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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89後小姐姐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已訂婚確定要結婚的情況下

    1.要是加雙方名字不過分

    2.單是你的名字,對方添就不合適

    未訂婚的情況下

    房子就是家,你連個家都沒有。吃喝拉撒睡都沒地方,還想結婚,你以為別人是扶貧嗎?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 2 # 丁小米Amy

    我覺得雙方共同買房、產權共有一點也不過分,但是如果你既想讓女友出錢又不願意加她的名字那就過分了。

    如果是我的話,我寧願和未來那一半一起買房,哪怕付首付之後一起還貸款,起碼那房子自己有份,住的名正言順,房本上名字也放得問心無愧。

    我不太理解現在很多人結婚之前一定要求對方父母買房的行為,我也建議準備結婚的女生和自己的男友一起出資買房,理由如下:

    1. 現在房價普遍都很高,準備結婚的年輕人自己的積蓄一般都不夠,需要父母資助。如果完全放在其中一方的身上,普通家庭即使能承受,再加上裝修傢俱電器等,實在不是一筆小的開銷。

    2. 普通家庭任何一方父母的錢攢下來也都不容易,以後還得防老。如果全投到房子裡,房本肯定要麼寫他們的名字,要麼寫他們子女的名字,那樣這房子就是婚前財產,你就是暫住。

    3. 普通家庭買房如果全部一方付,那裝修可能就沒能力負擔了,這時就會要求你承擔裝修和電器。與其花一二十萬做這些,不如付一部分房款來加上自己名字合算。

    4. 房子如果是對方父母或另一半的婚前財產,那麼以後萬一發生爭吵,對方隨時可以開口叫你走,你一點辦法都沒有。我一位朋友就是,她離婚時拎著大包小包從男方婚前付了首付婚後還貸款的房子裡出來,去找房子住的情景真的很淒涼。

    所以,不論男女,我都認為一起出資買房比較好,既可以避免婚前為這事傷感情,又可以名正言順的做這個家的主人,不用把結婚這麼喜慶的事鬧成利益之爭,還沒結婚就這樣了,結婚的意義何在呢?

  • 3 # 大熊噓噓

    這個事情要說清楚!

    你們打算結婚,小兩口買房,男方家裡一定出錢,現在感覺還是緊張,想讓女方出一點!(不知假設前提是否有誤)

    其實我的觀點是中國年輕人應該在進步了,應該是考慮不要父母錢自己建立家庭了!

    其次,考慮兩邊老人的實際經濟和負擔情況!如果老人收入一般,甚至緊張,身體不好,還要看病吃藥,年輕人不僅不能按月孝敬老人,還想著找老人要錢買房子,這個確實有點不要臉了!

    再次,一定要實事求是!有多大能力辦多大事情!別難為彼此(那叫作繭自縛自作自受),更別難為父母(那叫不要臉)!如果女方不出錢,也應該高高興興辦這個事情,選擇是第一有多少錢買多大的房子,第二這房子是婚前財產寫男方父母名字!

    如果女方願意出錢更好,我身邊同事就有,雙方同樣出錢,小兩口還貸款,房子寫雙方名字!

    最最重要的是:別不好意思談,真誠的高興的去談,去溝通!如果雙方都想結婚了還不好意思把這個大事放在桌面上談,那說明根本沒到結婚的地步!

    我結婚時租的房子,八年後買了一個七十多平米的小房子!我們兩口子一直挺開心!我們共同的思路就是讓父母手裡有些錢,這樣父母心裡踏實!父母樂意支援點也行,不支援我們也不抱怨,還是一如既往孝順雙方父母!這樣,慢慢就是良性迴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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