擂的亂剁了一陣。李逵笑道:“眼見這兩個不得活了”。這不廢話嗎?早就死了!

    水滸好漢的行為就是法律,我行我素,不經審判,直接宣判他人死亡。水滸社會的民間秩序,完全由水滸好漢的任意妄為來維持著!真不知道我們賴以寄託的政府到底有什麼作用,好象就是為了消滅梁山泊,而作為梁山的對立面有一搭無一搭的存在著!ZF混到這份上,悲哀啊!

  • 3 # 初曉兒

    小說《水滸傳》裡,李逵殺完敵人,的確是連百姓都殺,也確實是竟然說殺順手了。李逵說的殺順手的意思是殺上癮了,殺人成性,習慣成自然了。

    一、《水滸傳》裡,李逵就是一個殺人成性的魔鬼。

    李逵,被冠以“天殺星”的綽號,殺人,對他來說像是人們的抽菸、吃酒,是有癮頭的。

    鬧江州救宋江,宋江已經救走了,李逵提著兩把板斧“往人多處不問軍官百姓,排頭砍去!” 。在“殺得手順”的黑旋風眼裡,根本就沒有誰該殺誰不該殺,也根本不管是不是普通百姓。

    打完祝家莊,李逵殺進扈家莊,把扈家莊殺得罄淨,扈家莊裡都是百姓!

    李逵殺完扈家莊百姓,被宋江責罵後,他的說法是:雖然沒有立功,“吃我殺得快活!”

    李逵的殺人,就是為了“殺得快活”!活脫脫的一個殺人屠夫!

    小說《水滸傳》裡說李逵“能止小兒夜啼”。就是小孩子吵夜,大人說,你不要再哭了!再哭,李逵就要來了!孩子聽了這話,就不敢哭了。

    能止小兒夜啼的李逵不是殺人魔鬼是什麼!?

    二、李逵殺人,是獸性和嗜血的體現。

    鬧江州殺人、血洗扈家莊或其它戰鬥中殺人,勉強可以解釋成累及無辜。但李逵斧劈小衙內,把滄州知府四歲的兒子一斧頭劈為兩半。這是其他任何人都無法做出來的事,非人類所為!

    小說《水滸傳》借羅真人之口,把李逵的行為解釋為:“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意思就是,天地是不講究什麼仁慈的,它把世上的萬物,都當成了祭祀用的草紮成的狗。祭祀前,那草狗是聖物,祭祀後,就隨意丟棄,讓它自生自滅。

    這是從宗教觀的角度,說李逵是一個半人半獸的角色。

    但我認為,殺人就是殺人。李逵就是一個心理扭曲、心智不全的殺人狂,這個人身上體現的就是獸性,嗜血!

    魯迅先生憎惡地說:對掄板斧“排頭砍去”的李逵,我喜歡張順的將他誘進水裡去,淹得他兩眼翻白。

    三、李逵的不分青紅皂白,殺人如麻,註定了梁山起義必然失敗。

    施耐庵說,李逵“殺人放火恣行兇”。

    作者也許是在頌揚李逵。

    李卓吾說:“李逵者,是梁山泊第一尊活佛,為善為惡,彼俱無意。”

    李卓吾肯定是在頌揚李逵,說李逵不執著於外物,不拘束於規則。

    但我認為不遵守社會規則,無拘無束,肆意行兇,想殺人便殺人,想放火便放火,這不是百姓想要的。

    無論你說出多麼高深的理由,殺人放火還是殺人放火!還是為害社會,為害百姓!

    而殺人放火,為害百姓,不可能得到人民大眾廣泛的支援。註定了梁山泊一百八人,無非落草為寇而已!不可能善終。

    作者施耐庵是不是明知這梁山起義的鬧劇,決然沒有好的結果,故意描寫和抬高這麼一個毫無人性的殺人惡魔呢?

    不管怎樣,李逵作為宋江的心腹,以殺人放火為樂,揭示了宋江起義失敗的必然性。

  • 4 # 中國傳統文化集錦

    李逵殺人是天生的

    李逵既然是“天殺星”,據說是上天派下來殺人的。這是他的本性,他經常手提兩柄板斧,砍得一身血汙,大呼痛快。李逵在每次行動中都會殺人,他把殺人當成非常有意思的遊戲。這種性格恐怕不會有人喜歡。

    李逵在書中殺人的功績很大。如果說他的殺人也是真誠的話,他就是個天生喜歡殺人的孩子。那麼,這個孩子就不能是孩子,而是魔鬼。他的天殺的性格使他永遠只知道殺,不論所殺的物件是誰,如他看著不順眼就殺掉了在朱貴店裡準備投奔梁山的韓伯龍。韓伯龍很可能成為他的兄弟。李逵很輕率地將他砍死了。在與宋江喝酒的酒席上,他將一個歌女一下就點暈了。為了讓朱仝上山,李逵殺死了一個七歲的小孩。為了給母親報仇,他殺掉老虎一家。給狄太公捉鬼救女兒,李逵將他女兒也殺了,還讓剛死了女兒老淚縱橫的狄太公感謝他。

    而且這些都是李逵的小打小鬧,在集體的行動中,他的表現更為出色:

    只見那人叢裡那個黑大漢,輪兩把板斧,一味地砍將來。晁蓋等卻不認得,只見他第一個出力,殺人最多。…………晁蓋便叫道:“前面那好漢,莫不是黑旋風?”那漢那裡肯應,火雜雜地掄著大斧,只顧砍人。晁蓋便教背宋江、戴宗的兩個小嘍羅,只顧跟著那黑大漢走。當下去十字街口,不問軍官百姓,殺得屍橫遍野,血流成渠,推倒攧翻的,不計其數。…………那江州軍民百姓,誰敢近前。這黑大漢直殺到江邊來,身上血濺滿身,自在江邊殺人。晁蓋便挺朴刀叫道:“不幹百姓事,休只管傷人!”那漢那裡來聽叫喚,一斧一個,排頭兒砍將去。

    這是李逵在江州劫法場時的殺人情景。他不論百姓還是官兵,一味只是殺,殺得痛快。濫殺無辜是很多好漢的愛好。但將這個傳統發揚光大的是李逵。沒有人殺的日子他會渾身不自在,總會找機會下山去殺人。每次有殺人的機會他總是積極爭取。

    殺人似乎是他獲得快樂的主要方式。在第五十回中有一段精彩的對白:

    只見黑旋風一身血汙,腰裡插著兩把板斧,直到宋江面前唱個大諾,說道:“祝龍是兄弟殺了,祝彪也是兄弟砍了。扈成那廝走了,扈太公一家都殺得乾乾淨淨,兄弟特來請功。”宋江喝道:“祝龍曾有人見你殺了。別的怎地是你殺了?”黑旋風道:“我砍得手順,望扈家莊趕去,正撞見一丈青的哥哥解那祝彪出來,被我一斧砍了。只可惜走了扈成那廝。他家莊上被我殺得一個也沒了。”宋江喝道:“你這廝,誰叫你去來!你必須知扈成前日牽牛擔酒前來投降了……”宋江喝道:“……你這黑廝,拿得活的有幾個?”

    李逵答道:“誰奈鳥煩!見著活的便砍了。”

    宋江道:“你這廝,違我的軍令……”

    黑旋風答道:“雖然沒了功勞,也吃我殺得快活!”

    可見這位天殺星的天殺的個性。李逵快樂地殺人,聽來肯定讓人毛骨悚然。他的母親被老虎吃掉很可能是他過於濫殺無辜的報應。他也不是每次都能佔到便宜,他在刀劈羅真人一節就被羅真人狠狠地教訓了一頓。他總認為殺人是解決問題的好方法,但每次都給人帶來痛苦。如他打死殷天賜,讓柴進吃了官司。他那可怕的個性是時代的映照,是亂世中產生的極具破壞力的怪胎。他自由自在的個性與生命的狂歡是建立在對別人生命的侵害上的。在歷朝歷代的後期,在那些混亂的時代,就會產生很多的殺人狂,產生很多人性畸形的怪胎。

    李逵盛飯來,吃了一回,看著自笑道:“好痴漢!放著好肉在前面,不會!”拔出腰刀,便去李鬼腿上割下兩塊肉來,把些水洗淨了,灶裡抓些炭火來便燒;一面燒一面吃;吃得飽了,把李鬼的屍首拖放屋下,放了把火,提了朴刀,自投山路里去了。

    還有一次人肉燒烤聚會:

    只見黑旋風李逵跳起身來,說道:“我與哥哥動手割這廝!我看他肥胖了,倒好燒吃。”晁蓋道:“說得是。教取把尖刀來,就討盆炭火來,細細地割這廝,燒來下酒,與我賢弟消這怨氣!”李逵拿起尖刀,看著黃文炳笑道:“你這廝在蔡九知府後堂,且會說黃道黑,撥置害人,無中生有攛掇他!今日你要快死,老爺卻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從腿上割起,揀好的就當面炭火上炙來下酒。割一塊,炙一塊,無片時,割了黃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開胸膛,取出心肝,把來與眾頭領做醒酒湯。

    李逵等人的行為似乎也不會讓人原諒。看著這段描寫,人們內心裡會感到一種深深的陰寒,恐怖。可怕的事情,在好漢這裡成了狂歡,成了一種習慣。李逵還評說黃文炳的肥胖,好用來燒烤。這一般是人們評價動物的,而且一般是弄死動物後再做來吃。他們卻是當著黃文炳的面燒烤他的肉吃。

    李逵很積極很熟練地做這些事情,可見平日裡,他一定沒少吃。往常人們吃的食物,總在一定的範圍內。現在人們總在提高生活水平,不斷擴大食物的範圍,吃一些以前從未吃過的動物或者植物。即使吃出流行的疾病也還是控制不住食慾。但是,人們總還有一個共識:不能吃人。這是文明發展到今天一個鐵的原則。同類不能相殘,人不能作為人的食物,這也是人區別於動物的一個重要標誌。如果有人吃人肉,那他當然是天吃了。但也已經不能劃入人的範圍,應該進入獸的行列。

    李逵的吃人當然是不能被原諒的,他的殺人也是罪無可恕的。但是,在《水滸傳》產生的漫長年月裡,他都是作為正面人物被肯定的,如“真人”“活佛”“革命最徹底的農民階級英雄”等等。這些名號自然都是時代的標籤。在明代,他為人所稱道的原因大致有二:一是明代中後期王學左派的興盛導致思想上出現了極端化走向,給人們的思想帶來了一定的破壞力。人們往往厭惡虛偽之人,而喜歡真性情,如李贄的“童心說”、公安三袁的“性靈說”等。

    李逵在文中表現出來的天真符合這一標準。無論是李逵的形象符合這一原則,還是李逵的形象本身就是依照這一原則量身定做的,他最後都被人們肯定。人們對虛偽太厭惡,因此陷入極端。二是明代獨特的專制高壓,特務機構的活動,他們的種種酷刑。加之以黨爭,皇帝動不動就毆打大臣,造成了一種戾氣很重的文化氛圍。嗜血、自殘成為風尚,如在明代張岱的一篇散文裡寫到了袁崇煥被凌遲處的情景:袁崇煥的肉被百姓分吃。

    李逵的血腥行為在那時被人們所接受與此不無關係。後來政治本位的極左批評眼光也在一定程度上畸形地理解了李逵。李逵就這樣光芒四射地出現在人們面前。其實,他的性格里沉澱著中國古代眾多的陰暗與可怕,他的確很真誠,這些複雜的文化因素都雜糅在他身上。

  • 5 # 鄭非夢妙文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李逵本就是個賭徒無賴,輸了錢就賴賬就打人,就玩命,根本就沒有道理可言,你給他講道理如同對牛彈琴。李逵完全就是隻顧自己的感受,跟著自己的感覺走,極度自私,完全漠視他人的生命。

    李逵這種人是無法在社會上立足的,所以他只能去當山大王。很多人感動於李逵的孝心,看到宋江把他父親宋太公接上梁山享福,又勸公孫勝把他老母親接到山上來一併享福。李逵在一旁受不了了大哭起來說什麼這個也取爺,那個也望娘,偏鐵牛是土掘坑裡鑽出來的!

    在晁蓋宋江同意下李逵下山去接老母親,在走到沂嶺時老母被猛虎吃掉,李逵發威殺死四虎。許多讀者感動於李逵千里迢迢揹著母親上梁山,又同情於其母被虎吃。但是這個情節恰恰反應了李逵的自私。

    如果按照他的邏輯我們是不是可以這樣質問:你李逵的母親是母親,那些死在你大斧之下的無辜百姓他們就沒有母親嗎?他們就沒有親情嗎?你的母親被老虎吃了可憐,但是那些被你殺死的無辜百姓就不可憐嗎?你李逵和那隻禽獸老虎又有什麼區別呢?老虎只是吃了你母親給你一個人造成了痛苦,可是死在你斧下的冤魂不計其數,又給多少人制造了痛苦呢?

    我們看看李逵的所作所為就知道此人是多麼血腥殘暴,多麼的沒有人性和喪心病狂。江州劫法場的時候:

    火雜雜地掄著大斧只顧砍人。晁蓋便叫背宋江,戴宗的兩個小嘍羅,只顧跟著那黑大漢走。當下去十字街口,不問軍官百姓,殺得橫屍遍地,血流成渠。推倒顛翻的,不計其數。這黑大漢直殺到江邊來,身上血濺滿身,兀自在江邊殺人。晁蓋便挺朴刀,叫道:“不幹百姓事,休只管傷人!”那漢那裡來聽叫喚,一斧一個,排頭兒砍將去。

    不問青紅皂白濫殺無辜,表現出了李逵毫無人性冷血的一面。

    梁山三打祝家莊, 李逵正殺得手順,直搶入扈家莊裡,把扈太公一門老盡數殺了,不留不個;叫小嘍羅牽了有的馬匹,把莊裡一應有的財賦,捎搭有四五十馱,將莊院門一把火燒了,回來獻納。

    宋江責問李逵,李逵竟然說自己殺得手順,還有點人性可言嗎?他殺得手順只能說明李逵心裡全部充滿了惡,他的人他的心已經麻木了。

    李逵為了逼迫朱仝上梁山,將朱仝看管的四歲小衙內劫持並殺死在樹林裡:

    李逵道:“被我拿些麻藥抹在口裡,直抱出城來,如今睡在林子裡,你自請去看。”朱仝乘著月色明朗,逕搶入林子裡尋時,只見小衙內倒在地上。朱仝便把手去扶時,只見頭劈成兩半個……

    孩子才四歲何罪之有?對一個孩子尚且如此殘忍下其毒手李逵跟畜生何異?簡直就是一頭披著人皮的狼。

    梁山有李逵這樣的殺人惡魔,有宋江這種縱容李逵行兇的寨主,梁山憑什麼不覆滅?

  • 6 # 點子評球

    李逵說的殺順手,實際上就是殺紅了眼,就是我們常說的癲狂的狀態,這個時候,哪怕是宋江站在他面前,他都只知道砍砍砍,殺殺殺!

    李逵是一個蠻夫,完完全全的蠻夫,屬於那種完全沒腦子型別,但是,偏偏又武力高強,整個梁山除了宋江沒有人鎮壓得住他,算是宋江的鐵桿支持者。

    最後,宋江死了,李逵也在宋江的墳前自殺,繼續到地獄裡去追隨他的宋江哥哥去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醫生如果在出差或者路上遇到緊急情況,去救人是不是非法行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