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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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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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Justine290
這個問題就是一個兩面性的問題,如果藝人不想被炒cp那就採取正常的手段去解決,正主舉報,我覺得大家也不會繼續,如果你想要這部分粉絲,那就受著,之前就縱容,放任著~放任著~就變成這樣了,說動了別人的蛋糕,這個肯定啊,被人帶節奏,也肯定啊,這個火的背面有沒有這些同人文寫手和看客的努力,甚至武漢的捐款捐物,都有他們的力量,享受著這麼多的喜歡,然後可以不承擔風險,不面對這些粉絲麼?另外一點,如果不賣腐,也沒有這麼多這樣粉絲,你看看鎮魂,劇完了,腐也完了,各回各位了,所以,為之前的營銷策略買單也是正常,無辜麼,不無辜,畢竟也要錢有錢了,要名有名了,要粉絲有粉絲了,要流量也有流量了;最後一點,從古至今,從東方到西方,各種文學,都有各種畫冊都有,甚至各種片子都有,孩子們的世界只是家長認為的單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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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網際網路大道至簡
我看有人說同人小黃文是否違規,有個界定的好辦法,讓寫手用你的名字你的照片寫,或者他自己的名字照片寫,再不夠用他爹媽和孩子的照片名字寫,寫完了如果你點贊他爹媽欣賞他孩子喜歡他親戚朋友覺得他光宗耀祖,那小黃文扛著大旗能不能倒逼飯圈承認你合法不重要,起碼我們媽媽圈就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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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音樂柳州
其實客觀來說
用了明星名字來寫同人文的作者,心裡多多少少是想吸引一些yy過他們的讀者。
就像很多東西,你做了那就一定有收穫,不管是好的壞的。例如此次事件,每一個人都有錯,每一個人又都沒錯,因為人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對錯由勝者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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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乘風破浪葉公好龍
我覺得沒什麼,國內同名同姓的多的是,只是因為他出名了,才覺得有問題,要是接受不了可以先去註冊或公示啊,不讓別人用這個名字,但估計稽核通過不了
這麼說吧,同人文由來已久,什麼三國啊,紅樓啊,網上很多舉例了,我就不說了。至於合不合法,指名了是XX明星同人的,已經有了具體指向,那用這位明星的名字寫文肯定就侵犯了姓名權,如果文章內容再帶走歪曲或者侮辱性質,那就同時侵犯了名譽權。只是這些人身權利屬於民事範疇,一般需由明星本人提起訴訟,否則民不舉官不究。可是還要強調說明一點,如果這篇文章還含有淫穢色情內容,那就涉嫌違法了,任何一個公民都有舉報的權利,執法機關發現也是可以直接處理的,嚴重的還可能犯罪。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