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燈下品茗
-
2 # 零度Xiaoai
你好!
合夥掙錢平分,其中一人經常請假遲到早退,與這樣的人還是漸行漸遠吧。
兩個人一起合作幹活,最主要的就是齊心合力,共同努力。我就特別討和厭偷懶耍滑的人一起工作。
我就和這樣的人一起合作過,定好一天的產量,由於其中一人或遲到或早退而推遲完成產量的時間,明明兩個人八個小時能幹完的活,還要延長一到兩個小時。一次兩次我可以忍受,不是我沒有擔當,可 她經常這樣,分錢時她一分也不少要,我就不願意了。過了一段時間,我就找了個藉口,不和她合作了。這種人刷小聰明,總想巧使人,誰也不是傻子。
既然選擇合作,就要齊心合力,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掙著搶著幹活才有幹勁。
你們說對不對?
-
3 # 情感需要咕嘟
這就是典型的事前不把醜話說清楚,事後麻煩事來了
本來一起合作發財是一件雙贏的事情。就怕一方“偷奸耍滑”,出工不出力,沒幹什麼事,分錢的時候還一點不少拿。時間久了,這種事就成了壓在合夥人身上的“最後一根稻草”
能不能繼續合作下去,那就要看他對待這件事的態度了。你應該儘快的找他談這件事。有急著辦的事可以去解決,但是錢,對不起,你沒出工,那就不能得利,這對於合作方同樣適用。
態度好呢,就儘量定個合同,把醜話都一起說了,然後雙方簽字,以後有事也就好處理了。
態度不好,那估計就合作到頭了,那就看看是清算呢還是某一方撤資。儘量不要拖著,否則不利於事情的解決,時間久了,不利於團結不說,對於生意有更大的影響...
-
4 # 好睡男孩
合夥幹活就是要一起努力,共同實現自己的價值所在,一方努力一方懶散這樣子的合夥註定是失敗的合夥,選擇一個好的合作伙伴不容易。除非他出資,你出立。
-
5 # 戶戶通893
這一話題,我這幾天有切身感受。
能在一起幹活,或者進一步說合夥把這點話包了幹,當初大家的想法,都是往好處想,事往好處幹,這一點沒有疑問。
能在一塊處事,應該彼此都瞭解對方,包括人品、能力、特長、性格、愛好等等。可以說對對方非常瞭解。
問題就出在這裡,有的人老實,勤奮,有的人偷奸耍滑,攪和在一起,怪事就出來了。
比如我們現在有6個人在一起相處了近1年了,隨著大家愈來愈熟,毛病就出來了,為此,我和另一個工友B為幹活前幾天還翻臉鬧了個不愉快。
我與工友A是原來在單位的同事,一塊共事30年,可謂至交,一直相處很好。
隨著活的增加,需要更多人手,A就把他的初中同學B,叫來一塊打零工。B的特長是懂電這一塊。
記得第一次幹活是安裝路燈,並且是上腳手架安裝與接線。
本來我應該上架安裝,但A與B執意不肯,他倆人在架上安裝,我在地面上遞東西或工具等。給我的第一印象B腦筋活,幹活利索可以。
隨著時間的推移,B幹活就沒有那麼勤快了,幹活拖拖拉拉。不論是日工還是包工,工作態度絲毫沒有改變,眾人敢怒而不敢言。
我這人心直口快,前幾天為了幹活中的一些事情,就與B理論起來。
我做人做事的底線是,老闆掙錢也不容易,我們是出力掙錢,靠賣苦力生存。因此,不管包工或日工,都要對得住自已的良心與誠信。
再一個,我們所選或乾的活,我都是大工,也就是說,這些活從技能角度、苦力方面、乃至各式工具,都能操作了。
鑑於是,我向來就對一些不良行為敢直言。我曾經講過一句話,我生存靠的是自已的勤奮、自律、學習和不斷增長的技能。一輩決不唯唯諾諾。
那麼,題主遇到的問題和我一樣,還能一塊共處合作嗎?
回答是肯定的:能。
換作年輕人,一定不在合作。但作為有30多年閱歷的我,這點事小菜一碟。
我是這樣認為的:都是60歲左右的人了,混在現在這最底層,都不容易,偶爾彼此有欠妥,講在明面,不要讓對方覺得別人是傻子,但是理論一番,目的是以後大家齊心協力,精誠團結,共同或更加地把攬下的活幹了或幹好。
有缺陷,自知或改了就好,不必用原則來規範,畢競都有閱歷了,萬不得已,不能用是否還能合作來相要挾。
結語:天下什麼樣的職場人也有,能善於化解,最大限度的合作,才是正確的選擇。
我們不可能改變別人,但是可以用溝通、談心、乃至理論,還事情本身與本質。
能善於與不同的人打交道,才是成熟的標誌,而不是極左或極右。
人與人相處,就存在各式各樣的矛盾,要直面現狀,而不是迴避與逃避。
人與人的智商、品德、能力等有差異,不要用自已的想法,強加他人。只要對方盡心盡力了,就是好同事。
想要公道打個顛倒,遇事光明磊落,決不玩陰弄套。任何時候人品人德是第一位的。
人做好了,事自然就順了,人做不好,事越做越糟。
回覆列表
當然不能,中國有句老話“可以共患難,不能共富貴”你們這樣下去,相互的怨念越來越深,總有一天會爆發的,積累到一定的時候,只要有一個爆發點,就爆發了。到時候很可能就是反目成仇,朋友都沒得做。還是稱作還沒爆發的時候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