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炒米視角
-
2 # 今相玉
從社會輿論的角度,總是會同情弱者,對翡翠商家有一種莫名的“奸商”情節,倘若那位女士才用躲貓貓的方式,恐怕還真拿她沒有辦法,所以商家很難追索,要做好自認倒黴的心理準備!
-
3 # 美男計翡翠
我是事發地的同行,認識被摔壞手鐲商家,同時沒有被摔壞之前我就見過這個手鐲,所以我覺得我有一定發言權,依我個人對翡翠的認知度和經驗這手鐲確實值18萬,至於很多人說18萬的貨店家為什麼叫價30萬,我想說的是你去商場買衣服店家開價300你就會給300嗎?還好瑞麗是翡翠源頭,如果在北上廣大商場就可能會賣到30萬,另外這邊幾百萬的貨都是像菜市場一樣隨便擺著賣的,不信大家可以來市場看看,包括廣東很多地方是一樣,我認為這件事不會影響到我們這邊的聲譽,首先手鐲貨真價實、翡翠行業幾百年來老祖宗就是這樣的交易方式傳承下來的/擺地攤、再說商家也是很有實力的在做幾千萬買賣!損壞東西要賠連三歲小孩都知道,如果是同行摔壞的話我想早已經協商解決了,就是賠不起也會賣車賣房賠的,當然生意上的行規和法律是不一樣的,就因為被一個外行人摔了,如果協商失敗的話走法律程式有可能商家會吃虧一點,畢竟法與情是不一樣的!我想顧客至少要賠到十萬上才能解決,不管怎樣的社會輿論面前最終法律是公正的,另外今天收到玉城官方通知明早上九點到十點中央電視臺網路部要直播當地市場情況,歡迎大家關注!
-
4 # 西江月900
30萬是商家想賣給人家的價,那是虛數,是他想賣的價。該賠的是商家買入時花的錢,那是實數,是實際的損失。賣出時要人家買家認可才花錢買,同商家標價多少何干?不認可不會買。同一只,商家定三百萬就賠三百萬嗎?只該按進貨價賠,商家提供發票,那既是商家認可的價值,也是商家的實際損失。
這事最終會不了了之,一但發票價爆光,對玉這個暴利行業影響不好,更打鑑定協會的臉。成本價暴光對全國的玉迷是好事。
-
5 # 使用者2762581082
你,以及齷蹉的華人,以如此齷蹉的猜測來判定商家的買賣,實則是中國道德準則的大倒退,實在懶得評判,假如我是商家,管它是15萬還是18萬,還是30萬,知道費女士家在哪裡?或者家裡有什麼人就行了!你自己看著辦!
-
6 # LM167998035
這次事件的受益方有哪些??關鍵詞就是:玉器一一瑞麗一一雲南 相對於這幾個詞,摔壞的玉器就算三十萬也不值一提,而且當事人出事後又跑了,後來還流出她事後神采飛揚的旅遊照片,感覺整件事的真相有待了解。炒作?
-
7 # 總有刁朕想害民
我一個朋友的父親做這行三十年了,我和他聊過,和大家分享一下業內的看法吧!
證書分很多種,業內交易行家只認省檢、國檢!記住這兩種證書基本沒有假的!但是小的私人檢測站就不一定的!一定牢記!!!
給各位舉個例子,我另一個朋友買個了戒面,說是翡翠的,想請我同學的父親定個託。結果把戒面拿過去,他爹看了一眼說,這個是假的,是葡萄石假冒的。一般生意人,你要定戒託,他是不會告訴你的,但是都是同學,見面都要喊叔叔,他爹說我不會騙你,你被坑了。我這個朋友還不死心,他爹就介紹讓我們去南京檢測。後來我們瞭解到,葡萄石的密度小於翡翠,翡翠一般是3.2以上,葡萄石是2.9左右。剛好我表妹是環保局的領導,就帶著石頭去她們實驗室測密度,結果是2.93。找那個商家,商家也說有證書,證書一看是一家小檢測公司的。我們說如果你不退,那我們就去南京做檢測,如果是假貨那就不只是退貨了,還要賠償,商家就乖乖退了。
這個戒面賣2900,真正的A貨價格至少4000,葡萄石100就買到了,這就是要看證書真假!小公司的檢測證書就不要相信了!所以網上很多人說,這東西幾百塊或者幾千塊,如果出省檢國檢報告,那肯定不是這個價格。
最後就要說一下價格了,30萬是開價,就是讓你還價的,買這類東西,有聽說過開價30成交30嗎?又不是買地,起拍30成交60都有。高喊低還中間成交,這類生意一向如此,不存在道德問題。所以說是奸商的,勸你們還是和房地產較較勁,房子蓋好還漲價呢!
說完商家,我們說說這位女士,法律什麼咱不聊,交給法院解決,我們就說說公序良俗。損壞他人財務需要賠償,這是自古以來天經地義的道理,不會因為賠不起就不賠,也不會因為賠不起就應該跑路。損壞他人財務本身就是理虧,更應該主動坐下來,協商解決方案,這才是應該有的態度。你可以質疑,可以去別處鑑定,可以訴諸法律,這是你的權利,而不是逃避。你說自己心情不好去玩了,那商家心情就好了?將心比心,這個道理也說不通。
最後就要說說這個市場,很多人忽略了這個問題,說鐲子摔碎因為地面太硬。這個問題是不是商家決定的?回頭想想不是吧?市場的地面怎麼做,是市場管理公司決定的,並不是入駐商家可以決定的,所以把這個責任問題扔給商家,顯然不妥。就好像你去逛商場,商場地面溼滑,你摔傷了是找商場管理公司還是找你摔倒前的櫃檯?這個答案之前有太多的法律實踐,不需要再討論。
說完三方我個人認為,雙方應該委託省檢或者國檢,以此證書為標準,商討賠償事宜,雙方各讓一步,協商解決。
-
8 # 平凡131376191
我懷疑是商家炒作成份,第一,三十萬的貨品隨便放貨架上,第二鐲子是滑的貨品,而貨架上也是滑的,一點保護都沒有,第三,三十萬一個貨品就沒經過服務興同意就隨便給客人拿來試戴的嗎?加之試戴之時連一塊小布墊底都冇,三十萬也不是每個人都買得起,買得起又要捨得買人才有用,小編,三十萬而不是三十元,這好象有違常理。
-
9 # 談德公
賠錢是必須的,就算是商家有意訛你也是活該。旅遊區的商品根本就都是高價商品,上萬倍的加價,你去裝大款,不訛你訛誰去,活該,二話別說掏錢,30萬一點少不了。否則人家以後還怎麼掙錢呀!上哪詐騙錢去呀,你說對不!
-
10 # 狼毒花300730
去年青島出現天價對蝦,壞掉一個市場,今年出現天價手鐲,又壞掉一個市場,說30萬,連個標價都沒有,說不定鑑定一下就30元,黑心的,也沒有人管理,市場就這樣破壞,誰還敢買這樣的手鐲,摔東西要賠償,這是道理,具體陪多少,要三個以上鑑定機構,鑑定一下到底值多少錢,這樣才是消費者賠償的價格,公平,公正,合理,
-
11 # 駱駝的微笑80710715
商家說進貨價17萬,然後鑑定出來價格18萬,有點太搞了,這位女士願意賠三萬的話,可以和平解決,最終應該有個好的結局。可能會有商場方面出面擺平此事,不至於走法律程式。如果走法律程式,商場各方面都需要完善,花的錢更得多。
-
12 # 天下為公V
我覺得會私了,價格太多了這個女人不會同意,打官司的結果也不一定好,商家可能會讓這女人私下少賠償點,但是價格不能公開,要不然全世界都知道這東西的水分有多大,以後商家還要做生意。
-
13 # 愛恨重疊
不管輿論怎麼造勢,很多人同情摔破者。損壞東西必須要陪的。這是法律法規,市坊規律。不然社會無約束。我窮,就可以不負責任。那貧窮的人很多,會造成很大的破壞力。陪,和陪不陪得起是二個概念。道得和法律必須嚴蕭。留下生存費用,慢慢陪,為自己行為負責。
-
14 # 任佳農機電器修理
現在更不好整了,當時女主人公的居然是個低保戶,而且有啥感想呢,現在大家都在質問是誰給這個富婆辦的低保?現在大家已經開始不同情她了,在研窮人沒低保富人吃低保的問題。很快政府就會出面闢謠了。看好戲吧
-
15 # 關東狂生
最近這幾天,遊客在雲南摔碎標價30萬玉鐲,當場嚇得暈倒過去的新聞,在全國範圍內洶湧傳播!
根據多年處理案件經驗,並結合相關法律及案件具體情況筆者對該案可能出現的結果作如下分析:
一、商家存在三個過錯
1、出售貴重易碎物品沒有設定警示提醒注意標誌;
2、沒有明碼標價;
3、出售貴重易碎物品竟然是瓷磚地面,而不是鋪有地毯的木板地面。
二、手鐲到底值多少錢?
首先玉鐲本就是漫天要價的行業,更何況是在旅遊區,要價30萬,按常裡推斷,很可能講價講到15萬就能賣,再扣除商家利潤,進價也許就10萬出頭。
透過評估定價不一定科學,因為玉石的價格仁者見仁,智者見者,沒一定標準。
如果是進貨,可以讓商家提供進貨單,以進價推斷成本。
三、商家應得到多少賠償?
首先摔斷玉鐲有殘值,有專家已經提出用金套連線的建議,同時商家有過錯也要承擔一部分。
推斷玉鐲成本13萬元,經修復後殘值6萬元,修復成本1萬,商家損失實際應為8萬元,各承擔50%責任,商家應得賠償4萬元。
據傳某女士已同意賠償3萬元,經討價還價,最後以賠償4萬元達成和解完全有可能。
商家因此事還增加了知名度,虧損不大。
誠若是,也算二全其美。
損壞東西肯定要賠的,至於賠多少?我預計不會少於15萬,先敝開手鐲真實價值不說。因為商家開價是30萬,當地寶石協會定價是18萬。若賠高了(超20萬)就太假了,連小孩都不信。若賠低了(幾百幾千)則毀掉了一個市場一個行業,商家及寶石協會都無法下臺的尷尬局面。就算該女士死活不肯多賠,商家及有關部門都會迫於形勢,做通該女士的工作。那怕我暗中先送給你15萬,再由你賠給我15萬,也要做個樣子作公眾交代,必須的。
回覆列表
這事引起廣泛討論,吃瓜群眾立刻分成兩派,一派認為客戶自己沒有那個經濟實際,卻要試戴那麼貴的手鐲,就該按照人家嘴終協商下來的價格賠。一派認為這些玉器可能是a貨,賠三萬都貴了。為什麼會造成這麼嚴重的分歧?我認為主要是我們現在涉及玉器,瓷器,文物,古玩,字畫這一類的市場水太深。整個行業,沒有明確的鑑定標準。還美其名曰,黃金有價玉無價。同樣一件物品,兩個不同的鑑定機構就可能出現天壤之別的差異。那麼對於普通的門外漢來看這些東西的時候,我們無法分辨這個東西的實際價值。很多鑑賞類節目,門外漢拿著個東西過來,專家就是金口玉言。而搞收藏的人,心情一會上天一會落地。
就在前幾天我去廈門的動車上,就發生了一件類似的事情。一個小夥子往行李架上堆行李,一不小心把一個行李掉落下來。正好砸在了一個乘客的手把紫砂壺上,砸爛了。
我第一時間就想到了“手鐲事件”。立刻車廂裡的乘客就都來勁了。被砸壺的乘客手上戴著串小葉紫檀的手串,戴了個瑪瑙戒指,手把紫砂壺旁邊是一個藏銀壺。這一幅打扮,我們都知道小夥子攤上事了。小夥子也有些崩潰。賠禮道歉是必須的。但最後總歸要說到賠償的事情。當時車廂裡乘客交頭接耳,兩派意見就形成了,一派認為是碰瓷的,壺不值錢,小夥子冤枉了。另一派認為人家就是個搞文玩的,砸了個真玩意思,小夥子慘了。
然後被砸壺的乘客就開始擺起自己的壺來。說出自施東梅手工做得,自己當時買就花了三四千,把玩了有五六年了。這人可能都死了,現在這壺至少也值七八千了。說真倒黴。熱心的乘客就上網查了,基本知道這個人是做紫砂的,擅長清灰淺扁壺。而他手裡的不是施東梅最擅長的那種。後來又查出了,這人現在還在,而且她兒子現在在開淘寶店專門賣紫砂壺。網上找不到同款的壺,但其他類似的壺都在兩三百左右。不過清灰淺扁的壺都要兩三千的。
後來在各個熱心人的勸和下,在列車長的協調下,對方鬆口,說賠兩千。小夥子只肯賠500。兩人鬧著要去派出所。最後,對方快要到站了,兩人下車的點都不在一塊,最後討價還價,小夥子賠了1000。這事算了了。但也有乘客都認為小夥子虧了,也有乘客認為被砸壺的虧了。
更搞笑的是,當我到了廈門,下思明北路,看到好多賣紫砂的,一元起,買了個清灰淺扁壺,10元錢。難道我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