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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風冷胡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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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溪山山人
沒規矩不能成方園,這是連小學生也知道的道理,這個辦法該誰耒定呢?可不是物業,因為這不是物業的產權,物業沒有權力!
定辦法的權力在業主,因為小區內的地下停車位,防空設施到地上百分之一的物業用房,還有所有建築及所有一切,就是一棵草都計入業主買的房子價格中了,也就是說都是業主的,當然得由業主來決定。這就需要成立業主委員會,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反覆經業主修改後,由業主大會到會業主總數三分之二以上到會業主通過後實施。招聘物業的,依據辦法制定物業管理合同,在由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大會通過後,業委會招聘按合同招聘的物業,交由物業執行。不用物業的可由業委會成立的物業管理機構負責執行。
物業沒有制定停放車位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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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東友律師團
小區業主違規停車確實是一個很常見的問題,如何處理這個現象是讓很多物業頭疼的問題,今天就來說說物業的哪些行為不合法,可以採取哪些方法處理違規亂停的現象。
【物業的違法處理】
1.罰款
物業不屬於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所以是不具備罰款的權利的,所以以罰款的方式處理業主違規亂停現象屬於違法行為。
解決辦法:雖然罰款違法,但是物業公司可以採取收取保證金的方式,如果發現小區業主違規亂停扣除保證金,由被扣除的業主再次補繳。
2.鎖車
解決辦法:儘量不採取這種行為,如果業主屢教不改可以在鎖車後留下物業聯絡方式,避免事情鬧大。
【物業合理、合法的處理方法】
1.在小區門口安裝道閘杆自動識別車牌
需要召開業主大會徵得超過2/3的業主同意,並制定相應規則,對於違法停車的業主進行處罰,例如:違規停車一次7天不準進入小區等,以此類推。
2.在小區禁停區域設立警示牌
在小區禁停區域設立警示牌,明確警告業主不要停車,由於業主的違規停車造成的後果有業主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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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張亞軍207253809
隨著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群眾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在滿足了溫飽和基本生活設施(如空調冰箱彩電等)後,購車代步成了首選。這本來是一件好事,但是同時帶來了停車位嚴重不足和大量車輛不斷上市的矛盾。新建住宅小區一般缺口為50%以上,老舊住宅小區情況更為嚴重。如何解決好這個矛盾,建議如下:
1,首先應該認識到業主亂停車責任在物業而不在業主身上。由於停車位太少,業主回到小區後在找不到停車位的情況下,可能存在他認為勉強可以停放的地方停車,業主的這個行為可能導致消防通道堵塞,或者導致其他業主無法行車。這個行為是違規,但不違法。停車位置不當,是靠物業管理去糾正的,真的不要責怪業主。如果連車輛都管理不好,咱們還叫物業嗎?
2,對於消防通道的管理。物業應該採取強制手段,設立醒目標識,設定硬物阻擋,同時備用拖車手段。
3,小區除臨時停車外。物業應該準確登記車牌號及所有車輛聯絡方式。
4,管理方法通常有溫馨提示、鎖車輪、強制性拖離移位或上報交警部門等手段。
這件事情對物業來說很頭痛,無論怎麼管,每天都可能發生,同時遭到其他業主投訴。但是物業應該認識到,如果要改變現狀,只能加強管理。管理過程中要溫和對待違規停車的業主,儘量做到溝通、提醒、通知,沒必要在這件事情上與業主發生過多的衝突,或者說給業主留下不好的印象。“手掌手背都是肉”,投訴和被投訴的業主都是你的服務物件,要牢記全心全意為業主服務的宗旨,才能真正做好物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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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京都製片人
這個事我來回答:小區這樣亂,你可以交給業主委員會管理,因為小區對物業的管理,產生了心理上的陰影,越來越難管了,讓小區的業主自己來管,這一定是很好,是減少了矛盾,業主委員會可以直接收繳物業管理費,給物業開支,這是很好的,減少了整個物業的糾紛和矛盾,你本身物業,就是為業主服務的,說白了就是幹活的,給你開支不就完了?業主委員會有一套的財務管理機構?這樣你就不用再著急車亂停亂放,只管做你的工作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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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求實—為物權說法論道
合理的方法就是依照國家法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設立業主大會,由業主大會制定規則,授權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在授權物業公司按照《小區物業管理規約》的規定嚴格執行。
如此,就合情、合法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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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阿拉木漢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小區物業公司對小區業主車輛具有管理權。首先應當建立《小區車輛管理制度》,載明詳細規則,對違反管理規則的車主進行程式管理、處罰。諸如建立停車管理黑名單制度,對不服管理,亂停亂放者,初犯可以張榜公告,直接發出警告,第二次違反者停電費上漲,第三次違反者,直接進入黑名單,不允許在小區停車。當然這些管理細則可以透過業委會,向廣大業主進行公示,爭取更多業主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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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6218608532
寫這篇文章的人一定業委自認高明的。即要物業強硬、又要物做好溝通,自相矛盾。小區文明,安全都是全體業主和物業共同努力遵守的事。這文章即無啟發義意又無教育義意,更沒有什麼建設性內函。同時有助長不文明歪風邪氣。服務於被服務有平等的法律人格地位許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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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2世紀生活
假如我是物業,我要堅持一切從業主的角度出發,用真情為業主解決停車難的問題。而不是像一些物業公司那樣用簡單、粗暴的方法欺負業主。我們開物業公司的本意應該是服務業主,而不是給業主增加不必要的負擔和障礙。我具體會採取如下措施:
一是及時聯絡業主,瞭解情況,再根據不同的情況去解決業主違規亂停車的問題。如果業主臨時有事臨時違規停車,那麼只要是不影響其他人員和車輛通行,尤其是不影響醫療衛生車輛、消防車輛和警車等公用車輛,允許臨時亂停車,但超過合理的時間,還是要聯絡業主離開。
二是劃定消防通道禁止停車區域和增加車位兩項工作相結合。消防等應急通道禁止被佔用,這是原則和底線問題,從物業開始以身作則。當然,還要在合理的區域範圍內儘可能多的為小區居民劃定停車位。這樣,既方便了應急救援車輛等公務車輛執行,又能夠為居民更好的提供停放車輛服務。
三是加強停車管理服務,規範停車秩序。同時對外來車輛加強管理。
四是加強對業主安全規範停車方面的宣傳教育引導。
五是加強巡查。發現違規佔用車位的行為採取合理的措施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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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春風得意展宏圖
第一條樓主想多了,停車場管理是有規範要求的,車位不夠可以研究怎樣在中規中矩的情況下增多車位,實在增加不了就維持原狀,至於臨時停車和臨時亂停車是兩個概念,可以臨時停但不能亂停,另外想問下臨時停車多長時間為合理時間?總之,臨時的車如果沒有位置停一定要離開到臨近能停的地方停才是正確,這得靠業主車主本身素質,素質高的人絕對不會亂停車給物業以管驅他的機會。但是這樣的人好像不多,更多的是硬要進去並說最多幾分鐘就走什麼的,結果一停好幾個小時,打電話還不接裝糊塗的。
第二條正規物企本身操作就按國家規範來實行的,關鍵在於業主車主會不會加塞到消防通道停車還不聽勸阻。
三四五條大多物企都已經在做而且正在改進的。
綜上所述,停車場管理的好壞程度業主才是決定因素,業主整體素質高的,管理和秩序肯定也會顯得比其他的地方好!
物業在這一塊沒有當主角的份,因為物業所有東西套國家規範的,沒有自主變通的資質和許可權。再加上業主車主又認為物業這樣做是有意刁難就更難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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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遊走在筆尖上的舞者
第一、在小區設定停車區標誌和禁停區標誌。
近幾年,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幾乎家家都買了小汽車,小汽車的數量越來越多。
小區停車場是小區的公共場所,小區的每一名業主都可以停車。但問題的核心是並不是每一名業主的素質都很高,每一名業主都能按照小區物業的要求文明停車。
為了讓業主在小區文明停車,物業做得合情、合理又合法,物業首先要積極行動起來,在小區設定鮮明的停車區和非停車區標誌。
有了鮮明的停車區和非停車區標誌,業主就知道什麼地方可以停車,什麼地方不能停車,心中有了一個是非判斷標準。
第二、在小區加強文明停車宣傳。在設定停車區和非停車區標誌的同時,要加強對小區業主的宣傳和教育,物業透過業主委員會可以給每家每戶發放文明停車宣傳單,小區文明停車須知。
透過舉辦文藝演出,有獎問答、文明停車積分制管理等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寓教於樂的宣傳和教育活動,教育引導業主文明停車,按規定停車方便自己,就是方便他人的文明停車理念。
第三、加大對違規亂停車的處罰力度。以做好以上兩點的基礎上,還要對那些置小區物業的管理和業主的利益於不顧,你行你素,我行我素的低素質業主,要加強對他們違規停車的處罰力度。
我相信,只要物業和業主委員會積極作為,主動作為,初衷是為了構建和諧小區,為了大多數業主的利益,為了方便業主工作、學習和生活,我相信物業的做法是能得到大多數業主的理解和支援的。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辦法總比困難多,設定停車標誌、加強宣傳教育、加大處置力度三箭齊發,猛藥去痾,堅持經常抓、抓經常,鍥而不捨,一定可以實現業主和物業雙贏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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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木子在威海
我們小區,之前亂停車的現象也特別嚴重,尤其是消防通道處,很多人為了自己方便隨手一停,特別妨礙其它車輛通行,自從物業用了這個辦法以後,效果立竿見影。
我們小區大門口,施行的是車輛掃碼進出,這就為物業實施這個方法提供了有力保證,物業的辦法是:每晚派人對小區進行巡查,記錄亂停放車輛的號碼,第二天整理後,在群內及小區門口發通知進行警告,警告3次仍不改正者,直接將車牌號輸入系統,取消其進出小區的資格。
剛開始,這個工作量應該挺大,每天看通知的車牌號怎麼也有10多輛,隨著物業這項工作持之以恆地進行了半年多,現在我們小區的消防通道,有了根本性改觀,除了白天有些臨時車輛,小停即走,整晚停放被警告的車輛越來越少了。
隨之改觀的,還有停車場,原來有些車,懶得倒車進入停車位,路上橫著一停,直接將合理停放的車輛堵在裡邊,造成被堵車主意見很大,那時候,經常晚上還聽到物業人員上門,要求移車的敲門聲,現在這樣的情況也基本沒有了。
物業的這個辦法,可能他們前期的工作量比較大,但形成規矩以後,他們也輕鬆不少,同時也得到了大部分居民的交口稱讚。
我們居住的小區秩序,需要每一位業主來自覺維護,對於不自覺的人,只能想出這樣的辦法來進行約束。
話說回來,與人方便,自己方便,每個人在日常生活中的一言一行,還是應該多抱有公德心,多為別人著想,想辦法制約,是不得已而為之,還是個人自覺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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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安安
其實哪個公民都不願違規停車,君不見道路兩旁劃的收費停車位,這些停車位影不影響交通呢?如果影響,就不應畫收費停車位,如果不影響,為何要收錢?
小區也是一樣,不一樣的是小區區劃內的土地是業主租賃的公共使用地,有公約規範業主的停車行為,業主自會愛惜小區,物業硬要插一橫槓,用收費管理車位,即不能增加停車位讓業主停車,還加重了業主的生活費。除了表達物業斂錢以外,了能說明什麼。矛盾是開發商不遵守國家對小區車位比列要求設計,留下生錢缺口,讓自已的同夥物業公司長期吸業主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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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北2東
首先,什麼是違規停車,違你誰的規?為什麼會有違規停車?如果服務到位,從車進門一直到停車入位有人在服務的話,還會有違規嗎?物業不服務,只坐在業主公攤的房子裡,喝著公攤的水,用著公攤的電吹空調,請問服務去了哪裡了?憑什麼收錢?憑什麼給業主規定?我在省城時有個好物業,從進大門保安就用對講機喊,有車回來了,哪裡有車位哪裡有車位,有車位的地方保安就回過來,這邊有,讓車進來往左拐,保安告訴車主進門往左走有車位,進去後有保安給你指揮進入車位挺好,讓你留好電話走人。請問!會有亂停車嗎?!!!!!!不服務還挑理!!!取消物業!!!!!!
回覆列表
根本就不給一些人亂停車的機會才是最合理的辦法。
本小區幾個門都是臺階式的,汽車電動車就上不去。地下車庫只賣不租,也不設臨時停車位。無車位車輛一律不允許進入地庫。就是有車位在門禁系統錄入的是A車資訊,開B車也不能進入,除非是去物業服務中心更換資訊。
這樣的管理模式排除了亂停車的問題,保障了小區環境的良好持續進行。