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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我設計了一款產品,放網上銷售效果還不錯,後來也越來越多的工廠開始生產,銷售的人也越來越多,現在這款產品已經銷售了好幾年,我現在手裡有最早的公開出貨記錄,如果申請版權的話,可以告別人侵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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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高攀登

    很負責任的告訴你,不可以!

    為什麼不可以?

    喪失了新穎性!申請專利有個前提,就是新穎性,如果你的產品已經在市場上很多年了,即便是去申請個專利,拿到了證書(外觀和實用新型很多都不做實質審查),專利權是不穩定的,碰到內行,做個評價報告可能很輕易就無效掉了。如果是想震懾,或者防禦別人反過來說你侵權下架,也可以考慮做一個。但是從保護的力度和穩定性來說,拿到了證書,恐怕也起不到你想保護起來不讓別人使用的目的了。

    如果考慮做專利,要在產品投放市場之前去做,不要等到產品已經賣火了再考慮。

  • 2 # 睿博倫文化

    我的答案也是不可以。

    新產品所涉及的就應該是專利權,分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這些都需要透過專利申請來確認智慧財產權,即公開換保護。

    鑑於這種情況,你擔心的已經不僅是自已產品的專利權保護的問題,更要擔心產品侵犯別人專利權的問題。

    如果市場競爭對手已經把完全相同的產品結構和技術指標申請了專利並獲得了授權,那麼他是可以起訴你侵犯其專利權,並要求獲得賠償的,也可能獲得法律支援;

    如果真正進行了打官司的那一階段,你可以提供你在他專利申請之前的設計原始資料,你是可以在當時規模上繼續生產的,但不能擴大生產規模。

    當然,我們的市場智慧財產權保護還並不規範,智慧財產權官司也比較麻煩,很多人都懶得進入維權,大家一起混沌著生產就好一起贏利就好。

    但是,隨著大家智慧財產權意識的普遍提高,也存在著專利所有權人等著“養大肥豬殺肉吃”現象,即當你產品規模不大的時候不會在意你,但如果你做大做強了,就會被起訴維權索賠。

    對於後續的產品和市場,而且你確認仍然具有市場前景,我給予的建議如下:

    1、對同類產品的國內智慧財產權情況進行調研分析,確保自己的產品不侵犯別人的智慧財產權,以免埋入市場發展隱患;

    3、提高專利保護意識,任何創新工作專利先行。現在專利申請是絕對新穎性要求,自己公開的產品和論文都會否定自己的專利新穎性。所以創新的部分要第一時間申請專利保護,在賣產品和發論文之前。

    智慧財產權是一個相對專業的工作,如果你自己做以上工作有困難的話,可以尋求專業機構的幫助。我們睿博倫就是從事技術服務工作,一般問題免費諮詢,必要的話你可以關注並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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