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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彈指醉流年

    在《著作權法》上,同人作品實際上就是著作財產權裡的演繹權。是指利用他人已發表的作品,進行改編,彙編,翻譯,註釋,整理而創作出的新作品,即演繹作品,又稱派生作品,其著作權歸演繹作品作者享有,並受法律保護。但是有個前提,以不侵犯和損害原作品的著作權為原則。也就是說,如果原作品的作者要找你的麻煩,有理有據的控你的這種作品侵犯和損害了原作品的著作權,那麼,你的這種同人作品就不受到法律的保護和尊重了。

    侵權的定義?侵犯以上任何一項權利,如將他人作品改換面目以自己的名義發表;未經允許商用他人作品;未經作者許可,擅自對其作品作實質性的修改,或作其他有損作者聲譽的改動;繼續傳播作者已經公開宣告收回的作品;不註明作者的情況下複製貼上轉載的等等(其中如果是營銷號,即使註明了原作者,也構成侵權)。

    同人創作如何定義?如果官方沒有開放同人授權,那麼同人作品一般來說就是侵權。但由於同人創作大多可以給原作增添人氣,增加話題,且不與原作爭利,(因此在不商用的情況下)版權方(官方)一般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著作權本身就是官方享有的權利,可以自由選擇追究or不追究。(這也就是人們常說的,二次創作處在灰色地帶的原因)

  • 2 # 思維程式

    現如今,同人文化的興起,則主要源於日本的動漫文化。同人在日語中表示為どうじん」(doujin),原意是指志同道合的人,同人作品就是用來與志同道合的人分享的作品。

    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要求具有獨創性,思想不能夠獲得著作權法的保護,著作權法保護的是對思想的具體表達,此即所謂的「思想表達二分法」。一部具有獨創性的作品,以其相應的故事情節及語句賦予作品所塑造的「人物」以獨特的內涵,這些人物與故事情節和語句便一起成為了著作權法保護的物件。同時,從法律目的的角度分析,著作權法之所以要將思想排除保護範圍之外,是因為其具有高度一般性,以至於很多作者即便不接觸在先作品,其所創作的獨立作品也會不約而同地含有同一思想。換言之,思想可以是一種無意識的「借鑑」。

    演繹作品同樣受著作權法保護,只不過權利人在行使權利時不得侵犯原作品著作權人的權利。一般,演繹作品的著作權保護不能延伸到原作品已有的獨創性部分。

    所以即使是“二次創作”的同人作品也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 3 # 芳徑歌者

    說真的,我知道同一作品這個詞絕對沒有超過一個月時間,也絕對沒有讀過真正意義上的同人作品。

    只是在最近,肖戰粉事件上了熱搜,我要搞清楚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這件事件就是因為同人作品網站ao3裡有寫手創作以肖戰為原型的同人作品而引起的糾紛,所以才查閱資料,瞭解了還有這麼一個龐大的創作系統,對同人作品有了初步瞭解。

    所謂同人作品,就是新的文學創作者,或者說一部分有寫作慾望的讀者吧,對原著裡面某些人物或情節的發展脈絡,命運結局不太滿意,因此依據原作內容對人物及情節進行重新編排創作,從而更好地反映自己的道德取向和價值追求。這一創作傾向的愛好者還真不少,據說全世界各地都有,人數多達三,四十萬。他們寫作的作品也擁有更多的讀者,令人歎為觀止。

    捎帶說一下肖戰粉事件,我已在其他地方撰文分析。肖戰粉絲們眼見同人作品裡敢拿偶像肖戰來調侃創作,心中不平,便人肉搜尋其創作者,加以謾罵攻擊,又舉報ao3網站,導致該網站被查封。結果引發大量非肖戰粉絲不滿,紛紛起來抵制肖戰代言的商業活動,引發一場紛爭。

    同人作品類似於上中學時代的文章改寫,其實是新作者加上自己的理解,注入自己的情感後的重新創作,意在傳播新思想,新理念,根本沒有抄襲原著的動機,何來對著作權的侵犯?人人都有創作的自由,正像影視作品的改編原著,有的僅僅就是用了原著裡的一兩個人名,其他都是自起爐灶,自賣吆喝,想告他侵權談何容易。

    我覺得,同人作品要脫離原著窠臼,寫出新意來,也實在不容易。有時間一定找一兩部看看,能夠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就不錯。

  • 4 # 陸游子

    作為一個格律詩愛好者,初學階段主要靠在網上自學,一有時間必定上網拜讀師友們的作品進行學習。遇上好的格律詩作品,加以點贊,若遇上有意思的所謂自由詩,加以附和,將之改成一首格律詩,再進行對照分析,從中學習到一些經驗,不斷提高自身水平,這是一個初學者的自學方法之一,以挑戰式去學習格律詩,不覺枯燥,而且進步很快!

    拜讀:

    聽雨敲窗未成眠,

    醉醒還睡夢九天。

    一夜春風吹十里,

    引動嫣然滿塵間。

    改和:

    聽雨敲窗人未眠,

    何時入夢醉九天。

    春風纏夜興千里,

    操動嫣然塵滿間。

  • 5 # PO影音

    判斷同人作品是否為侵權作品的關鍵,在於正確地劃分思想與表達的界限.獨創且細緻到一定程度的情節屬於表達,未經許可使用實質性相似的表達就可能侵權.在同人小說中直接借用經充分描述的角色和複雜的關係,可能將以角色為中心的情節帶入新作品,從而形成與原作品在表達上的實質性相似.但僅使用從具體情節中抽離的角色名稱、簡單的性格特徵及角色之間的簡單關係,更多地是起到識別符號的作用,難以構成與原作品的實質性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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