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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下班在回家的路上碰見兩個小孩子在發小廣告,一個三歲左右,一個五歲左右。馬路上汽車很多,我看到他們一會兒跑到馬路對面,一會兒又從車流中穿過來,險象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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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幼教加油站

    我個人認為好,現在的小孩就差這種鍛鍊的機會,特別是膽小的孩子,看來現在的家長已經懂得了讓小孩從小培養吃苦耐勞的精神。不過安全是最重要的,家長要找個安全的位置,要跟著孩子或者不能離孩子太遠。只要過程,不要結果就達到目的了。

  • 2 # 北風那個使勁吹

    我覺得鍛鍊小孩子是可以的,但首先要確保孩子的安全,在馬路上開會穿梭,孩子難免會在緊急情況下出現處置不當的時候,生命都沒有得到保障,能力有了又能怎麼樣,畢竟孩子只有三歲五歲。支援想法,但不同意做法!

  • 3 # 浪子標66453241

    不好!不管什麼理由,堅決反對!!!!!馬路上車來車往,三歲小孩連方向感和安全意思都幾乎沒,還在那派廣告,腦子進水了!如真想鍛鍊孩子不如義賣!拿報紙去義賣,大人跟著,這會更有意義!

  • 4 # ST嘰裡咕嚕評說081

    你說好不好呢?三歲小孩在馬路上發傳單,被撞怎麼辦?這不是有一個害人害己的!還有這小孩跟發傳單的單位是什麼關係,傳單哪來的?是不是涉嫌僱傭童工,這都得查!真是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奇葩的父母真是多!

  • 5 # 人約黃昏後52

    感謝邀請,分兩方面看,首先,如果有家長在旁看護,想要鍛鍊孩子的能力,培養孩子自力,這是好的,看電影里歐美的小孩子也會賣一些小物品賺一些零花錢,而且大人都會支援的。孩子會明白賺錢的難處,體諒父母。如果三歲孩子發廣告,只是大人利用孩子的童真把廣告發出去,這是不對的,不支援。

  • 6 # 阿土婆

    孩子發小廣告可能有幾個可能性,一個是父母確實是做生意的,需要孩子來幫忙;另外一個就是父母想要鍛鍊孩子的能力。

    但無論是哪一種,都不應該忽視孩子的安全問題,在馬路上跑來跑去,穿行在車流中間是相當危險的,這個父母應該負全責。

    如果我們暫且不考慮安全問題,單就孩子發小廣告這件事本身來探討。

    1 三歲的孩子已經到了去幼兒園的年齡,也就意味著,一般來講,這個年齡的孩子,要有一個社會生活,所以如果是出於鍛鍊孩子社交能力,語言能力,應變能力等,是可以考慮讓孩子在適當的地點,適當的時間,在大人的陪同之下發廣告。

    但話說回來,其實鍛鍊孩子的方式還有很多種,未必就是一定發小廣告。

    2 如果只是單純的給孩子小廣告,讓他站在那裡發,家長沒有參與的話,沒有指導的話,那麼這個實踐活動的本身也是失敗的。因為對於三歲的孩子來說,只是單純覺得好玩。家長應該是孩子人生的指導老師和指導的教練。

    在整個發小廣告的過程當中,其實它是一個商業的行為,包括前期的策劃,準備以及在活動當中的執行,到最後活動結束之後的一個反饋和評估。如果家長什麼都不做,什麼也不教孩子,撒手不管,對於孩子來說收穫是很小的。

    3 此類實踐活動,如果家長能夠找到與孩子同行的小夥伴,並且把它策劃為一個實踐活動的話,收效會更大。

  • 7 # 成長的半職媽媽

    從圖片看是一個奶奶帶著兩個小孩子發廣告,而且是晚上的時間。不知道發的什麼廣告,但是大晚上和老人在路上這樣發廣告,我覺得不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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