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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Joseph喬家希望

    “九年前,北楊克頓”老麥老崔老萊(不是萊斯特)一夥人去一個地方(其實那個地方有名字,只是我不知道)搶銀行,(小富那時還沒入伍)老萊後來被條子(警察)殺了,老崔僥倖存活,以老麥死了,便讓人們為他進行葬禮,其實裡面埋的是老萊!

    現在,小富和拉瑪去偷兩輛車去黑車店賣,然後,競然偷著偷著偷到了老麥家裡!老麥把車店砸了一頓後和小富就認識了。

    洛聖都的另一頭,老崔一直在想:麥可絕對沒死!沒死!之後,橫跨幾作山頭,看見了洛聖都:“洛聖都,我來了”找了很久以後,找到了老麥家裡,崔西(老麥女兒)驚訝直喊:“崔崔……崔佛!”崔西從小被崔佛看到長大,九年不見如今再次見到很驚訝。崔佛說:“是呀,我他乾孃被你,麥可個懦夫騙了九年!整整九年!”“好好好,我們去外面談,別嚇到我家人”他們走到了外面,談了一會兒,商量好了,又和好了。

    老崔有一天突然想:埋在那裡的人到底是誰?便自己開著自己的飛機去九年前的那裡檢視,把墓挖了起來看了,雖然屍體腐爛得不成樣子了,可老崔還是說:“老萊,你就是化成灰我也認識你!”老麥這時趕來了,“崔佛!你聽我解釋!”“你!”老崔說,“不再是我認識的那個老麥了!”“碰碰碰”(老麥老崔持槍對射)後來老崔說:“好吧,今天不跟你玩!”便走了。老麥好像被一群華人認錯了,汽車被他們搞懷了,後來被抓走了。

    小富聽說後,馬上去救老麥,老麥出來後,去FBI大樓不知道商量什麼事,中套路了,當然,也有和老麥一夥的,老麥堅持了一會後,敵軍直升機來了,當老麥要死了的時候,“砰!”狙擊槍一槍擊斃飛行員,老麥看到左邊大樓上的狙擊手——老崔!就這樣過了一會,老麥一夥人成功逃亡,和老崔商量在一個小巷子見面,他們又談了一些話,又和好了…

    小富接到了兩人的信:殺掉崔佛;殺掉老麥。小富想:我們,寧死不屈!就去找老麥老崔商量,每個人都意見統一:好!他們先搞了兩個大人物,再綁架了一個有軍事基地軍人保護人(他也有名字,只是我太久沒玩,忘了。),老麥老崔小富將那個人(額……)扔進車子後備箱,推進了海底……

    -完美的大結局-

    還有好多好多其他任務我就不全訴說了!打字不易!只求一讚!

  • 2 # 吃飯不吐殼

    開篇就是三個老流氓搶銀行,然後其中出了個叛徒,這叛徒害死了一個同伴,跟著自己假死騙跑了另一個同伴(老崔)。

    多年後,一個新人小流氓捲入這兩個老流氓之中,經歷一系列事件之後,最終遊戲讓玩家以小流氓的身份做出一個選擇,殺還是不殺老崔,當然對應結局也有兩個。

  • 3 # 想看更遠的飛魚

    GTA5,玩了不知道多少遍,就在昨天才依依不捨的刪掉了遊戲,感覺像是失去了一小片自己的領土,劇情大概的講一下吧

    富蘭克林是個沒有什麼正經職業的黑人幫派分子,但他厭倦了這樣的生活,頭腦靈活急切的想出人頭地,偶然結識了麥克,一個退休的著名大盜,而此時麥克因為自己被綠的緣故得罪了黑幫大佬,所以要賠錢,麥克沒辦法只能重操舊業帶著小富搶劫。搶劫案很成功卻被麥克年輕時一起搶劫的好基友—崔弗看到了。十年前麥克,崔弗,布萊克三基友搶劫,卻因為麥克想提前退休和FIB串通而失敗,布萊克被殺,麥克假死退休,崔弗對兩人的死悔恨不已,渾渾噩噩的活了十年,卻突然發現麥克沒死,感覺被耍了,就跑去找麥克,而麥克這時又被FIB和商業大佬糾纏,崔弗和富蘭克林幫麥克擺平了一系列麻煩,當然他們三各有各的麻煩,新三人好基友互相幫助,最後崔弗發現了麥克當年的所做所為便要和麥克恩斷義絕,最後因為麥克的承諾而暫時放棄,這個承諾就是幹一票大的,搶美聯儲,牛逼!!!最後有三個結局,不太好說,自己玩吧!

  • 4 # 楓評遊戲

    謝邀。實際很多人玩GTA5都沒有通關劇情,就去爽線上模式了。這也是很多人對遊戲裡三個主人公的定位太過隨意的原因,常規的看法,富蘭克林年輕,貪財,麥克老練,沉穩甚至怕事,崔佛不拘小節,性格暴虐。但對楓叔來說,整個遊戲的故事,圍繞的主角是富蘭克林,它是劇情中的關鍵人物,也是聯絡麥克和崔佛的橋樑。

    故事的開篇,講的是一段往事,麥克和崔佛曾經是搭檔,一次搶劫中麥克假死,過上了金盆洗手的生活。崔佛則下落不明。一切的開始,以在幫派底層混著的富蘭克林為開端,簡而言之,這個每天住在阿姨家,和女友吵架,和朋友偷車的小混混,顯然沒有任何前途。但他最年輕,不滿足現狀,而同時期的麥克已經很富有了。

    富蘭克林因為偷了麥克兒子的車,從而認識了麥克。當它知道人家混的時候自己還玩尿泥時,那種想找前輩帶著上分的心態就爆棚了。在富蘭克林又去找麥克後,因為當時麥克的老婆和別人鬼混,他拖小富幫忙,從而建立了第一步聯絡。此後的各種合作,讓麥克對這個年輕人刮目相看,相互配合也越來越多,直到遇到崔佛。

    儘管後邊的劇情十分的交織,切換主角也有不同的故事內容,但最終你會發現改變最大的是富蘭克林。從一個幫派毛頭小子,變為了富甲一方的黑道人物。劇情的後期,小富的女朋友要結婚,他還打電話去祝福,而當時的富蘭克林已經相當有錢了。

    在故事的結尾,劇情選擇上也是讓富蘭克林做選擇,你是殺掉崔佛還是殺掉麥克,這裡需要有一個了結。我覺得很多人都選擇最後殺掉了崔佛,畢竟崔佛本來就不怎麼看重錢,對富蘭克林的變化幫助不大。大家覺得呢?

  • 5 # 羅馬路啊啊啊啊路de

    一開始老麥被網球教練綠了,然後不小心拆了別人的房子,為了賠錢搶了珠寶店結果把老崔招來了,然後三男一狗大鬧洛聖都,最後大結局打死老崔或老麥或德凡,全劇終

    所以這個故事告訴了我們不要打網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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