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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檀紙間

    此類關乎經濟糾紛且有可能涉及訴訟之類的事,最好做到“精準描述” ,比如將欠條照片貼出來。

    因為很多自以為的事,站在法律的角度可能並不完全跟你想的一樣。

    比如提問所說的“欠條”。

    從嚴謹的意義來說,法律層面所說的“欠條”與“借條”有著巨大的區別。

    【借條】是真實發生了資金轉移的行為之後據以記載真實情況的字據。

    【欠條】也是記載當事人雙方確定一種債務關係的字據,但這種債務一般是沒有發生資金轉移行為的情況下形成的,如未付的貨款,工資等。(參見:借條與欠條的訴訟時效區別 https://www.toutiao.com/i6809119852125487619/)

    所以,從你的描述來看,你是借了錢給他的,但如果對方真的只是出具了“欠條”且沒有說明任何和錢有關的事項的話,那麼,有點難纏。

    在法律的角度,別人欠了你錢,與,別人找了借了錢。在具體處理起來是有所區別的。

    比如對方是最簡化的這樣打給你欠條:

    欠條

    今欠王某某人民幣捌萬元整,2020年4月1日還錢。

    落款簽名+日期+按手印

    告訴你怎麼辦吧。注意,後續的描述,是基於“只是為了要回屬於你的錢,不顧及朋友關係的極端做法”。

    1、從提問看,你手裡的借條是註明了還錢日期的。那麼從“打條子的日期開始3年內”,你有選擇是否透過法院起訴要回欠款的“猶豫期”。

    所以,如果到期沒還的時間還不是很長,你可以先試用“友善解決”的辦法不斷與他溝通——最理想的當然是和平解決。否則,你一定要在接近3年的時間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2、如果關係非常好你也可以願意讓他超過3年或者更久以後還款

    那麼,在接近3年的時間裡,可以讓他在原來的欠條上“帶日期補簽字”。

    此舉的目的是,從法律承認證據有效的角度讓訴訟有效期自補簽字之日起,“中斷”後重新開始3年的計時。

    綜上所述,既然是你同事,那麼,第一考慮肯定不宜走上法庭為上選之策。

    基於同事之間的收入水平幾乎都是透明的,你還是以平時多溝通,多表達“想讓他還款的意願”,甚至可以商討“按月扣還”計劃。

    在此基礎上,注意欠條的“訴訟有效期”一定要保持在“始終處於可依法訴訟”的有效時間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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