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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D的哆啦A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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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品茶談串聊職場
一朋友孩子在總公司實習,因為是行業內的朋友,某種意義下百分之九十九朋友的孩子會留在總公司。因為實習期一年,朋友希望儘早辦理五險一金,拖我幫忙問問。正好把了解到的情況分享給你。
在得到專業的答覆後總結一下主要原因,實習期間並沒有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
沒有正式勞動合同不能辦理五險一金的相關手續,這是行政層面的流程,誰都沒有辦法。儘管用人單位想繳納,也是繳納無門的。當然這是極少數,也是用人單位不願意做的。
那為何用人單位不願意,或者說不給實習人員繳納五險一金呢?
拋開政策之外有以下幾點原因實習期間人員由於沒有合同限制,極其不穩定。舉個最直白的例子,結婚買房子是無可厚非的,但談戀愛就不需要,儘管已經同居,但沒有那一紙合同在某種意義上關係就還停留在朋友層面。
我們可以把那一紙合同比作房子,把新入職人員比作女方。別小看了房子,房子是對女方認可的一種外在表現。也就是說目前的你還沒有足以讓用人單位心甘情願為你買單。
雙相選擇用人單位也有顧慮,他顧慮你的穩定性以及能力。這個期間大家都很自有是好事也是壞事。
合法不合理,沒有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實習期的人員繳納五險一金,這是一個合法的行為。
用人單位那點小算盤實習期一年後職員順利入職,這期間一旦發生離職主觀非主觀原因用人單位的損失是最小的。儘管五險一金正常可短時間辦理登出,但流程還是很繁瑣的。還有一點就是因公負傷的賠償問題。
人的塊頭越大,行動就越緩慢,單位也一樣,入職-辦理入職合同-領取工裝-領取辦公用品-繳納五險一金。大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相信大多數人都會有所經歷,入職到正式安定下來沒有個把月想都別想。
要我說這個就是老闆們為省錢的操作,我之前工作的地方實習期都沒有工資,過了實習期才給算工資的,後來碰到一個懂勞動法的,直接去的勞動仲裁,規規矩矩的把工資給人家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