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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分鐘瞭解一段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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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黃52933929
從官府角度來看,畫影圖形自古以來就是個好辦法。封建社會普遍有路引制度,出個門都要村裡開證明,在外住店要有證明,沒有證明會被抓,那些官吏和舉報的人都有賞銀。而且古代是熟人社會,流動人口少,一有陌生人就容易被發現。到最後犯人只好逃到深山老林裡躲藏,就古代那個生活環境,這往往比被官府抓去關要痛苦。當然王朝末年,天下大亂那就另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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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心寒65269812
他不是隻抓一個 而是把長的像的人抓起來 然後把供出嫌疑人的人 叫出來認人 有點印象的人都會指出真兇 再就是證人記性差認不出來 那就該審訊 透過各個嫌疑人挨個審問 做賊心虛的人必然漏出馬腳 沒辦法我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小捕頭 為了 一方百姓 饅頭片好了沒 快點上啊 一直都覺得畫圖這個不靠譜。長的像的多了去了,即使是現在,有影片照片還能抓錯人呢!
人體識別技術的發展,為唐代通緝通報措施的運用提供了有利條件。遇有逃犯時,官府便開具“海捕文書”,四處“張掛榜文”,上面除了寫有逃犯的姓名、年齡、籍貫和體貌特徵外,往往還配有逃犯的畫像,即“畫影圖形”,以便官民辨識和緝捕。
這一時期的《唐律疏議·捕亡律》是集戰國以來封建統治者追捕逃亡者經驗之大成,其內容包括追捕者和罪犯看守者的法律責任和對各類逃亡者的刑罰處罰。
宋代通緝制度的規範化建設較前朝也有了更大進步。宋真宗繼位後詔令:“明揭賞典,募人糾告。”意思是,把獎賞的法令向世人公佈,號召大家檢舉揭發犯罪。而且宋代懸賞的賞格也比較高,據《續資治通鑑》記載:“詔天下有能告殺人者,賞錢五萬。”意思是,告訴全國如有人能檢舉、告發殺人犯的,給予五萬錢獎賞。
明初強調“重典治亂世”的治國方略,這直接影響到明朝刑事政策的變化,同時也對統治階級的刑罰適用原則帶來了重要的影響。
明代法律規定了獎賞舉報的條文,規定:“凡謀反(謂謀危社稷)及大逆(謂謀毀宗廟、山陵及宮闕)有能捕獲者,民授以民官,軍授以軍職,仍將犯人財產全給充賞。”意思是,凡是意圖推翻皇權,企圖破壞祭祀場所、皇帝的陵墓和帝王居住宮殿的人,如果有人能抓獲,是庶民的,授以主持民政的官位,是士兵的,在軍隊中授以職務,並將被抓獲人的財產全部獎賞給抓獲人。
清代發生案件以後,如果案犯在逃,官府即向有關地區釋出“逃牌”,各地官府根據逃犯的名牌,認真布控並仔細甄別,以緝獲在逃案犯。據《辦案要略》記載:“疑難之案若無真正凶犯切實供據只可詳報緝兇俟訪獲明確再行審辦”;“盜案驗勘審供之後一面緝賊一面通報”。意思是,遇到疑難的案件,查不出真正的兇犯,要確實按照查明的案情,緝捕人犯,並且將案情通報,待查明案情後再行審理:盜竊案件現場勘查、訪問以後,一邊派人抓捕,一邊通報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